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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關於加快推進事業單位

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


人發〔2000〕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人民政府人事(人事勞動)廳(局),黨中央各部門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現將《關於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  事  部          

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關於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

制度改革的意見


事業單位是我國各類人才的主要集中地,是增強我國綜合國力的重要領域,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重要陣地。搞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對建設高素質、社會化的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實現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宏偉目標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現根據《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中辦發〔2000〕15號)的精神,對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當前的緊迫任務

1、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積極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在實行多種形式的選人用人制度、深化職稱改革、促進人才流動、搞活工資分配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積累了有益的經驗。但從總體上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進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各項事業發展還不適應,主要表現在:符合各類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管理制度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和自我約束機制還很不健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還沒有形成。當前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已經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制改革日益深化,黨政機關幹部制度改革和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展開。所有這些,都要求把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作為促進國家整體改革和發展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2、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管幹部原則、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適應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要求,建立政事職責分開、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類管理體制;建立一套適合科、教、文、衛等各類事業單位特點,符合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各自崗位要求的具體管理制度;形成一個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優秀人才能夠脫穎而出,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學化。

3、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脫鉤、分類、放權、搞活”的路子,改變用管理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辦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做法,逐步取消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不再按行政級別確定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根據社會職能、經費來源的不同和崗位工作性質的不同,建立符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特點和不同崗位特點的人事制度,實行分類管理;在合理劃分政府和事業單位職責權限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自主權,建立健全事業單位用人上的自我約束機制;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引入競爭激勵機制,通過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搞活工資分配製度,建立充滿生機活力的用人機制。通過制度創新,配套改革,充分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優秀人才成長,增強事業單位活力和自我發展能力,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加速高素質、社會化的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

二、建立以聘用制為基礎的用人制度

4、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破除幹部身份終身制,引入競爭機制,在事業單位全面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把聘用制度作為事業單位一項基本的用人制度。所有事業單位與職工都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單位和個人的人事關係,明確單位和個人的義務和權利。通過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實現用人上的公開、公平、公正,促進單位自主用人,保障職工自主擇業,維護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通過聘用制度轉換事業單位的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單純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轉變,由行政依附關係向平等人事主體轉變,由國家用人向單位用人轉變。

建立解聘辭聘制度。事業單位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解聘職工,職工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辭聘。通過建立解聘辭聘制度,疏通事業單位人員出口渠道,增加用人制度的靈活性,解決人員能進能出的問題。

加強聘後管理。通過建立和完善聘後管理,保證聘用制度的實際效果,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重點是完善考核制度,研究修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把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增資、晉級、獎懲等的依據。

5、改革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單一的委任制,在選拔任用中引入競爭機制。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改進管理方法,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的領導人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一定程序,可實行直接聘任、招標聘任、推選聘任、委任等多種任用形式。建立健全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任期目標責任制,加強對任期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與任用、獎懲挂鉤。

6、建立符合事業單位性質和工作特點的崗位管理制度。事業單位要科學合理設置崗位,明確不同崗位的職責、權利和任職條件,實行崗位管理。

對專業技術崗位,堅持按照崗位要求擇優聘用,逐步實現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與崗位聘用的統一。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按照國際慣例,對責任重大、社會通用性強、事關公共利益、具備一定專業技術才能勝任的崗位,逐步建立執業資格註冊管理制度,實行執業準入控制。通過深化職稱改革,強化並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建立政府宏觀指導下的個人申請、社會化評價的機制,把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權交給用人單位。

對管理崗位,要建立體現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資格經歷、崗位需要的等級序列,推行職員制度。

對工勤崗位,建立崗位等級規範,規範工勤人員“進、管、出”等環節的管理辦法。

7、建立選人用人實行公開招聘和考試的制度。要制定具體的招聘考試辦法,從制度上規範事業單位選人用人的程序和做法,把優秀人才吸引到事業單位中來,提高事業單位各類人員的素質,把好選人用人關,防止通過各種非正當途徑向事業單位安排人員。

8、逐步建立固定與流動相結合的用人制度。改變現有單一的固定用人方式,有條件的單位應積極實行固定崗位與流動崗位相結合、專職與兼職相結合的用人辦法。鼓勵和支持事業單位的人才流動,促進專業技術人才資源配置的社會化、市場化。

三、建立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

9、貫徹按勞分配與按生産要素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擴大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逐步建立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

10、進一步擴大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對轉制為企業的,實行企業的分配製度;對經費主要靠國家財政撥款的,在國家政策指導下,搞活內部分配;對國家逐步減少經費撥款的,經批准,逐步加大內部分配自主權;對經費完全自理的,允許自主決定內部分配。對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要試行工資總額包乾制度,搞活內部分配,同時,積極探索試行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挂鉤的辦法。

11、積極探索按生産要素分配的改革。允許各地區、各部門選擇有條件的事業單位探索生産要素參與分配的實現形式;允許事業單位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獎勵項目完成人員和對産業化有貢獻的人員;允許事業單位經批准高薪聘用個別拔尖人才,實行一流人才、一流業績、一流報酬。對有重大科技發明、貢獻突出的人才,根據有關規定,實行重獎。

12、發揮工資政策的導向作用。對到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和在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繼續在工資待遇上給予優惠政策。事業單位在制定內部分配辦法時,對在關鍵或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應適當給予傾斜。

四、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員安置制度

13、堅持以內部消化為主的原則,實行多層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員安置制度。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現精減冗員,鼓勵競爭,促進流動,提高素質的要求,就要妥善安置未聘人員,這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能否順利進行的關鍵環節。對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未聘人員,要以單位、行業或系統為基礎,堅持以單位內部消化為主,探索多種形式給予妥善安置,為他們發揮作用創造條件。要注意採取先挖渠、後分流的辦法,通過興辦發展新的産業、轉崗培訓等方式安置未聘人員;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在行業內或行業間調劑安置,或通過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對未聘人員進行託管。

14、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引導鼓勵未聘人員面向基層、農村和企業,使他們在新的領域發揮作用。對專業技術人員,要為他們提供創辦或進入企業的優惠條件,引導他們把專業技術應用到社會生産中去,為社會創造新的財富。

15、要為妥善安置未聘人員創造條件。事業單位的未聘人員為國家做出了很大貢獻,他們具有的專業技術知識和經驗是國家的寶貴財富。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有專門的未聘人員安置指導機構,為妥善安置未聘人員提供信息、幫助指導、創造條件。

五、建立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宏觀管理和人事監督制度

16、加強對事業單位人事工作的監督。要保障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利,保證事業單位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行使用人自主權。要發揮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的作用,依法保障事業單位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

17、建立健全事業單位人事工作的宏觀管理制度。對主要靠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工資調控體系,建立健全各類人員及職務結構比例的宏觀管理辦法,健全事業單位人員總量的調控體系,建立不同類型事業單位人員增長的調控辦法。

18、做好事業單位人事爭議的處理工作。要推進人事爭議立法,積極開展人事仲裁工作。要建立健全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及時受理和仲裁人事爭議案件,切實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

19、健全和完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規體系。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人事制度改革發展的需要,當前要抓緊研究制定以《事業單位聘用條例》為基礎的政策法規,保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

六、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積極穩妥地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20、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對這項改革的領導,統籌規劃,縝密實施。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充分發揮宏觀管理和業務指導的職能作用,做好牽頭和協調工作,與編制、財政、勞動社會保障和科、教、文、衛、新聞出版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把這項工作搞好。要注意研究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提出解決的對策和辦法,把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斷引向深入。

21、突出重點,分類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廣,情況複雜,要充分認識改革的艱巨性和複雜性,要認真總結試點經驗,抓住重點,分類指導,逐步推進。要以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搞活工資分配為重點,全面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要緊密結合各行業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的要求,重點搞好科研、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分類改革的辦法、途徑和經驗。

22、積極穩妥,穩步實施。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本地區的機構改革、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摸清事業單位的基本情況、改革現狀、人員結構等有關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意見,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先易後難,分步實施,逐步到位。要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發揮黨的政治優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幹部群眾積極支持和參與改革,積極穩妥地把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推向深入,促進高素質社會化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人才結構的調整,推動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的健康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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