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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塔吉克斯坦共和國

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三國國界交界點

協定》的決定

(2001年4月28日通過)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家主席江澤民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于2000年7月5日在杜尚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三國國界交界點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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