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令
第 33 號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28號),經研究決定,《鐵路旅客人身傷害及自帶行李損失事故處理辦法》(鐵道部令第12號)自2013年1月1日起廢止。 部 長 盛光祖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