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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在黃河流域

實行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的意見


水節約〔2024〕208號  

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河南省、四川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水利廳、市場監督管理局(廳),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節約用水條例》、《地下水管理條例》和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打好黃河流域深度節水控水攻堅戰,全面建立黃河流域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制度,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踐行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和關於治水的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産,聚焦黃河流域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建立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制度,力爭兩年內制定發佈涵蓋黃河流域主要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的強制性用水定額國家標準(以下簡稱強制性用水定額),壓實用水單位主體責任,強化強制性用水定額執行監管,穩妥有序推行強制性用水定額,引導用水單位採用先進節水技術設備,精打細算用好水資源,從嚴從細管好水資源,持續提升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實施範圍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工業和服務業産業結構、産業發展佈局、用水等情況,在黃河流域以及黃河流經省、自治區其他黃河供水區相關縣級行政區的下列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實行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

高耗水工業:火力發電、選煤、煤化工(煤制烯烴、煤制甲醇)、建材(水泥)、鋼鐵、石化和化工(石油煉製、合成氨、尿素、硫酸、燒鹼、純鹼)、鋁(電解鋁、氧化鋁)。

高耗水服務業:賓館、游泳場館、洗車場所、洗浴場所、高校、室外人工滑雪場。

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實施範圍將根據國家新出臺相關規定和經濟社會發展、産業結構調整、行業用水情況變化、節水技術工藝水平提升等適時更新調整。強制性用水定額發佈實施後,實施範圍內寬鬆于強制性用水定額的原國家和地方用水定額標準不再適用,按強制性用水定額執行;地方用水定額嚴於強制性用水定額的,按地方用水定額執行。

三、科學制定強制性用水定額

(一)明確編制職責。水利部、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制定黃河流域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強制性用水定額。水利部負責強制性用水定額項目提出、組織起草、徵求意見和技術審查等。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強制性用水定額立項、編號和對外通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參與強制性用水定額制定。

(二)開展典型行業用水情況調查。水利部聯合有關部門按照實施範圍,將納入取水許可管理和通過公共供水管網供水的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用水單位作為調查對象,針對工業企業産品、服務業單位提供服務等小類制定用水情況調查表,以可獨立生産或提供服務的用水單位為單元,開展典型行業用水情況調查,調查相關用水單位生産經營、用水、節水管理等信息,夯實制定強制性用水定額數據基礎。

(三)合理確定指標。以行業發展現狀和趨勢、用水現狀和需求、主要用水環節構成、節水潛力等資料為基礎,以覆蓋不同地區、單位和生産工藝的經濟數據、用水計量和監測數據為依據,綜合考慮經濟合理、技術可行等因素,科學構建強制性用水定額核算方法,確定強制性用水定額指標值。強制性用水定額分限定值、先進值制定,限定值用於現有單位用水管理,以淘汰落後的用水技術和設備,建立規範的企業內部節水管理制度為取值原則;先進值用於新建、涉及主要生産用水的改(擴)建項目的用水管理,以應用國家鼓勵的先進節水技術和設備,實行規範高效的企業內部節水管理制度為取值原則。

(四)履行規定程序。強制性用水定額編製成果應當廣泛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黃河流域省級人民政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公眾等方面的意見,並通過相關部門組織的技術審查。強制性用水定額按《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程序批准發佈。強制性用水定額修訂時,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程序執行;個別技術要求需要調整、補充或者刪減的,採用修改單方式予以修訂。考慮實施強制性用水定額所需要的技術改造、成本投入、老舊産品退出市場時間等實際,對強制性用水定額自發佈日期至實施日期之間設置過渡期。

四、強化用水單位實施主體責任

(五)全面開展強制性用水定額對標。強制性用水定額發佈後,實施範圍內的用水單位應自行開展水效對標,梳理分析本單位年度用水臺賬、主要産品産量(服務規模)和用水量等情況,測算主要産品(提供服務)的水效,對照強制性用水定額,分析論證水效是否符合強制性用水定額。發現水效不符合強制性用水定額時,可採用水平衡測試、用水審計、節水診斷等手段,全面查找分析水效不達標主要原因,明確節水技術改造需求和水效提升措施並加以實施。

(六)有序開展節水技術改造。對於需要實施節水技術改造的用水單位,應當按照強制性用水定額實施過渡期和整改時限要求,統籌考慮成本投入、生産(服務)週期、銷售週期等,制定節水技術改造提升方案,積極採用先進適用或國家鼓勵的節水工藝、技術和裝備,限期實施節水改造提升,淘汰落後産能、工藝、産品設備。用水單位應當自行或者委託具有相應水平和能力的第三方單位開展節水技術改造、完成情況評估等工作,確保用水效率達到強制性用水定額要求。

(七)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實施範圍內的用水單位應按照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內部節水管理制度,制定節水目標任務,可設置節水管理崗位,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完善用水計量、記錄、統計、管網日常維修管護、水效對標、節水考核等規章制度,加強各用水車間、用水部門、用水工序等獨立計量用水單元的水效評估、評比與考核,強化內部激勵,建立規範化、常態化運行機制。

(八)完善用水計量設施。實施範圍內的用水單位應按照《取水計量技術導則》(GB/T 28714)、《用水單位水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T 24789)等有關要求,安裝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用水計量設施,依法分別計量各類水源、用途、功能區域、主要用水設備(用水系統)的用水量。年用水量達到規模以上的用水單位,依法安裝合格的用水在線計量設施,保證設施正常運行,並將計量數據傳輸至全國取用水管理平臺。

(九)建立用水信息報送機制。實施範圍內的用水單位要加強用水情況統計,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實現分主要産品(工序)、分主要服務用水統計,並定期將涉及強制性用水定額指標的産品(工序)、服務用水信息報送有管理權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黃河水利委員會。用水單位要加強統計和用水信息合理性分析,發現存在數據異常的,及時查明原因、解決問題。

五、加大強制性用水定額執行監管力度

(十)嚴格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項目審批。把強制性用水定額作為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論證的重要依據,嚴格黃河流域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建設項目節水評價,項目供需水量測算、節水目標指標制定等不符合強制性用水定額要求的,不予批准取水許可申請。推動發揮強制性用水定額對規劃編制的導向作用,合理規劃黃河流域産業發展佈局和規模,優化調整産業結構,有序壓減高耗水産業規模。

(十一)強化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節水管理。組織開展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強制性用水定額對標達標,加強對不達標單位整改工作指導和監督。已批准取水許可的項目或通過公共供水管網供水的用水單位,對用水水平達不到強制性用水定額要求的,應當限期實施節水技術改造,未限期改造或改造後仍達不到強制性用水定額標準的,不予批准延續取水許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加大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計劃用水管理,用水單位用水計劃的建議、核定、下達、調整應嚴格執行強制性用水定額。

(十二)加強強制性用水定額執法和監督。水利部、市場監管總局履行黃河保護法、標準化法,落實黃河流域強制性用水定額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制度。黃河水利委員會和沿黃河省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要落實黃河保護法要求,制訂黃河流域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制度實施辦法,明確管理要求和程序。加大用水單位執行強制性用水定額執法力度,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建立執法協調機制,適時開展聯合執法,對用水單位用水超過強制性用水定額,未按照規定期限實施節水技術改造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十三)開展強制性用水定額實施跟蹤評估。針對強制性用水定額實施效果和存在問題,定期組織開展調查分析,適時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統籌考慮強制性用水定額實施效果評估結果和各方面反饋的相關信息,組織對強制性用水定額進行復審。經過復審,確認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國家産業政策和技術工藝進步的強制性用水定額,應當及時組織開展修訂工作,或作出廢止處理。

六、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實施。水利部、市場監管總局要加強對黃河流域實行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的指導,對有關重大問題定期進行研究。黃河水利委員會和沿黃河省區要充分認識實行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全面執行,把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作為打好黃河流域深度節水控水攻堅戰的重要舉措。運用節約用水工作部門協調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和協同配合,合力推進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工作。強化責任落實,將實行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納入水資源管理相關考核。

(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標準。把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作為數字節水建設的重要內容。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對在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十六)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節水科技研發創新,加大成熟適用的節水技術、産品推廣力度,促進黃河流域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用水單位節水改造。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培育節水第三方服務企業,在黃河流域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節水改造中大力推廣合同節水管理。持續推廣“節水貸”融資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節水技術改造項目的融資支持力度。

(十七)強化宣傳培訓。結合“世界水日”、“中國水周”、黃河保護法和節約用水條例等主題宣傳活動,採取多種形式開展黃河流域實行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宣傳,推進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理念進園區、進企業、進工廠、進校園、進單位。加強對相關領域、行業及其管理部門和用水單位有關人員教育培訓,提升實施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能力,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和引導,積極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建議。

水  利  部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