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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局通告13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2018-09-20 08:38 來源: 藥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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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13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

(2018年第89號)

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等4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湖北東信藥業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生産的13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湖北東信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6批次鹽酸伐昔洛韋膠囊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溶出度。

經青海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吉林雙星藥業有限公司、伊春金北藥制藥有限公司、哈爾濱華雨制藥集團有限公司生産的3批次刺五加片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檢驗,標示為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藥物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麥味地黃口服液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安徽大西北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澤華國藥飲片有限公司、芍花堂國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3批次吳茱萸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詳見附件)

二、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産品,並進行整改。

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企業和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産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自收到檢驗報告書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對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調查處理並公開處理結果。

特此通告。

附件:1.13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名單

      2.不符合規定項目的小知識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3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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