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6日電(記者陳煒偉、朱立毅)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日前印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推動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小化工企業關閉工作,首先關閉城鎮人口密集區內和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小化工企業。
通知指出,小化工企業普遍存在著工藝落後、耗能高、污染重、效益差、佈局不合理、沒有正規設計、安全距離不足、自動控制水平低、操作人員專業素質低、安全管理水平差等問題。據統計,90%以上的化工事故發生在中小化工企業。
安全監管總局要求,各地要全面摸底排查本轄區內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小化工企業基本情況,建立小化工企業檔案。在全面分析和評估每個企業安全生産狀況的基礎上,確定擬關閉企業的名單,並向社會公佈。
通知強調,各地要突出關閉小化工企業工作的重點,首先關閉城鎮人口密集區內和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小化工企業。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利用好中央財政關閉小企業補貼政策。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積極協調配合本地區財政及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小化工企業關閉工作納入本地區關閉小企業年度工作計劃,並積極指導、協助關閉企業申請關閉資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