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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增補國家民委

兼職委員單位和調整兼職委員

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2004〕82號    

國家民委:

你委《關於建議增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為國家民委兼職委員單位和調整衛生部兼職委員的請示》(民委報〔2004〕32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覆如下:

一、同意增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為國家民委兼職委員單位,衛生部副部長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佘靖為國家民委兼職委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作為國家民委兼職委員單位的職責為:研究擬定促進少數民族地區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各民族醫療醫藥的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研究、指導藏醫、蒙醫、維醫等各民族醫藥工作,加強民族醫藥人才培養,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民族醫藥事業的發展。

二、同意衛生部副部長王隴德為國家民委兼職委員。

國務院辦公廳          

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