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國務院 中央軍委
  關於同意新建黑龍江伊春民用機場的批復

國函〔2005〕87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新建黑龍江伊春民用機場立項的請示》(黑政發〔2004〕37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新建黑龍江伊春民用機場,機場性質為國內支線機場,場址位於黑龍江省伊春市以東,距伊春市火車站13公里處的林都附近。
  二、本期工程建設規模為:飛行區等級指標為3C,跑道長2100米;航站區按滿足2015年旅客吞吐量12.2萬人次的目標設計,航站樓面積1500平方米,航管樓(含塔臺)面積500平方米,站坪面積10100平方米;配套建設供電、供水、通信、消防及輔助生産生活設施。具體建設方案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審定。
  三、該項目估算總投資15090萬元。資金來源為:民航總局安排民航專項基金3000萬元,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安排財政資金5000萬元,其餘部分由伊春市人民政府自籌解決。
  四、機場建成後,由地方經營管理,民航總局實行行業管理。
  五、具體事宜請商有關方面辦理。

                          國 務 院           
                          中央軍委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