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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曾俊華等3人職務任免的通知


國人字〔2001〕106號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2001年7月5日決定:

任命曾俊華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規劃地政局局長;

任命黃鴻超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海關關長;

免去蕭炯柱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規劃地政局局長職務;

免去曾俊華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海關關長職務。

國 務 院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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