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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藥品再註冊,可以同時合併申請變更生産廠地址嗎?

2019-07-11 15:30 來源: 藥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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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進口藥品再註冊,可以同時合併申請變更生産廠地址嗎?

答:根據《關於進口藥品再註冊有關事項的公告》(國食藥監注〔2009〕18號)要求,“進口藥品再註冊不應同時申報改換産地、增加藥品規格的補充申請,改換産地、增加藥品規格必須按照補充申請的程序單獨申報。”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鐘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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