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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25日   來源: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

2008 年 第 12

  修訂後的《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已經2008年4月10日商務部第3次部務會議、2008年9月3日科學技術部第22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佈,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科學技術部2001年第16號令發佈的《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同時廢止。
                          部 長  陳德銘
                          部 長  萬 鋼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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