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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18日   來源:新聞出版總署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

第 50 號

  《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已經2010年12月29日新聞出版總署第2次署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新聞出版總署署長  柳斌傑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新聞出版法治政府建設,新聞出版總署組織了第五批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決定廢止161件規範性文件。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附件:新聞出版總署決定廢止的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