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關於廣東省開平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復


                                            民行批〔1999〕45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開平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請示》(粵府〔1998〕78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將開平市人民政府駐地由三埠街道長沙沿江東路135號遷至長沙街道長沙光華路1號。

                                     民 政 部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