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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關於200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

與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2004年3月14日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經過審查並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決定批准國務院提出的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批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馬凱受國務院委託所作的《關於200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

會議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在審查結果報告中為完成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提出的各項建議。會議要求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堅持科學發展觀,弘揚求真務實的精神和艱苦奮鬥的傳統,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著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推動經濟增長方式根本性轉變,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會議強調,要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增強宏觀調控的科學性、預見性和有效性。堅持擴大內需的方針,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適時適度調整政策實施的力度和重點,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防止經濟出現大起大落。切實把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作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發展糧食生産,加大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力度,改善農村教育、文化、衛生條件。千方百計促進就業和再就業,推動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繼續落實“兩個確保”和“三條保障線”,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積極推進經濟結構調整,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不斷提高第三産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完善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推進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進金融、財稅、投資體制改革。繼續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堅決遏制重大安全事故頻繁發生。努力保持對外貿易適度增長,積極合理利用外資,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統籌經濟和社會發展,促進各項社會事業全面進步。切實加強基礎教育特別是農村義務教育。組織制定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條件,積極推進城鎮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大環境保護的執法力度,抓緊解決威脅人民群眾健康的環境污染問題。提高全社會資源憂患意識,加強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緊緊依靠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完成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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