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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的主要職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7月28日   來源: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國務院辦公廳是協助國務院領導同志處理國務院日常工作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有:

  (一)負責國務院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國務院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國務院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名義發佈的公文。

  (三)研究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請示國務院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國務院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國務院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國務院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對國務院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國務院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國務院領導同志報告。

    (六)協助國務院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國務院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八)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國務院值班工作,及時向國務院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地區向國務院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做好行政事務工作,為國務院領導同志服務。

  (十一)辦理國務院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摘自國辦發 [1998] 31 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