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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佈取消24個證明事項

2019-04-01 09:56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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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要求,現將民政部取消的24個證明事項予以公佈(見附件),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執行。證明事項涉及的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後另行公佈。

附件:1.部門規章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目錄(7項)

      2.部門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目錄(17 項)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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