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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學校和企業可開展7種合作

2018-02-26 08:15 來源: 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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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職業學校校企合作促進辦法》,對職業學校進行校企合作的合作形式、促進措施及監督辦法作出了規定。《辦法》明確了職業學校和企業可以結合實際在人才培養、技術創新、就業創業、社會服務、文化傳承等方面,開展7種形式合作,將於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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