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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德州海關的批復


國函〔2000〕56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設立德州海關的請示》(魯政發〔1997〕94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設立德州海關(正處級)。

二、核定德州海關人員編制30名,由海關總署從現有編制內調劑解決,不另行增加。所需人員從地方黨政機關現有人員及大學畢業生、軍隊轉業幹部中選調,不從社會上招收。

三、德州海關所需辦公、生活用房和開辦費、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由你省解決,檢查檢驗設備由海關總署負責配備。

有關具體事宜,請與海關總署商辦。

國 務 院         

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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