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水利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

非常規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導意見


水節約〔2023〕206號 

部直屬有關單位,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發展改革委:

非常規水源是指經處理後可以利用或在一定條件下可直接利用的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礦坑(井)水、微鹹水等。開發利用非常規水源具有增加供水、減少排污、優化水資源配置體系、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等重要作用,是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目前,我國非常規水源利用尚存在配置水平偏低、利用不夠充分、政策不夠健全、認識不夠到位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非常規水源配置利用,現制定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實施全面節約戰略,堅持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統籌考慮各地區水資源稟賦、承載能力與發展需求,堅持將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以強化配置管理、促進配置利用、加強能力建設、健全體制機制為抓手,著力擴大非常規水源利用領域和規模,提升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為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科學規劃、統一配置。發揮規劃從宏觀層面統籌配置水資源的引領作用,涉及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相關規劃在制定水資源保障或配置方案時,綜合考慮非常規水源分佈特徵、利用條件和市場需求,將非常規水源納入統一配置。

目標管理、應用盡用。實行非常規水源目標管理,制定各級行政區非常規水源最低利用量年度目標,強化目標管理考核,嚴格計劃用水、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與節水評價管理,促進非常規水源應用盡用。

因地制宜、精準施策。充分考慮地區間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水資源稟賦、利用條件等差異,堅持從實際出發,科學確定重點地區分水源、分用途配置方案,實行按需定供、按用定質。

政策激勵、市場驅動。完善非常規水源利用相關激勵與保障政策,加快推進水價和用水權改革,發揮市場在非常規水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健全完善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相關市場機制,促進非常規水源市場化交易。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全國非常規水源利用量超過170億立方米;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黃河流域中下游力爭達到30%,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具備條件的地區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礦坑(井)水、微鹹水利用規模進一步擴大;非常規水源配置利用能力持續增強,形成先進適用成熟的再生水配置利用模式,全社會對非常規水源接受程度明顯提高。

到2035年,建立起完善的非常規水源利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非常規水源經濟、高效、系統、安全利用的局面基本形成。

二、強化配置管理

(四)科學規劃佈局。編制流域綜合規劃、水資源綜合規劃等水利綜合規劃時,應當科學制定水資源配置方案,將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供需平衡分析與配置體系。編制節約用水規劃、非常規水源利用規劃等水利專業規劃時,應充分考慮非常規水源的用水需求、供水能力和設施佈局,明確非常規水源最低配置量、配置對象及水源類型,統籌推進非常規水源配置利用設施建設和提質改造。規劃相關內容不符合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同意其通過審查。

(五)實行目標管理。將非常規水源利用量納入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指標體系,按年度把全國非常規水源利用量控制目標分解配置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實際進一步分解配置到市、縣級行政區,有條件的地區進一步分解到水源類型及重點行業。

(六)納入用水計劃。將非常規水源合理納入計劃用水管理,核定年度用水計劃時,對於具備利用非常規水源條件的用水戶配置非常規水源。下達的用水計劃應當明確非常規水源計劃用水指標,對常規水源實行超定額超計劃加徵水資源稅(費)或加價。按計劃可以利用非常規水源而未利用的,核減其下一年度常規水源的計劃用水指標。

(七)嚴格論證審批。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節水評價時,嚴格論證非常規水源配置利用的政策符合性及利用規模、方式、對象等的合理性,科學制定非常規水源利用措施方案,發揮已建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設施效能,促進非常規水源應用盡用。缺水地區、水資源超載地區建設項目新增取水未論證非常規水源利用的,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許可。上述審批事項應當依託投資項目代碼,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現信息共享。

(八)引導市場配置。推動落實減免水資源稅(費)、企業所得稅等稅費優惠政策,降低非常規水源生産和使用成本,逐步消除非常規水源與外調水、地表水、地下水的價格劣勢。培育壯大非常規水源交易市場,鼓勵交易雙方依據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定價,增強相關經營主體開發利用非常規水源的內生動力。

(九)加強考核監督。將非常規水源配置利用情況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重點考核非常規水源利用量目標完成情況,各級行政區非常規水源利用量超過年度目標時,超過部分不計入用水總量考核指標。對非常規水源利用設施等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對水量、水質開展監督性計量監測,督促非常規水源供水單位落實安全風險防控責任。

三、促進配置利用

(十)再生水。統籌將再生水用於工業生産、城市雜用、生態環境、農業灌溉等領域,穩步推進典型地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以缺水地區、水資源超載地區為重點,將再生水作為工業生産用水的重要水源,推行再生水廠與企業間“點對點”配置,推進企業內部廢污水循環利用,支持工業園區廢水集中處理及再生利用;河湖濕地生態補水、造林綠化、景觀環境用水、城市雜用等,在滿足水質要求條件下,優先配置再生水;有條件的缺水地區,按照農田灌溉用水水質標準要求,穩妥推動再生水用於農業灌溉。

(十一)集蓄雨水。結合海綿城市建設,因地制宜提升公園、綠地、建築、道路、廣場等雨水資源綜合利用水平。西北、華北缺水山區,西南岩溶地區以及沿海地區和海島,結合地形地貌建設水池、水窖、坑塘等工程收集、處理雨水。水質型缺水地區,結合治污減排,積極推進雨污分流和雨水收集利用。因地制宜推廣農業集雨節水灌溉技術,用於農業補充灌溉。

(十二)海水。把海水作為沿海水資源的重要補充和戰略儲備,加強海水直接利用。沿海火電、核電及石化、化工、鋼鐵等重點用水行業在技術成熟的基礎上推廣海水作為冷卻用水,鼓勵脫硫、沖洗類工藝環節用水優先利用海水。支持沿海海域灘塗和鹽漬化地區科學發展海水增養殖業和海水灌溉農業,推廣海水源熱泵技術。探索在消除含海水廢污水對生態環境影響前提下,城市市政、消防、衝廁等領域直接利用海水。

(十三)海水淡化水。沿海缺水地區要加強海水淡化水利用,因地制宜將海水淡化水作為生活補充水源、市政新增供水及應急備用水源,進一步提高海水淡化水配置量和覆蓋範圍,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對沿海地區工業園區和高耗水産業應科學配置海水淡化水,擴大工業園區海水淡化水利用規模,建設海水淡化水利用示範工業園區,依法嚴控具備條件但未充分利用海水淡化水的高耗水項目和工業園區新增取水許可。

(十四)礦坑(井)水。西北、華北、兩淮、雲貴等煤礦礦坑涌水量豐富的地區,應統籌加強礦坑(井)水利用。礦區生産應充分使用礦坑(井)水。對於周邊具備礦坑(井)水供水條件且水質滿足利用要求的工業企業,在辦理取水許可時應合理配置礦坑(井)水。具備條件地區在礦坑(井)水水質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前提下,可推廣用於農業灌溉。

(十五)微鹹水。西北及沿海地區等微鹹水豐富的缺水地區,在不影響生態環境安全、不造成土壤鹽鹼化的前提下,穩妥發展鹹淡混灌、鹹淡輪灌等微鹹水灌溉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推廣種植耐鹽鹼作物品種。在農村供水水源不足地區,可因地制宜加強微鹹水淡化處理利用,作為生産、生活供水的補充水源。

四、加強能力建設

(十六)增強計量統計能力。依託用水統計調查制度和用水計量監控體系建設,加強非常規水源計量監測,完善《水資源公報》、《節約用水管理年報》等統計體系中非常規水源統計規則和數據質量,實現重點用水戶非常規水源利用量數據網上直報。加強跨部門計量統計協作,推動建立數據要素共建共享機制。加強對非常規水源供水單位水量水質監督檢查,保障非常規水源安全利用。

(十七)健全技術標準體系。水利部研究構建非常規水源技術標準體系,統籌協調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快推進非常規水源技術標準制修訂工作,按照不同非常規水源類型,建立健全不同用途水質標準,完善水處理、水質檢測、安全利用、規劃配置、工程設計等技術規範。各地結合實際編制差別化的非常規水源地方標準,鼓勵相關行業協會、企業等主體編制非常規水源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

(十八)提升科技支撐能力。加強再生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關鍵技術科研攻關,支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研究開發,推動先進實用技術設備集成、示範和應用。鼓勵引導建立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産業技術創新聯盟,推動跨領域跨行業協同創新。

五、保障措施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各流域管理機構應充分認識加強非常規水源配置利用的重要性,嚴格履行指導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的行業管理職責,積極發揮節約用水協調機製作用,針對不同類型的非常規水源,加強與發展改革(能源)、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推動明確相關部門目標責任,促進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

(二十)統一統計口徑。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淡化水、礦坑(井)水和微鹹水等非常規水源利用量的統計口徑按照《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非常規水源統計工作的通知》(辦節約〔2019〕241號)執行。雨洪資源、雲水資源、難以更新的地下水等不屬於非常規水源統計範疇。非常規水源利用量目標不含海水直接利用量。再生水利用率為再生水利用量與污水處理量之比。

(二十一)加大宣傳力度。將非常規水源利用作為節水宣傳的重要內容,結合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等重要時間節點,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手段,大力宣傳我國非常規水源利用的重要意義、法規政策及典型案例,傳播國內外先進經驗技術,科普安全利用知識,提高公眾對非常規水源的認知度和接受度。

    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3年6月22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