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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在武漢航空口岸

開展口岸簽證工作的批復


國函〔2003〕93號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在武漢航空口岸設立簽證機關的請示》(鄂政文〔2003〕4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同意在武漢航空口岸開展口岸簽證工作。

國 務 院           

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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