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和甘肅省人民政府

聯合勘定的行政區域界線協議書的批復


國函〔2001〕92號  

四川省、甘肅省人民政府:

你們《關於報批四川省人民政府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聯合勘定的行政區域界線協議書的請示》(川府〔2001〕40號)及附件收悉。同意《四川省人民政府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聯合勘定的行政區域界線協議書》。請你們認真遵守協議書的各項規定,共同維護兩省邊界地區的穩定,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

國 務 院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