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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國汽車安全與召回狀況

2019-06-05 09:03 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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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關於2018年全國汽車
安全與召回狀況的通告
(2019年 第16號)

汽車召回是國際通行的産品安全監管制度,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舉措。我國汽車召回制度實施15年來,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隱患,維護了消費者人身財産和社會公共安全,同時引導企業實施技術改進,有效提升了産品質量總體水平。根據《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現將2018年全國汽車安全與召回狀況通告如下。

一、汽車安全狀況

我國機動車産銷量超過美國,連續10年位居世界第一。2018年,我國汽車製造業工業增加值比上年增長4.9%;汽車産量達到2781.9萬輛,下降4.1%。其中,基本型乘用車(轎車)1160.1萬輛,運動型多用途乘用車(SUV)927.4萬輛。新能源汽車作為工業戰略性新興産業,産業規模發展迅速。2018年,新能源汽車産量115萬輛,比上年增長66.2%。2018年汽車出口115萬輛,進口113萬輛[1]。截至2018年底,全國機動車保有量已達3.27億輛[2],比上年增長10.5%;全國民用汽車保有量2.4億輛,其中私人汽車保有量2.07億輛[3]。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261萬輛,佔汽車總數的1.09%。機動車駕駛人達4.09億人,其中汽車駕駛人3.69億人[4]。截至2018年底,921家汽車生産企業按照《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要求備案了産品技術資料、技術服務活動等信息。隨著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機動車産品安全問題也備受關注。2018年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萬車死亡人數為1.93人,比上年下降6.3%[5]。全國消費者協會收到汽車投訴(含零部件)1.9萬件,其中家用轎車佔63%,質量問題佔20%,消費者最關心的安全權佔47%[6]。

2018年全國汽車産品缺陷信息採集系統共收到2.48萬條消費者提交的汽車産品缺陷線索報告(見圖1)。按缺陷部位所屬車輛總成分類,涉及發動機總成的缺陷報告10664例,佔60.94%;其次是傳動係2524例,佔14.42%;電氣設備1091例,佔6.23%;車身963例,佔5.50%;轉向係675例,佔3.86%;制動係655例,佔3.74%;懸架係297例,佔1.70%;輪胎和車輪278例,佔1.59%;附加設備244例,佔1.39%;氣囊和安全帶108例,佔0.62%(見圖2)。

圖1 2004年-2018年汽車産品缺陷線索報告數量

圖2 2018年汽車産品缺陷線索報告涉及故障分佈

二、汽車召回實施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18年全年共實施汽車召回221次,涉及缺陷車輛1251.28萬輛,召回次數和召回數量分別比2017年減少12%和37.6%(2017年峰值是因高田氣囊召回造成的)。截至2018年底,我國累計實施汽車召回1768次,涉及缺陷車輛6925萬輛,汽車産品生産者因召回而投入直接費用總計約529億元,累計挽回消費者損失520億元。近五年年均召回次數220次,近每兩天發生一次召回,實施召回已經成為汽車生産企業的常態化活動。2004年至2018年我國汽車召回次數與數量如圖3所示。

圖3 2004年-2018年汽車産品召回的次數與數量

(二)特徵分析

從召回性質看,2018年,受市場監管總局調查影響召回次數為59次,佔召回總次數的27%;涉及缺陷車輛679.87萬輛,佔召回總數量的54%,缺陷調查仍是發現車輛産品缺陷的主要方式。截至2018年底,受調查影響召回累計達369次,涉及缺陷車輛3992.67萬輛,約佔召回總量的58%。2004—2018年受調查影響召回次數與數量如圖4所示。

圖4 2006年-2018年受調查影響召回的次數與數量

從涉及總成看,因氣囊/安全帶相關缺陷召回50次,涉及車輛199.25萬輛;因發動機相關缺陷召回44次,涉及車輛314.70萬輛;因電子電器相關缺陷召回42次,涉及車輛130.30萬輛;因車身部分相關缺陷召回29次,涉及車輛60.55萬輛;因制動/車輪相關缺陷召回20次,涉及車輛191.37萬輛;因轉向/懸架相關缺陷召回17次,涉及車輛346.77萬輛;因動力傳動總成相關缺陷召回14次,涉及車輛7.74萬輛;因其他原因(附加設備)召回5次,涉及車輛5923輛(見圖5)。

圖5 缺陷涉及總成召回數量分佈

從缺陷類型看,2018年因標準符合性問題召回9次,涉及缺陷車輛2124輛;非標準符合性(不合理危險)問題召回212次,涉及缺陷車輛1251.06萬輛,佔召回總量的99.98%(見圖6)。

圖6 缺陷原因分類召回次數及佔比

從缺陷原因看,因設計問題召回117次,涉及車輛956.60萬輛;因製造問題召回100次,涉及車輛287.60萬輛;因標識問題召回2次,涉及車輛3461輛;因其他原因召回3次,涉及車輛6.94萬輛(見圖7)。

圖7 缺陷原因分類召回數量及佔比

三、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市場監管總局在推進汽車召回制度實施、監督生産企業履行召回義務方面重點開展了如下工作。

(一)強化缺陷線索收集分析。加大缺陷線索收集與監測力度,通過收集消費者關於汽車産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報告,以短信、網絡等方式向消費者徵集産品缺陷線索、監測國內外産品安全相關信息等方式,收集汽車缺陷線索報告24777例,監測相關媒體信息7968條、國外召回公告2415條,採集車輛交通事故深度調查案例998例,車輛火災事故深度調查案例41例,組織開展汽車産品缺陷線索綜合信息會商6次,匯總形成疑似汽車産品缺陷案例792例,有針對性組織缺陷技術會商9次,為開展缺陷調查工作奠定了紮實基礎。

(二)加強缺陷調查。綜合採取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調查、行政約談、召回監督等多種措施,不斷加大缺陷汽車産品召回工作力度。針對汽車轉向/懸架、發動機、氣囊/安全帶、動力電池等安全問題線索,積極組織開展行政約談10余次和缺陷調查31次,引導汽車生産企業主動召回。

(三)宣貫召回法規標準。繼續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及其實施辦法、《汽車産品安全風險評估與風險控制指南》(GB/T34402-2017)等法規標準的宣貫培訓工作,在5個地區召開8次宣貫培訓會,受訓企業超過100家,引導生産企業提升汽車産品設計製造水平,樹立召回責任主體意識,有效地推動汽車召回制度在行業的貫徹實施。

(四)強化新能源汽車召回監管。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逐年增加,新能源汽車安全問題日益突出。2018年,依託國家車輛事故深度調查體系和缺陷信息收集系統,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缺陷調查3起,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火災事故現場調查5次,督促7家生産企業實施召回,涉及33個車型的12.14萬缺陷車輛,缺陷原因主要為電控、機械、電器及電池系統故障。2019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産品召回管理的通知》(市監質函〔2019〕531號),對加強新能源汽車召回監管若干工作事項作出了要求。

(五)開展召回監督與效果評估。2018年對召回數量大、風險等級高的22起召回活動開展監督檢查,問卷形式回訪用戶23.81萬人,對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召回維修配件不足、用戶通知有效率低等問題,責令生産者限期改正、切實落實召回主體責任。目前汽車召回完成率達到70%。

(六)完善召回監管技術支撐體系。2018年持續推進缺陷産品召回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目前已形成以召回專業技術機構為核心,500余名權威專家、20余家汽車檢測機構,7大信息系統為載體和産品缺陷工程分析實驗室等資源為支持的召回技術支撐體系,確保召回管理工作客觀、科學、公正。

四、2019年重點任務

(一)推進汽車召回制度建設。開展《機動車安全法》立法研究,推動形成機動車安全法立法共識。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快機動車排放召回立法進程,搭建機動車排放召回技術支撐體系,建立機動車排放召回中的問題線索、排放缺陷調查與認定、召回實施監督管理、機動車排放零部件質量擔保等配套制度規範,協調推進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

(二)完善召回監管體系。以商用車新能源車、智慧汽車等為重點,繼續做好重大案件調查與召回後續監督工作。推進召回與反壟斷、公平競爭、執法、監督、標準化、信用監管等工作的信息共享,督促生産者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切實保護消費者人身財産安全。

(三)夯實技術支撐能力。針對新能源、智慧網聯等新業態新技術,推動國家産品安全實驗室建設,授權或認定技術機構參與缺陷認定,解決技術能力帶來的不足;加強與公安、交通、海關、環保等部門的溝通,推動安全問題線索共享;深化與醫學、環境、工程等機構合作,建立國家産品傷害與安全科學委員會;探索與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阿裏巴巴、百度、保險機構等單位合作,利用互聯網平臺,抓取問題線索、加強消費提示、提高召回完成率。

(四)加強汽車安全政策研究。加強産品安全共性問題研究,會同行業部門、協會,引導企業改進産品設計和標準,推動中小企業、區域質量安全水平整體提升。加強汽車、産品質量安全狀況研究,編制汽車安全和召回狀況報告,為推動産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數據支撐。加強産品傷害與疾病流行病學調查、致傷機理、防範措施研究。

(五)加大汽車召回宣傳力度。用電視、網絡、報刊等媒體,加強召回管理正面宣傳,通過質量安全與召回論壇、專家政策解讀、安全技術解析、消費者安全提示、行業共性問題座談等多種活動,努力營造理性、客觀、良好社會氛圍。

特此通告。

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5月14日

[1]和[3]:國家統計局2019年2月28日發佈的《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2]和[4]:公安部網站2019年1月12日公佈的統計數據。

[5]國家統計局2019年2月28日發佈的《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6]中國消費者協會網站2019年3月11日公佈的《2018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汽車産品投訴情況分析》。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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