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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入境南非攜帶物品禁忌

2018-12-21 08:49 來源: 外交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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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南非攜帶物品禁忌

南非海關及邊境管理部隸屬於南非國稅局,負責監管南非居民和旅客出入境攜帶物品以及對進口物品徵稅。南非國稅局于2018年6月公佈了最新海關出入境管理指南,駐南非使館現將主要內容翻譯整理如下,請廣大赴南經商、旅遊的同胞注意遵守。

一、禁止入境物品(攜帶入境即構成違法)

·毒品和精神藥物,以及大麻、海洛因、可卡因、安眠酮、搖頭丸及其其它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

·武器及軍火;

·毒藥和其他有毒物品;

·每1000支重量高於2公斤的香煙;

·違法使用商標的商品(如贗品和倣冒品);

·非法盜版物;

·監獄或其他監禁機構生産的物品。

二、限制入境物品(需經申報批准方可入境)

·貨幣:超出25000蘭特的貨幣、金幣、錢幣及郵票藏品、未加工的黃金、鑽石;

·瀕危動植物:任何瀕危動植物清單上的物種,不論是活體還是標本、整體、部分或用瀕危動植物的任何部件製作的物品;

·食品、植物、動物和生物製品:各類肉製品、雞蛋、蜂蜜、奶酪、黃油等;各種蔬菜、水果、果仁、種子、花卉、植物油等。

·藥物:旅客可攜帶不超過三個月用量的自用藥物和藥品,並且必須持有行醫資格的醫生出具的證明,其他藥物藥品必須申報;

·草藥製品(需南非衛生部批准)

三、個人消費品(在限額內無需繳納關稅和增值稅即可入境,但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得攜帶含酒精飲品和煙草製品)

·每人不超過200支香煙或20支雪茄;

·每人不超過250克煙草;

·每人不超過50毫升香精或250毫升香水;

·每人不超過2升葡萄酒;

·每人總計不超過1升烈酒和其他酒精飲品。

四、其他規定

訪客可攜帶個人用品、體育休閒用品入境自用,但海關可能會要求訪客為貴重物品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攜帶同樣物品離境時,經海關官員查驗,可退回保證金。如入境時收取了保證金,訪客接受離境檢查時必須告知海關官員,以便退回保證金。

除上述個人用品和消費品外,每位旅客還可攜帶價值不超過5000蘭特的物品(從博茨瓦納、萊索托、納米比亞和斯威士蘭前來南非的旅客可攜帶價值不超過25000蘭特的物品),但這一限額每30天僅能使用一次,出境不滿48小時即重新入境的人員也不能使用該限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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