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2011年第七屆全國城市運動會的函

                            國辦函〔2007〕40號  

體育總局:
  你局《關於由江西省南昌市承辦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城市運動會的請示》(體競字〔2007〕29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現函覆如下:
  同意2011年第七屆全國城市運動會在江西省南昌市舉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