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
第 201 號
《海關總署關於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貨物監管和徵免稅辦法〉的決定》已于2010年11月15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