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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南京祿口國際機場

開展口岸簽證工作的批復


國函〔2001〕1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設立南京祿口國際機場口岸簽證機關的請示》(蘇政電發〔2000〕12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同意在南京祿口國際機場開展口岸簽證工作。

國 務 院         

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