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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意見》

2022-09-10 11:25 來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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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進一步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中小學教職工隊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完善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作出規範。

《指導意見》以促進基礎教育事業發展為目標,以加強中小學教職工隊伍建設為引領,遵循中小學教職工成長髮展規律,立足崗位管理制度基本要義,堅持分類施策、分級管理,根據各級各類教師不同特點和發展實際,考慮區域、城鄉、校際差異,定向發力,探索體現中小學自身特點和管理需求的崗位設置管理模式。適當下放人事管理權限,注重落實和保障中小學用人自主權,體現有收有放、統分有度。

《指導意見》明確,要健全教師崗位等級設置,中小學要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結合學校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工作性質和人員結構特點等實際,制定崗位設置方案,認真編寫崗位説明書。同時,落實放管服精神,不再在國家層面對高、中、初級崗位結構比例作統一規定,而是在明確合理配置要求的基礎上,授權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分學段、分類型科學設置教師崗位結構,適當優化調整中小學崗位結構比例。

《指導意見》提出,要按照鄉村振興重大戰略部署有關要求,中小學崗位實行縣域統籌管理,協調縣域內同學段學校教師崗位結構並向鄉村適當傾斜。鄉村中小學可以通過特設崗位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教師、設置“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教師中高級崗位,緩解招人難、留人難等問題。此外,《指導意見》還對援藏援疆援青教師職稱認定、崗位聘用予以政策傾斜,引導優秀中小學教師到鄉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執教,促進中小學教師隊伍均衡高質量發展。

《指導意見》強調,中小學要規範開展崗位競聘,加強教職工聘後管理。《指導意見》堅持簡便易行可操作的原則,對崗位競聘程序和方式作出規定。針對中小學教職工聘後管理弱化、“一聘定終身”等問題,健全完善考核制度,獎優罰劣,建立健全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靈活用人機制,樹立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重貢獻的良好用人導向。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郝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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