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日電(記者 何雨欣)國家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相關負責人2日表示,推行網絡發票是為了規範發票使用和稅收徵管,是防控發票類違法犯罪的手段,而非針對網絡購物和電子商務徵稅。
4月1日,《網絡發票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這位負責人就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説,一些媒體認為該辦法主要針對電子商務,目的是為“對電商徵稅”作準備,徵稅後成本會轉嫁給網絡購物的消費者,這是一種誤解。
“網絡發票的推行是為使用電子發票奠定基礎。電子發票是指紙質發票的電子映像和電子記錄,是網絡發票的電子形態或者説無紙化形式。從長遠看,電子發票有利於降低納稅人成本,強化稅務發票管理,我們鼓勵和支持條件成熟的地區和行業試點電子發票。”這位負責人説。
為有效遏制發票犯罪,降低納稅成本,從2009年我國開始探索網絡發票,目前有47個省級國、地稅局進行了試點,有283.7萬戶納稅人使用和開具網絡發票15.82億份,佔機打發票約10%。涵蓋工業、商業、建築安裝、房地産、服務業等。
“網絡發票與傳統發票的區別,主要是具有成本低、填開數據真實、便於發票真偽查詢、有利於稅收徵管等優點,網絡發票推行後納稅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利用省以上稅務機關公佈的發票在線應用系統開具發票,實現發票的在線開具、查詢、購銷等功能。”這位負責人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