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申報辦理年度匯算,如何選擇稅務機關?

2020-01-13 08:59 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微信公號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要辦理2019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那麼,納稅人向哪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年度匯算呢?一起來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