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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通告28批次不合格防曬類化粧品

2017-08-17 08:41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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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等檢驗,標示為汕頭市雅娜化粧品實業有限公司、廣州科瑪化粧品製造有限公司、廣州靈蘭美容化粧品有限公司等企業生産的28批次防曬類化粧品不合格(見附件)。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涉及的標示生産企業、不合格産品為:汕頭市雅娜化粧品實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馥珮冰泉防曬露;廣州科瑪化粧品製造有限公司生産的科瑪防曬霜;廣州靈蘭美容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保濕補水防曬噴霧;廣州採詞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採詞防曬霜(噴霧型)和水寶寶膚姿美防曬霜;佛山市安安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安安金純防曬露;普寧市嘉寶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産的愛諾美白防曬霜;廣州市勝梅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名蔻水潤冰涼防曬乳;廣州市有喜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麗顏世家防曬霜、夢蔻防曬霜和露蘭姬娜防曬露;廣州市有喜化粧品有限公司(委託方:上海木木生活貿易有限公司)生産的麗顏世家防曬霜(美皙乳液型);佛山市南海區黃岐嘉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産的雅琳娜蘆薈原液補水防曬霜和蘆薈膠巨保濕隔離防曬霜;東陽市佳人日化有限公司生産的珍妃美白補水防曬霜和新面孔防曬霜;汕頭市澄海區新大化粧品廠生産的漢寶清新瑩潤防曬乳;廣州市渝崧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産的渝崧防曬霜;深圳市美蓮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美蓮達防曬乳;廣州市艾雪化粧品廠有限公司生産的倩雪蘆薈保濕凈白防曬霜。

二、上述産品的生産企業違反了《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化粧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廣東、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對相關企業進行核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所有化粧品經營企業對上述産品一律停止銷售;相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後依法督促相關生産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産品及時採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對僅標識不符合規定的産品,責令相關生産企業限期改正後可繼續上市銷售;對涉嫌假冒的産品,要深查深究相關經營企業的進貨渠道,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化粧品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相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7年9月14日前將查處情況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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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批次不合格防曬類化粧品信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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