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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
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

(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是新世紀以來我國經濟發展最為困難的一年。面對歷史罕見國際金融危機的嚴重衝擊,面對多年不遇自然災害的重大考驗,面對國內外農産品市場異常波動的不利影響,各地區各部門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迎難而上,奮力拼搏,鞏固和發展了農業農村好形勢。糧食生産再獲豐收,連續6年實現增産;農民工就業快速回升,農民收入連續6年較快增長;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全面推進,農村體制創新取得新的突破;農村水電路氣房建設繼續加強,農民生産生活條件加快改變;農村教育、醫療、社保制度不斷健全,農村民生狀況明顯改善;農村基層組織進一步鞏固,農村社會和諧穩定。這為黨和國家戰勝困難、共克時艱贏得了戰略主動,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提供了基礎支撐。
  當前,我國農業的開放度不斷提高,城鄉經濟的關聯度顯著增強,氣候變化對農業生産的影響日益加大,農業農村發展的有利條件和積極因素在積累增多,各種傳統和非傳統的挑戰也在疊加凸顯。面對複雜多變的發展環境,促進農業生産上新臺階的制約越來越多,保持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的難度越來越大,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要求越來越高,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任務越來越重。全黨務必居安思危,切實防止忽視和放鬆“三農”工作的傾向,努力確保糧食生産不滑坡、農民收入不徘徊、農村發展好勢頭不逆轉。必須不斷深化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認識,穩定和完善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突出強化農業農村的基礎設施,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基層體系,大力加強農村以黨組織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夯實打牢農業農村發展基礎,協調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努力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
  2010年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統籌城鄉發展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根本要求,把改善農村民生作為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內容,把擴大農村需求作為拉動內需的關鍵舉措,把發展現代農業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大任務,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推進城鎮化作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持久動力,按照穩糧保供給、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統籌、強基增後勁的基本思路,毫不鬆懈地抓好農業農村工作,繼續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作出新的貢獻。
  一、健全強農惠農政策體系,推動資源要素向農村配置
  1.繼續加大國家對農業農村的投入力度。按照總量持續增加、比例穩步提高的要求,不斷增加“三農”投入。要確保財政支出優先支持農業農村發展,預算內固定資産投資優先投向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讓收益優先用於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各級財政對農業的投入增長幅度都要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預算內固定資産投資要繼續向重大農業農村建設項目傾斜。耕地佔用稅稅率提高後,新增收入全部用於農業。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計提和使用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收入,嚴格執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全部用於耕地開發和土地整理的規定。對各地土地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各項資金徵收和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繼續增加現代農業生産發展資金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規模。
  2.完善農業補貼制度和市場調控機制。堅持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增加良種補貼,擴大馬鈴薯補貼範圍,啟動青稞良種補貼,實施花生良種補貼試點。進一步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擴大補貼種類,把牧業、林業和抗旱、節水機械設備納入補貼範圍。落實和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按照存量不動、增量傾斜的原則,新增農業補貼適當向種糧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逐步完善適合牧區、林區、墾區特點的農業補貼政策。加強對農業補貼對象、種類、資金結算的監督檢查,確保補貼政策落到實處,不準將補貼資金用於抵扣農民交費。落實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繼續提高稻穀最低收購價。擴大銷區糧食儲備規模。適時採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臨時收儲政策,支持企業參與收儲,健全國家收儲農産品的拍賣機制,做好棉花、食糖、豬肉調控預案,保持農産品市場穩定和價格合理水平。
  3.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加強財稅政策與農村金融政策的有效銜接,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三農”,切實解決農村融資難問題。落實和完善涉農貸款稅收優惠、定向費用補貼、增量獎勵等政策。進一步完善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政策。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農村改革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力度,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大力開展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政策性信貸業務。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都要進一步增加涉農信貸投放。積極推廣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加快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有序發展小額貸款組織,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各類新型金融組織。抓緊制定對偏遠地區新設農村金融機構費用補貼等辦法,確保3年內消除基礎金融服務空白鄉鎮。針對農業農村特點,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搞好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加強和改進農村金融監管。建立農業産業發展基金。積極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品種和區域覆蓋範圍,加大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保費補貼力度。鼓勵各地對特色農業、農房等保險進行保費補貼。發展農村小額保險。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建立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上市。
  4.積極引導社會資源投向農業農村。各部門各行業要主動服務“三農”,在制定規劃、安排項目、增加資金時切實向農村傾斜。大中城市要發揮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鼓勵各種社會力量開展與鄉村結對幫扶,參與農村産業發展和公共設施建設。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或者設立專項的農村公益基金會,用於建設農村公益事業項目的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有關部門要抓緊健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下鄉支農制度,通過完善精神物質獎勵、職務職稱晉陞、定向免費培養等措施,引導更多城市教師下鄉支教、城市文化和科研機構到農村拓展服務、城市醫師支援農村。健全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和農村氣象災害防禦體系,充分發揮氣象服務“三農”的重要作用。
  5.大力開拓農村市場。針對經濟發展和農民生産生活需要,適時出臺刺激農村消費需求的新辦法新措施。加大家電、汽車、摩托車等下鄉實施力度,大幅度提高家電下鄉産品最高限價,對現行限價內的産品繼續實行13%的補貼標準,超出限價的實行定額補貼,允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實際增選一個品種納入補貼範圍,補貼對象擴大到國有農林場(區)職工。改善售後服務,加強市場監管,嚴禁假冒偽劣産品流入農村。大力發展物流配送、連鎖超市、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支持商貿、郵政等企業向農村延伸服務,建設日用消費品、農産品、生産資料等經營網點,繼續支持供銷合作社新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建設,提升“萬村千鄉”超市和農家店服務功能質量。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民建房、購買汽車和家電等提供消費信貸,加大對興辦農家店的信貸投放。
  二、提高現代農業裝備水平,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
  6.穩定發展糧食等大宗農産品生産。在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基礎上,大力優化品種結構,著力提高糧食單産和品質。全面實施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産能力規劃,儘快形成生産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糧食主産區利益補償制度,增加産糧大縣獎勵補助資金,提高産糧大縣人均財力水平。有關扶持政策要向商品糧調出量大、對國家糧食安全貢獻突出的産糧大縣(農場)傾斜。繼續減少直至取消主産區糧食風險基金地方資金配套。大力發展油料生産,加快優質油菜、花生生産基地縣建設,積極發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支持優勢産區發展棉花、糖料生産。繼續實施糧食豐産科技工程。擴大糧棉油糖高産創建實施規模,年內覆蓋全國所有農業縣(農場)。大力推進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支持墾區率先發展現代化大農業,建設大型農産品基地,帶動周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7.推進菜籃子産品標準化生産。實施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加快園藝作物生産設施化、畜禽水産養殖規模化。支持建設生豬、奶牛規模養殖場(小區),發展園藝作物標準生産基地和水産健康養殖示範場,開展標準化創建活動,推進畜禽養殖加工一體化。支持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完善撲殺補貼政策,推進基層防疫體系建設,健全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增加漁政、漁港、漁船安全設施等建設投入,搞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支持發展遠洋漁業。加快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和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積極發展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産品。
  8.突出抓好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國家固定資産投資要把水利建設放在重要位置。繼續加強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逐步推進重點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大中型水利樞紐工程建設,搞好蓄滯洪區建設和山洪災害防治。大力推進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加快末級渠係建設。按期完成規劃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統籌安排其餘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在科學規劃論證基礎上,啟動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加快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拓寬水利建設基金籌資渠道。大幅度增加中央和省級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規模,新增一批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大力發展高效節水灌溉,支持山丘區建設雨水集蓄等小微型水利設施。通過一事一議、財政補助等辦法,鼓勵農民自願投工投勞開展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設施建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推廣農民用水戶參與管理模式,加大財政對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的扶持力度。加強基層抗旱排澇和農村水利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9.大力建設高標準農田。按照統籌規劃、分工協作、集中投入、連片推進的要求,加快建設高産穩産基本農田。重視耕地質量建設,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中長期政策性貸款,支持農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機耕道路和農田林網建設,把800個産糧大縣的基本農田加快建成高標準農田,建立穩固的商品糧基地。繼續增加農業綜合開發、農村土地整治投入,有計劃分片推進中低産田改造。擴大測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規模和範圍。推廣保護性耕作技術,實施旱作農業示範工程,對應用旱作農業技術給予補助。
  10.提高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能力。切實把農業科技的重點放在良種培育上,加快農業生物育種創新和推廣應用體系建設。繼續實施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科技重大專項,抓緊開發具有重要應用價值和自主知識産權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種,在科學評估、依法管理基礎上,推進轉基因新品種産業化。推動國內種業加快企業並購和産業整合,引導種子企業與科研單位聯合,抓緊培育有核心競爭力的大型種子企業。培養農業科技領軍人才,發展農業産學研聯盟,加強農業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實施農村科技創業行動、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劃、科普惠農興村計劃,推進現代農業産業技術體系建設。抓緊建設鄉鎮或區域性農技推廣等公共服務機構,擴大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範縣範圍。積極發展多元化、社會化農技推廣服務組織。啟動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特設崗位計劃,鼓勵高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到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工作。推進農用工業技術改造。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大力推廣機械深松整地,支持秸稈還田、水稻育插秧等農機作業。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
  11.健全農産品市場體系。統籌制定全國農産品批發市場佈局規劃,支持重點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和升級改造,落實農産品批發市場用地等扶持政策,發展農産品大市場大流通。加大力度建設糧棉油糖等大宗農産品倉儲設施,完善鮮活農産品冷鏈物流體系,支持大型涉農企業投資建設農産品物流設施。加快發展農産品期貨市場,逐步拓展交易品種,鼓勵生産經營者運用期貨交易機制規避市場風險。發展農業會展經濟,支持農産品營銷。全面推進雙百市場工程和農超對接,重點扶持農産品生産基地與大型連鎖超市、學校及大企業等産銷對接,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大力培育農村經紀人,充分運用地理標誌和農産品商標促進特色農業發展。加強市場動態監測和信息服務。完善全國鮮活農産品綠色通道政策。
  12.構築牢固的生態安全屏障。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在重點生態脆弱區和重要生態區位,結合扶貧開發和庫區移民,適當增加安排退耕還林。延長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期限,抓緊制定實施辦法。繼續推進三北、沿海、長江等防護林體系和京津風沙源治理、濕地保護與恢復等重點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統籌推進青海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加大力度籌集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態效益補償資金。從2010年起提高中央財政對屬集體林的國家級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建立造林、撫育、保護、管理投入補貼制度,開展造林苗木、森林撫育補貼試點,中央財政對林木良種生産使用、中幼林和低産林撫育給予補貼。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啟動森林經營工程,增強森林生態服務功能,提高林地綜合産出能力。大力增加森林碳匯。切實加強草原生態保護建設,加大退牧還草工程實施力度,延長實施年限,適當提高補貼標準。落實草畜平衡制度,繼續推行禁牧休牧輪牧,發展舍飼圈養,搞好人工飼草地和牧區水利建設。推進西藏草原生態保護獎勵機制試點工作。加大草原鼠蟲害防治力度。加強草原監理體系建設,強化草原執法監督。實施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加快岩溶地區石漠化和南方崩崗治理,啟動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搞好清潔小流域建設。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發展循環農業和生態農業。
  三、加快改善農村民生,縮小城鄉公共事業發展差距
  13.努力促進農民就業創業。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積極開展農業生産技術和農民務工技能培訓,整合培訓資源,規範培訓工作,增強農民科學種田和就業創業能力。因地制宜發展特色高效農業、林下種養業,挖掘農業內部就業潛力。推進鄉鎮企業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扶持發展農産品加工業,積極發展休閒農業、鄉村旅遊、森林旅遊和農村服務業,拓展農村非農就業空間。完善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措施,將農民工返鄉創業和農民就地就近創業納入政策扶持範圍。加大農民外出務工就業指導和服務力度,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勞動力平穩有序轉移。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深入開展工傷保險全覆蓋行動,加強職業病防治和農民工健康服務,將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係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抓緊落實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落實以公辦學校為主、以輸入地為主解決好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的政策,關心農村留守兒童。
  14.提高農村教育衛生文化事業發展水平。鞏固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落實好教師培訓制度和績效工資制度。農村學校佈局要符合實際,方便學生上學,保證學生安全。繼續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逐步改善貧困地區農村學生營養狀況。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繼續推進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免費進程。逐步實施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制培訓。完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落實鄉鎮衛生院人員績效工資和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政策,逐步實施免費為農村定向培養全科醫生和招聘執業醫師計劃。搞好農村地區婦幼衛生工作和疾病防治,加強農村食品和藥品監管。積極發展農村遠程教育、遠程醫療。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繼續推進新農村新家庭計劃和少生快富工程,完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持制度,加強和創新農村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建立穩定的農村文化投入保障機制,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建設和綜合利用,廣泛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農民健身活動。
  15.提高農村社會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政府補助標準和保障水平。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醫療救助、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政策銜接。繼續抓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有條件的地方可加快試點步伐。積極引導試點地區適齡農村居民參保,確保符合規定條件的老年居民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合理確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落實和完善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健全臨時救助制度。逐步提高農村五保戶集中供養水平。搞好農村養老院建設,發展農村養老服務,探索應對農村人口老齡化的有效辦法。加大對農村殘疾人生産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農村各項社會保障政策優先覆蓋殘疾人。做好農村防災減災工作。
  16.加強農村水電路氣房建設。搞好新農村建設規劃引導,合理佈局,完善功能,加快改變農村面貌。加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投入,加強水源保護、水質監測和工程運行管理,確保如期完成規劃任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行城鄉區域供水。適應農村用電需求快速增長的趨勢,結合推進農村電力體制改革,抓緊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提升農網供電可靠性和供電能力。繼續實施小水電代燃料工程,推進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全面完成“十一五”農村公路建設任務,落實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推進城鄉客運交通一體化。加快推進農村戶用沼氣、大中型沼氣和集中供氣工程建設,加強沼氣技術創新、維護管理和配套服務。支持農村開發利用新能源,推進農林廢棄物資源化、清潔化利用。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國有林區(場)、墾區棚戶區改造,繼續實施遊牧民定居工程。抓住當前農村建房快速增長和建築材料供給充裕的時機,把支持農民建房作為擴大內需的重大舉措,採取有效措施推動建材下鄉,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多種形式支持農民依法依規建設自用住房。加強村鎮規劃,引導農民建設富有地方特點、民族特色、傳統風貌的安全節能環保型住房。實行以獎促治政策,穩步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開展農村排水、河道疏浚等試點,搞好垃圾、污水處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工業污染向農村擴散。推進農村信息化,積極支持農村電信和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綜合信息服務體系。
  17.繼續抓好扶貧開發工作。堅持農村開髮式扶貧方針,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擴大扶貧開發和農村低保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實施扶貧政策,著力提高貧困地區群眾自我發展能力,確保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因地制宜加大整村推進、勞動力轉移培訓、産業化扶貧、以工代賑等各項扶貧工作力度,加快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積極穩妥實行扶貧易地搬遷,妥善解決移民後續發展問題。對特殊類型貧困地區進行綜合治理。擴大貧困村互助資金、連片開發以及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區建設等試點。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扶貧事業,充分發揮行業扶貧作用,積極開展反貧困領域國際交流合作。研究制定未來10年扶貧開發綱要和相關規劃。
  四、協調推進城鄉改革,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
  18.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快制定具體辦法,確保農村現有土地承包關係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繼續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全面落實承包地塊、面積、合同、證書“四到戶”,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範圍,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健全流轉市場,在依法自願有償流轉的基礎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加快構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按照權屬明確、管理規範、承包到戶的要求,繼續推進草原基本經營制度改革。穩定漁民水域灘塗養殖使用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
  19.有序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建立保護補償機制,加快劃定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落實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上級審計、監察、組織等部門參與考核。加快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力爭用3年時間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有序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要嚴格限定在試點範圍內,週轉指標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統一管理,農村宅基地和村莊整理後節約的土地仍屬農民集體所有,確保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不突破,確保復墾耕地質量,確保維護農民利益。按照嚴格審批、局部試點、封閉運行、風險可控的原則,規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
  20.著力提高農業生産經營組織化程度。推動家庭經營向採用先進科技和生産手段的方向轉變,推動統一經營向發展農戶聯合與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經營服務體系的方向轉變。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力,為農民提供多種有效服務。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深入推進示範社建設行動,對服務能力強、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給予補助。各級政府扶持的貸款擔保公司要把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服務範圍,支持有條件的合作社興辦農村資金互助社。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辦農産品加工企業。積極發展農業農村各種社會化服務組織,為農民提供便捷高效、質優價廉的各種專業服務。支持龍頭企業提高輻射帶動能力,增加農業産業化專項資金,扶持建設標準化生産基地,建立農業産業化示範區。推進“一村一品”強村富民工程和專業示範村鎮建設。
  21.積極推進林業改革。健全林業支持保護體系,建立現代林業管理制度。深化以明晰産權、承包到戶為重點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推進配套改革。規範集體林權流轉,支持發展林農專業合作社。深化集體林採伐管理改革,建立森林採伐管理新機制和森林可持續經營新體系。完善林權抵押貸款辦法,建立森林資源資産評估制度和評估師制度。逐步擴大政策性森林保險試點範圍。扶持林業産業發展,促進林農增收致富。啟動國有林場改革,支持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開展國有林區管理體制和國有森林資源統一管理改革試點。
  22.繼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深入推進鄉鎮機構改革。繼續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縣鄉基本財力保障水平,落實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政策。按相關規劃和要求,中央和省級財政繼續支持農村義務教育歷史債務的清理化解,推進其他公益性鄉村債務清理化解試點,防止發生新的鄉村債務。堅持政府引導、分級負責、農民自願、上限控制、財政補助的原則,探索建立新形勢下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有效機制,認真總結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經驗,加大財政獎補力度,擴大試點範圍。繼續開展農民負擔重點治理,堅決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加快落實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相關政策,加強基層社建設,強化縣聯合社服務功能。深化農墾體制改革,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加強對新形勢下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的指導。
  23.推進城鎮化發展的制度創新。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提高城鎮規划水平和發展質量,當前要把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作為重點。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並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多渠道多形式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將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逐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著力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統籌研究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後城鄉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大力發展縣域經濟,抓住産業轉移有利時機,促進特色産業、優勢項目向縣城和重點鎮集聚,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吸納農村人口加快向小城鎮集中。完善加快小城鎮發展的財稅、投融資等配套政策,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劃要支持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農村宅基地和村莊整理所節約的土地首先要補充耕地,調劑為建設用地的,在縣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使用,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主要用於産業集聚發展,方便農民就近轉移就業。繼續推進擴權強縣改革試點,推動經濟發展快、人口吸納能力強的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下放管理權限,合理設置機構和配備人員編制。
  24.提高農業對外開放水平。支持優勢農産品擴大出口,提供出口通關、檢驗檢疫便利和優惠。推進農産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支持建設出口基地。推動農産品出口信貸創新,探索建立出口信用保險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風險防範機制。積極應對國際貿易壁壘,支持行業協會和龍頭企業維護自身權益。充分利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及保稅加工物流等措施,發展農産品加工貿易。加強國際農業科技和農業資源開發合作,制定鼓勵政策,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引導外資投向鼓勵類産業,提高農業利用外資水平。加強農産品進出口調控,實行靈活高效的農産品進出口政策,建立健全農産品和農用物資進出口監測預警機制,嚴厲打擊農産品走私違法犯罪行為,切實加強進出口農産品質量監督。
  五、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25.加強和改進農村基層黨的建設。推動農村基層黨組織工作創新,擴大基層黨組織對農村新型組織的覆蓋面,推廣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相對集中點建立黨組織的做法。加強鄉鎮黨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配強鄉鎮黨委班子。提高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素質,注重從轉業退伍軍人、務工回鄉青年、致富能手等黨員中選拔村黨組織書記。以明確責任、考核監督、保障服務為重點,加強鄉、村黨組織領導班子管理,及時調整軟弱渙散農村基層黨組織班子。抓緊落實對長期在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幹部、長期擔任縣鄉黨政領導職務的幹部實行工資福利傾斜的政策,進一步完善村幹部“一定三有”政策,推進從優秀村幹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選任鄉鎮領導幹部工作。建立穩定規範的農村基層組織工作經費保障制度,加快村級組織活動場所、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絡建設。繼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完善下得去、待得住、幹得好、流得動的長效機制。不斷深化農村黨的建設三級聯創活動,統籌城鄉基層黨建工作,創新完善農村流動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制度,切實加強農民工中黨的工作。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26.進一步完善符合國情的農村基層治理機制。發展和完善黨領導的村級民主自治機制,規範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程序。總結各地實踐經驗,因地制宜推廣本村重大事項由村黨支部提議、支委會和村委會聯席會議商議、全村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以及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等做法。加強對村黨支部、村委會換屆選舉的領導和指導,嚴肅查處拉票、賄選等行為,確保選舉平穩有序,防範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等勢力干預農村公共事務。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産、資源管理,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難點村”治理。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創建活動,加強服務設施建設,培育發展社區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強化鄉鎮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建立綜合服務平臺,有條件的鄉鎮要設立便民服務中心、村設立代辦點,為農民提供一站式服務。
  27.切實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切實解決好農村徵地、環境污染、移民安置、集體資産管理等方面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加強農村法制教育,暢通農村信訪渠道,引導農民群眾依法理性表達合理訴求、維護自身權益。推進農業綜合執法。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創建活動,堅持群防群治、依靠群眾,加強和改進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進一步推進農村警務建設,嚴厲打擊黑惡勢力和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健全農村應急反應機制。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依法管理農村宗教事務。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站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戰略高度,切實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鞏固農村基層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建立黨員幹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農民群眾得實惠的長效機制。按照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辦法的要求,指導地方細化考核指標,把糧食生産、農民增收、耕地保護、環境治理、和諧穩定等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績效考核。完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實到領導分工、機構設置、幹部配備上,不斷提高農村工作領導水平。切實加大農村政策落實力度,及時組織專項督查。各級領導幹部要弘揚黨的優良作風,密切聯絡群眾,創造性開展工作。充分發揮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工商企業的作用,形成發展現代農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強大合力。
  做好2010年農業農村工作意義十分重大。我們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振奮精神,開拓進取,紮實工作,奮力開創農業農村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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