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治中(1890~1969)愛國將領,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副主席,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領導人之一。原名本堯,字文白。生於1890年10月27日(清光緒十六年九月十四)。安徽巢縣(今巢湖市)人。其祖父是農民,父親是手工業者。張治中六歲入塾,讀書十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時,在揚州參加反清起義。1912年進入陸軍第二預備學堂。1916年畢業于保定軍官學校第三期步兵科,次年到廣東參加護法運動。歷任駐粵滇軍連長、營長、駐粵桂軍總部參謀、師參謀長和桂軍軍校參謀長等職。1924年初,對孫中山確立三大革命政策表示擁護。6月任黃埔軍校學生總隊長、軍團團長,同時兼任國民革命軍第二師參謀長,廣州衛戍區司令部參謀長等職,與中國共産黨人周恩來、惲代英密切合作,結成深厚友誼。1926年7月參加北伐戰爭,先後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副官處處長、黃埔軍校武漢分校教育長等職。後曾一度到歐美進行考察。1928年7月後歷任國民黨中央陸軍軍官學校訓練部主任、教育長,同時兼任教導第二師師長,參加蔣介石對馮玉祥、閻錫山等的戰爭。1932年1月兼任第五軍軍長,率部參加上海“一·二八”之役,曾予日軍以沉重打擊。1933年12月任國民黨第四軍總指揮,率軍入閩,參與圍攻福建人民政府,1936年西安事變發生時,他主張和平解決。抗日戰爭爆發後,張任第九集團軍總司令兼左翼軍總司令,參加上海”八·一三”抗戰。1937年11月任湖南省主席,1940年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部長,兼三民主義青年團書記長。1941年皖南事變後向蔣介石上書,主張繼續國共合作,共同抗日。1945年5月在國民黨六大上,當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和常務委員。抗日戰爭勝利後,任國民黨政府西北行營主任兼新疆省主席,曾營救過被盛世才囚禁于新疆的一批共産黨員回延安。他曾多次代表國民黨去延安同共産黨談判。1946年1月代表國民黨參加軍調處三人小組,主張和平解決國內問題。1949年4月任國民黨政府和平談判代表團首席代表,到北平同中國共産黨代表談判,雙方議定了《國內和平協定》八條二十四款。此協定遭國民黨政府拒絕後,他毅然留在北平,併發表《對時局的聲明》。同年9月,應邀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並促成了新疆和平解放。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歷任西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副主席、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副主席等職,對促進民族團結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作出了貢獻。1969年4月6日在北京逝世。著有《張治中回憶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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