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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計委貫徹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

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的通知


計價檢〔20018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計委、物價局:

為在全國計劃和價格系統貫徹《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

大力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我國新時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要求做出的重大決策,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擴大對外開放的重大舉措,也是解決當前經濟生活中突出問題的迫切需要。認真貫徹《決定》,對於保證“十五”計劃的順利實施,加快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提高國民經濟的整體素質和競爭力,全面推進社會文明進步具有重大意義;是在當前形勢下應對世界經濟發展趨勢走低,做好加入世貿組織的準備,堅持擴大內需方針,鞏固和發展國民經濟的良好勢頭的重要保證;對加強宏觀調控,切實保證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利益也有重要作用。各級計劃和價格部門必須從貫徹落實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國家安危、民族興衰和現代化建設事業成敗的高度,充分認識黨中央、國務院決策的重要意義,結合自身職能和工作實際,有計劃、有步驟地貫徹《決定》,堅持不懈地做好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各項工作,並取得實效。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

“十五”時期,計劃、價格部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主要任務是:

()打破地區封鎖和部門、行業壟斷。查處規定歧視性價格或實行歧視性收費標準的行為,禁止利用價格或收費手段進行地區封鎖和部門、行業壟斷。查處重大建設項目和國債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妨礙公平競爭、阻撓外地産品或工程建設類服務進入本地市場的行為,以及其他限制企業競爭的做法。

()制止不正當價格競爭。查處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低價傾銷等價格違法行為。

()規範仲介服務機構的收費行為。全面清理整頓仲介機構收費,特別是依附行政權力高收費、強制服務亂收費等行為。

()加強價格監督檢查。查處教育、藥品及醫療服務、供電、供水、電信、交通運輸等方面,以及住房、汽車、旅遊等消費環節亂加價、亂收費行為。

()整頓和規範重大建設項目和國債項目建設秩序。加強對招標投標的監督,查處重大項目建設中以各種方式規避招投標、虛假招投標等行為。

2001年,整頓和規範工作的重點是:第一,堅決制止行政事業單位、壟斷性行業和公用企業以收費、價格為手段,妨礙公平競爭的行為,打破地區封鎖和部門、行業壟斷。第二,組織開展全國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專項檢查、全國中小學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以及各種亂收費行為。第三,加強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重點查處規避招標、假招標和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加強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環境的稽查,重點查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及各種攤派等行為。要用一年左右時間,在上述幾個方面取得階段性成果。

三、加大執法力度,嚴格依法行政

要認真貫徹執行《價格法》、《招標投標法》、《行政處罰法》和《行政復議法》,嚴格依法行政。要集中力量查處一批涉及面廣、數額巨大、影響惡劣的嚴重破壞市場價格秩序和基本建設秩序的大案要案,並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單位負責人的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

加大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對被處罰者拒不執行的案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必要時可採取下查一級、交叉檢查、聯合辦案等形式,排除干擾,減少阻力。

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稽察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督促其進行整改,儘快予以糾正,促進項目建設順利實施。對整改不力的,要暫停建設項目執行、暫停建設資金撥付和停止建設項目審批。

要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行政處罰,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實行重大案件集體審議制度,提高行政執法工作的公開化和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價格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價格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等為主要內容的價格行政執法監督機制。

各級計劃、價格部門要建立舉報中心,公佈舉報電話,設置舉報信箱,加強舉報機構建設。發揮12358價格舉報電話的作用,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監督,制定舉報獎勵辦法。及時查處舉報案件,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和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

四、健全法律法規,深化改革,標本兼治

各級計劃、價格部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出清理不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法律法規的建議,清理、廢除帶有地區封鎖和部門、行業壟斷內容的有關價格、收費及招標投標方面的規定。國家計委將儘快研究提出《招標投標法》的各項配套法規,出臺《國家計委關於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暫行辦法》。抓緊制定和完善制止價格欺詐、價格歧視、價格壟斷、低價傾銷行為的規定,修改《價格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省級計劃、價格部門也要抓緊立法工作。

深化價格改革,完善市場價格機制。推進壟斷行業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為引入競爭、打破壟斷創造條件。保障經營者的依法自主定價權。倡導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商業道德。加強價格法律宣傳和對經營者的教育,提高經營者和消費者遵守價格法律的自覺性和抵制價格違法行為的能力。增強經營者價格自律,引導和發揮行業組織在價格自律方面的作用。加強整改,通過專項檢查和日常監督,促進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完善價格管理制度,健全自我約束機制。繼續深入開展“價格計量信得過”活動。

計劃、價格部門要與各類生産經營活動和仲介機構脫鉤,按照培育市場體系、監督市場運行、維護公平競爭、加強宏觀調控的要求,進一步轉變職能。

五、整頓、規範與促進發展相結合

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根本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在當前國際經濟形勢比較嚴峻的情況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有利於樹立對外開放的良好形象,鼓勵投資和消費,建立規範的信用制度,為國民經濟健康運行和持續增長創造良好條件。要把整頓和規範與促進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在整頓和規範中促進經濟發展,在經濟發展中促進整頓和規範。

要通過加強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和對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創造建設領域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保障投資對國民經濟增長的拉動。通過清理影響投資的不合理收費,降低投資成本,改善投資環境,鼓勵全社會增加投資。通過打破地區封鎖和部門、行業壟斷,制止各種形式的惡性價格競爭,促進生産要素的流動和資源配置的優化,促進企業優勝劣汰和經濟結構升級。通過清理各種不合理價格和收費,增強人民群眾的消費意願,擴大消費。

各級計劃、價格部門除了抓好主管領域市場經濟秩序的整頓和規範工作外,還要注意支持其它部門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措施。要積極運用政策、法規、投資等手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

六、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務求實效

為了加強對計劃、價格部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領導,國家計委已成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計劃、價格系統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工作,部署專項整治行動,檢查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各級計劃、價格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時間和進度要求,狠抓落實,務求實效。對國家計委統一安排的專項整治工作,要精心組織,保證取得預期效果。要同有關部門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加強協調,形成合力。要嚴格依法開展工作,不得干擾企業的正常生産經營活動。對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和報告。

為保障工作的進行,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重大建設項目稽察隊伍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裝備。加強同各級財政部門的協調,保證必要的辦案經費。嚴格執行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規定,堅決糾正各種形式的收支挂鉤現象。加強幹部學習培訓,提高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從嚴懲治並清除執法隊伍中的腐敗分子。

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是一項任務重、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各級計劃、價格部門要認真貫徹《決定》,按照國家計委和地方政府的工作部署,扎紮實實,抓緊抓好,通過整頓和規範使市場經濟秩序得到根本好轉,為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國家計委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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