所謂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包括大學生村官、支教、支農、支醫、鄉村扶貧,以及城市社區的法律援助、就業援助、社會保障協理、文化科技服務、養老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廉租房配套服務等崗位。
2009年4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發《關於公佈第一批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目錄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35號),向社會公佈第一批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目錄,以指導各地做好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工作。這批發佈的崗位目錄共分為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基層農業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基層文化科技服務、基層法律服務、基層民政、托老托幼、助殘服務、基層市政管理、基層公共環境與設施管理維護以及其他等9大類領域,包括在街道(鄉鎮)、社區(村)等基層單位從事公共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勞動關係協調、勞動監察、農業、扶貧開發、醫療、衛生、保健、防疫、文化、科技、體育、普法宣傳、民事調解、托老、養老、托幼、助殘、公共設施設備管理養護等相關事務管理服務工作的50種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