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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工作手冊(試行)的通知

2020-07-13 23:16 來源: 衛生健康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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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工作手冊(試行)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0〕2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為指導各醫療機構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我們組織制定了《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工作手冊(試行)》(可在我委官網“醫政醫管”欄目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
2020年7月10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工作手冊
(試行)

為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要求,進一步規範新型冠狀病毒(以下簡稱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技術人員、標本採集、標本管理、實驗室檢測、結果報告等工作,保證檢測質量,提高檢測效率,滿足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需求,特製定本手冊。本手冊適用於所有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醫療機構。

一、技術人員基本要求

(一)採樣人員。從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標本採集的技術人員應當經過生物安全培訓(培訓合格),熟悉標本種類和採集方法,熟練掌握標本採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項,做好標本信息的記錄,確保標本質量符合要求、標本及相關信息可追溯。

(二)檢測人員。實驗室檢測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關專業的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有2年以上的實驗室工作經歷和基因檢驗相關培訓合格證書。實驗室配備的工作人員應當與所開展檢測項目及標本量相適宜,以保證及時、熟練地進行實驗和報告結果,保證結果的準確性。

二、標本採集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則。

1.各醫療機構的檢測能力應當與門急診就診人次、住院人次等診療量相匹配,並與採集的標本量相適應,避免採集數量明顯超出檢測能力導致的標本積壓、標本失效、檢測結果反饋遲緩等問題。

2.各醫療機構在採集標本時,要根據不同採集對象設置不同的採樣區域,將發熱患者與其他患者、“願檢盡檢”人群分區採樣,避免交叉感染。

3.標本採集應當在滿足本機構發熱門診、住院患者、陪護人員及院內職工的檢測需求基礎上,進一步保障其他重點人群“應檢盡檢”和一般人群“願檢盡檢”的要求。

(二)採樣點設置。醫療機構設置新冠病毒採樣點應當遵循安全、科學、便民的原則。採樣點應當為獨立空間,具備通風條件,內部劃分相應的清潔區和污染區,配備手衛生設施或裝置。採樣點需設立清晰的指引標識,並明確採樣流程和注意事項。設立獨立的等候區域,盡可能保證人員單向流動,落實“1米線”間隔要求,嚴控人員密度。

(三)人員配置及防護要求。每個採樣點應當配備1-2名採樣人員。合理安排採樣人員輪替,原則上每2-4小時輪崗休息1次。採樣人員防護裝備要求:N95及以上防護口罩、護目鏡、防護服、乳膠手套、防水靴套;如果接觸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戴雙層乳膠手套;手套被污染時,及時更換外層乳膠手套。每採一個人應當進行嚴格手消毒或更換手套。

(四)採樣流程。各醫療機構應當建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採樣操作流程制度,根據採樣對象類別確定具體採樣流程,包括預約、繳費、信息核對、採樣、送檢、報告發放等。應當利用條碼掃描等信息化手段採集受檢者信息。標本採集前,採樣人員應當對受檢者身份信息進行核對,並在公共區域以信息公告形式告知核酸檢測報告發放時限和發放方式。每個標本應當至少記錄以下信息:1.受檢者(患者)姓名、身份證號、居住地址、聯絡方式;2.採樣單位名稱、標本編號,標本採集的日期、時間、採集部位、類型、數量等。

(五)採集方法。應當採集呼吸道標本,包括上呼吸道標本(口咽拭子、鼻咽拭子等)或下呼吸道標本(呼吸道吸取物、支氣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深咳痰液等)。其中,重症病例優先採集下呼吸道標本;根據臨床需要可留取便標本。

1.口咽拭子。被採集人員先用生理鹽水漱口,採樣人員將拭子放入無菌生理鹽水中濕潤(禁止將拭子放入病毒保存液中,避免抗生素引起過敏),被採集人員頭部微仰,嘴張大,併發“啊”音,露出兩側咽扁桃體,將拭子越過舌根,在被採集者兩側咽扁桃體稍微用力來回擦拭至少3次,然後再在咽後壁上下擦拭至少3次,將拭子頭浸入含2~3ml病毒保存液(也可使用等滲鹽溶液、組織培養液或磷酸鹽緩衝液)的管中,尾部棄去,旋緊管蓋。

2.鼻咽拭子。採樣人員一手輕扶被採集人員的頭部,一手執拭子貼鼻孔進入,沿下鼻道的底部向後緩緩深入,由於鼻道呈弧形,不可用力過猛,以免發生外傷出血。待拭子頂端到達鼻咽腔後壁時,輕輕旋轉一週(如遇反射性咳嗽,應停留片刻),然後緩緩取出拭子,將拭子頭浸入含2~3ml病毒保存液的管中。

3.深咳痰液。要求患者深咳後,將咳出的痰液收集于含3ml採樣液的50ml螺口塑料管中。如果痰液未收集于採樣液中,可在檢測前,加入2~3ml採樣液,或加入痰液等體積的痰消化液。可以採用痰液等體積的含1g/L蛋白酶K的磷酸鹽緩衝液將痰液化。

4.鼻咽或呼吸道抽取物。用與負壓泵相連的收集器從鼻咽部抽取粘液或從氣管抽取呼吸道分泌物。將收集器頭部插入鼻腔或氣管,接通負壓,旋轉收集器頭部並緩慢退出,收集抽取的粘液,並用3ml採樣液沖洗收集器1次(亦可用小兒導尿管接在50ml注射器上來替代收集器)。

5.支氣管灌洗液。將收集器頭部從鼻孔或氣管插口處插入氣管(約30cm深處),注入5ml生理鹽水,接通負壓,旋轉收集器頭部並緩慢退出。收集抽取的粘液,並用採樣液沖洗收集器1次(亦可用小兒導尿管接在50ml注射器上來替代收集)。

6.肺泡灌洗液。局部麻醉後將纖維支氣管鏡通過口或鼻經過咽部插入右肺中葉或左肺舌段的支管,將其頂端契入支氣管分支開口,經氣管活檢孔緩緩加入滅菌生理鹽水,每次30~50ml,總量100~250ml,不應超過300ml。

三、標本管理基本要求

(一)標本包裝。所有標本應當放在大小適合的帶螺旋蓋內有墊圈、耐冷凍的標本採集管裏,擰緊。容器外註明標本編號、種類、姓名及採樣日期。將密閉後的標本放入大小合適的塑料袋內密封,每袋裝一份標本。

(二)標本送檢。標本採集後室溫放置不超過4小時,應在2-4h內送到實驗室。如果需要長途運輸標本,應採用乾冰等製冷方式進行保存,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包裝運輸。

(三)標本接收。標本接收人員的個人防護按採樣人員防護裝備執行。標本運送人員和接收人員對標本進行雙簽收。

(四)標本保存。用於病毒分離和核酸檢測的標本應當儘快進行檢測,能在24小時內檢測的標本可置於4℃保存;24小時內無法檢測的標本則應置於-70℃或以下保存(如無-70℃保存條件,則于-20℃冰箱暫存)。應當設立專庫或專櫃單獨保存標本。標本運送期間避免反復凍融。

(五)混檢標本的採集和檢測。

1.採樣方法。按本手冊“第二部分(五)採集方法”進行樣本採集。

2.樣本混合。將採集的數個樣本(原則上不超過5個)各取200ul進行充分混合,形成混合待檢樣本。

3.混檢樣本的結果判斷與重測。檢測結果先按照各檢測試劑盒使用説明書的要求,對被檢測基因位點逐一判定,出現任一位點陽性或能測出Ct值的混合樣本,均作為重測對象,按照常規方法進行單樣本核酸檢測。

四、實驗室管理基本要求

(一)實驗室資質要求。開展核酸檢測的實驗室,應當符合《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24號)和《醫療機構臨床基因擴增檢驗實驗室管理辦法》(衛辦醫政發〔2010〕194號)有關規定,具備經過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核備案的生物安全二級及以上實驗室條件,以及臨床基因擴增檢驗實驗室條件。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實驗室還應當符合《醫學檢驗實驗室基本標準(試行)》《醫學檢驗實驗室管理規範(試行)》等要求。

(二)實驗室分區要求。原則上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實驗室應當設置以下區域:試劑儲存和準備區、標本製備區、擴增和産物分析區。這3個區域在物理空間上應當是完全相互獨立的,不能有空氣的直接相通。各區的功能是:

1.試劑儲存和準備區:貯存試劑的製備、試劑的分裝和擴增反應混合液的製備,以及離心管、吸頭等消耗品的貯存和準備。

2.標本製備區:轉運桶的開啟、標本的滅活,核酸提取及其加入至擴增反應管等。

3.擴增和産物分析區:核酸擴增和産物分析。

根據使用儀器的功能,區域可適當合併。如採用標本處理、核酸提取及擴增檢測為一體的自動化分析儀,標本製備區、擴增和産物分析區可合併。

(三)主要儀器設備。實驗室應當配備與開展檢驗項目相適宜的儀器設備,包括核酸提取儀、醫用PCR擴增儀、生物安全櫃、病毒滅活設備(如水浴鍋等)、保存試劑和標本的冰箱和冰櫃、離心機、不間斷電源(UPS)或備用電源等。

(四)實驗室檢測。實驗室接到標本後,應當在生物安全櫃內對標本進行清點核對,並對標本進行滅活處理。按照標準操作程序進行試劑準備、標本前處理、核酸提取、核酸擴增、結果分析及報告。實驗室應當建立可疑標本和陽性標本復檢的流程。

1.試劑準備。應當選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試劑,並在選擇標本保存液和核酸提取試劑時,使用試劑盒説明書上建議的配套試劑。核酸提取方法與標本保存液和滅活方式相關,有些核酸提取試劑(如磁珠法或者一步法),容易受到胍鹽或保存液中特殊成分的影響,特別是一步法提取多需要使用試劑廠家配套的標本保存液。

2.標本前處理。已經使用含胍鹽的滅活型標本保存液的實驗室,這一環節無需進行滅活處理,直接進行核酸提取,而使用非滅活型標本保存液的實驗室,則有56℃孵育30分鐘熱滅活、化學滅活的處理方式。

3.核酸提取。將滅活後的標本取出,在生物安全櫃內打開標本採集管加樣。核酸提取完成後,立即將提取物進行封蓋處理。在生物安全櫃內將提取核酸加至PCR擴增反應體系中。

4.核酸擴增。將擴增體系放入擴增儀,核對擴增程序是否與試劑説明書相符,啟動擴增程序。擴增後産物置於含1 mol/L的鹽酸中,應將産物全部浸泡至液體中,浸泡後將擴增産物轉移出實驗室。

五、實驗室質量控制與管理

各醫療機構應當加強核酸檢測質量控制。實驗室應對檢測體系進行必要的性能驗證,性能指標包括但不限于精密度和最低檢測限。實驗室要做好日常室內質控,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53號)要求規範開展室內質控。應常態化接受國家級或省級檢驗質量控制。不按照本地要求參加室間質評的,或室間質評結果不合格的,或檢測結果質量問題突出的,不得開展核酸檢測。

質量管理包括人員的操作技能和生物安全培訓,標本採集、運輸、接收和保存,耗材的管理,試劑的選擇和性能驗證,質控品的合理設置及其有效判定,復檢規則,結果的報告、解釋與建議等。

六、核酸檢測結果反饋基本要求

(一)報告時限。對於發熱門診、急診患者,在6小時內報告核酸檢測結果;對於普通門診、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等人群,原則上在12小時內報告結果;對於“願檢盡檢”人群,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結果。醫療機構應當為受檢者出具檢測報告,並告知其查詢方式,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出具檢測報告。

(二)檢測報告。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報告單》的參考樣式出具檢測報告(見附件),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規定下,互認檢測結果。醫療機構可採用紙質、快遞、網絡或信息化系統等多種形式,發放核酸檢測報告,並注意保護個人隱私。發現核酸檢測陽性結果時應按相關要求在12小時內進行傳染病上報及後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七、核酸檢測安全管理

(一)標本安全管理。標本轉運箱封閉前,須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劑噴灑消毒。標本包裝應符合國際民航組織文件Doc9284《危險品航空安全運輸技術細則》的PI602分類包裝要求。涉及外部標本運輸的,應按照A類感染性物質進行三層包裝。疑似或確診患者標本應標示有特殊標識,並進行單獨轉運。檢測完成後標本,若檢測結果為陰性,剩餘標本及核酸可在結果報告發出24小時後裝入專用密封廢物轉運袋中進行壓力蒸汽滅菌處理,隨後隨其他醫療廢物一起轉運出實驗室進行銷毀處理;若檢測結果為陽性,剩餘標本應進行復核檢測。

(二)實驗室檢測安全管理。

1.基本要求。標本滅活及檢測應當在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進行,同時採用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的個人防護。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實驗室應當制定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程序文件及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失誤或意外的處理操作程序,並建立實驗室環境消毒處理記錄。

2.實驗前安全要求。應使用0.2%含氯消毒劑或75%酒精進行桌面、臺面及地面消毒。消毒液需每天新鮮配製,不超過24小時。轉運至實驗室的標本轉運桶應在生物安全櫃內開啟。轉運桶開啟後,使用0.2%含氯消毒劑或75%酒精對轉運桶內壁和標本採集密封袋進行噴灑消毒。取出標本採集管後應首先檢查標本管外壁是否有破損、管口是否洩露或有管壁殘留物。確認無滲漏後,推薦用0.2%含氯消毒劑噴灑、擦拭消毒樣品管外表面(此處不建議使用75%酒精,以免破壞樣品標識)。如發現滲漏應立即用吸水紙覆蓋,並噴灑有效氯含量為0.55%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處理,不得對標本繼續檢測操作,做好標本不合格記錄後需立即進行密封打包,壓力蒸汽滅菌處理後銷毀。

實驗室操作人員在進行標本熱滅活時,溫浴前需旋緊標本採集管管蓋,必要時可用封口膜密閉管蓋;溫浴過程中可每隔10分鐘將標本輕柔搖勻1次,以保證標本均勻滅活;溫浴後標本需靜置至室溫或至少10min使氣溶膠沉降,隨後再開蓋進行後續核酸提取。

3.核酸提取和檢測安全要求。標本進行核酸提取和檢測時應盡可能在生物安全櫃內進行操作。如為打開標本管蓋或其他有可能産生氣溶膠的操作,則必須在生物安全櫃內進行。

4.實驗結束後安全要求。需對實驗室環境進行清潔消毒。

(1)實驗室空氣消毒。實驗室每次檢測完畢後應進行房間紫外消毒30分鐘或紫外消毒機照射消毒1小時。必要時可採用核酸清除劑等試劑清除實驗室殘留核酸。

(2)工作臺面消毒。每天實驗後,使用0.2%含氯消毒劑或75%酒精進行臺面、地面消毒。

(3)生物安全櫃消毒。實驗使用後的耗材廢棄物放入醫療廢物垃圾袋中,包紮後使用0.2%含有效氯消毒液或75%酒精噴灑消毒其外表面。手消毒後將垃圾袋帶出生物安全櫃放入實驗室廢棄物轉運袋中。試管架、實驗臺面、移液器等使用75%酒精進行擦拭。隨後關閉生物安全櫃,紫外燈消毒30分鐘。

(4)轉運容器消毒。轉運及存放標本的容器使用前後需使用0.2%含氯消毒劑或75%酒精進行擦拭或噴灑消毒。

(5)塑料或有機玻璃材質物品消毒:使用0.2%含氯消毒劑或過氧乙酸或過氧化氫擦拭或噴灑消毒。

(三)實驗室醫療廢物管理。

1.基本要求。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實驗室應當制定醫療廢物處置程序及污物、污水處理操作程序。所有的危險性醫療廢物必須按照統一規格化的容器和標示方式,完整且合規地標示廢物內容。應當由經過適當培訓的人員使用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和設備處理危險性醫療廢物。實驗室應建立醫療廢物處理記錄,定期對實驗室排風HEPA過濾器進行撿漏和更換,定期對處理後的污水進行監測,採用生物指示劑監測壓力滅菌效果。

2.醫療廢物的處理措施。醫療廢物的處理是控制實驗室安全的關鍵環節,必須充分掌握生物安全廢棄物的分類,並嚴格執行相應的處理程序。

(1)廢液的處理。實驗室産生的廢液可分為普通污水和感染性廢液。普通污水産生於洗手池等設備,對此類污水應當排入實驗室水處理系統,經統一處理達標後進行排放。感染性廢液即在實驗操作過程中産生的廢液,需採用化學消毒(0.55%含氯消毒劑處理)或物理消毒(紫外照射30分鐘以上)方式處理,確認徹底消毒滅活後方可排入實驗室水處理系統,經統一處理達標後進行排放。污水消毒處理效果按GB18466《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相關規定進行評價。

(2)固體廢物的處理。實驗室固體廢物應當分類收集。固體廢物的收集容器應當具有不易破裂、防滲漏、耐濕耐熱、可密封等特性。實驗室內的潛在感染性廢物不允許堆積存放,應當及時進行壓力蒸汽滅菌處理。廢物處置之前,應當存放在實驗室內指定的安全位置。小型固體廢物如檢測耗材、個人防護裝備等均需使用雙層防滲漏專用包裝袋打包密封後經過壓力蒸汽滅菌處理,再沿醫療廢物通道轉運出實驗室。

體積較大的固體廢物如HEPA過濾器,應當由專業人士進行原位消毒後,裝入安全容器內進行消毒滅菌。不能進行壓力蒸汽滅菌的物品如電子設備可採用環氧乙烷熏蒸消毒處理。經消毒滅菌處理後移出實驗室的固體廢物需集中交由醫療廢物處理單位進行處置。

(四)實驗室污染的處理。

1.標本污染生物安全櫃的操作臺造成局限污染時:立即用吸水紙覆蓋,並使用0.55%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消毒。消毒液需要現用現配,24小時內使用。

2.標本傾覆造成實驗室污染時:保持實驗室空間密閉,避免污染物擴散。立即使用潤濕有0.55%含氯消毒劑的毛巾覆蓋污染區。必要時(如大量溢撒時)可用過氧乙酸加熱熏蒸實驗室,劑量為2g/m³,熏蒸過夜;或20g/L過氧乙酸消毒液用氣溶膠噴霧器噴霧,用量8ml/m³,作用1-2小時;必要時或用高錳酸鉀-甲醛熏蒸:高錳酸鉀8g/m³,放入耐熱耐腐蝕容器(陶罐或玻璃容器),後加入甲醛(40%)10ml/m³,熏蒸4小時以上。熏蒸時室內濕度60%-80%。

3.清理污染物時嚴格遵循活病毒生物安全操作要求,採用壓力蒸汽滅菌處理,並進行實驗室換氣等,防止次生危害。

八、核酸檢測信息化管理

醫療機構應當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籌下,做好標本採集、核酸檢測、檢測報告的信息對接工作。建立統一的信息採集掃碼程序,信息應至少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絡電話,做到標本採集的個人信息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順利對接,各醫療機構間應做到信息互通、互採、互認。

九、其他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等因素,醫療機構採集的標本量明顯超出自身檢測能力範圍的,可以建立醫療機構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協作機制,分散檢測壓力,保證時效性和有效性。

附件

填表説明:

1.人員類型包括發熱門診、普通門診、急診、住院患者、陪護人員,本院職工,院外採樣人員,其他機構送檢等;

2.發熱門診、普通門診、急診、住院患者需填寫ID號、住院號、病區/床號、送檢科室、申請醫師。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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