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於1944年11月,浙江紹興人。1962年在高中二年級時,被特邀擔任杭州市委機關報《杭州日報》特約記者。1969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1973年加入中國共産黨。曾在農村、工廠、軍隊短時間工作過,1972年調安徽生産建設兵團任新聞幹事、《兵團戰士報》記者。1975年任安徽新聞圖片社記者。1979年調新華社安徽分社,先後任記者、組長、分社黨組書記兼副社長。1982年加入中國攝影家協會,任安徽新聞攝影研究會會長。1984年當選為中共安徽省委候補委員。1985年任新華社上海分社社長兼黨組書記,為上海新聞攝影學會顧問。1988年任新華社北京分社社長兼黨組書記,為北京市對外宣傳小組成員、北京海外交流協會常務理事,《首都經濟信息報》高級顧問。1991年任光明日報社副總編輯,高級記者。1993年4月任光明日報社總編輯,同時任中國新聞攝影學會常務理事、中國記協常務理事、中國報業協會顧問、全國高校校報協會名譽理事長。1993年7月任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委員。1995年任中宣部副部長。2000年6月任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局長。2004年12月,中共中央決定徐光春任河南省委委員、常委、書記。2005年1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徐光春當選河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2006年10月28日,中共河南省第八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徐光春為省委書記。2008年1月23日,在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省人大常委會主任。2009年11月,中共中央決定:徐光春同志不再擔任河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是第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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