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德州海關的批復
國函〔2000〕56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設立德州海關的請示》(魯政發〔1997〕94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設立德州海關(正處級)。
二、核定德州海關人員編制30名,由海關總署從現有編制內調劑解決,不另行增加。所需人員從地方黨政機關現有人員及大學畢業生、軍隊轉業幹部中選調,不從社會上招收。
三、德州海關所需辦公、生活用房和開辦費、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由你省解決,檢查檢驗設備由海關總署負責配備。
有關具體事宜,請與海關總署商辦。
國 務 院
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