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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産
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通知

國發〔2010〕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蔬菜生産和市場供應工作,通過實施“菜籃子”工程等政策措施,促進了蔬菜生産和流通快速發展,蔬菜産量大幅增長,品種日益豐富,質量不斷提高,市場流通體系逐步完善,基本滿足了城鄉居民日益增長的消費需要。但近年來,由於一些地區“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弱化,措施不落實,蔬菜生産水平和組織化程度依然偏低,流通設施能力不足,造成部分大城市蔬菜自給率過低、蔬菜價格大起大落、農民“賣菜難”和居民“買菜貴”並存等問題日益突出。對此,必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加大政府調控力度,把解決當前問題和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採取更加有針對性的措施,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産,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切實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
  (一)穩定和提高大城市蔬菜自給能力。大城市特別是城區人口在百萬以上的大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增加投入,穩定和增加郊區蔬菜種植面積,調動和保護菜農的種菜積極性,切實提高本地應季蔬菜的自給能力。要抓緊制定郊區“菜籃子”建設發展規劃,實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進一步加強對老菜地的保護,在城市周邊地區合理規劃建設新菜地。實行更為嚴格的佔補平衡和補償機制,徵佔菜地的補償標準要嚴格按當地徵地統一年産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提高大城市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收取標準,用地單位繳納的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必須全部用於建設新菜地和發展蔬菜生産。要統籌使用土地出讓收入,加大對蔬菜生産設施的支持力度。
  (二)加強城市蔬菜批發和零售市場的建設、服務與管理。城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蔬菜批發和零售市場在保障居民消費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規劃佈局蔬菜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社區菜店,保證批發市場和菜市場建設用地。要增加零售網點,積極推進規範型菜市場發展,在特定時段為流動菜攤開闢專門銷售區域,方便居民購買。要對蔬菜農貿市場和社區菜店建設給予必要的補貼,重點整治農貿市場和超市亂收攤位費及其他各種名目收費等不規範行為,切實解決攤位費過高的問題。要督促和引導農貿市場、社區等提高服務意識和水平,為零售商販經營創造便利。要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經銷商銷售冒充“無公害”、“綠色”、“有機”蔬菜及哄抬菜價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要加強對市場銷售蔬菜的檢驗檢測,保證質量安全。對符合標準的配送蔬菜等生鮮農産品的廂式貨車,要通過發放特別通行證等措施,允許其24小時進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三)強化城市蔬菜供給應急能力建設。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緊制定和完善本地區蔬菜市場供應的應急預案,保障本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會穩定。要根據消費需求和季節變化,建立適合本地區的蔬菜儲備制度,確保重要的耐貯存蔬菜品種5-7天消費量的動態庫存;制定異常情況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費需求的救濟辦法,保證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價格大幅上漲時不降低。
  為保證上述措施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考核評價體系,加強對生産、流通各環節的綜合考核,將菜地和種植保有數量、重要蔬菜産品自給率、蔬菜價格異常波動、蔬菜産品質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標進行量化,作為市長負責制的內容。大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緊制定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具體工作方案,並在2010年10月底前報省級人民政府。11月底前,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將本地區落實情況報國務院。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督查。
  二、加強蔬菜重點生産基地建設
  發展改革委要協調有關部門,在整合現有各類資金和扶持政策的基礎上,按照有關規劃,進一步加大對重點蔬菜生産基地建設的支持力度,改善菜田基礎設施條件,配套建設蔬菜産後預冷處理設施等,提高蔬菜生産水平和重要時節的應急供應能力。鼓勵大城市到蔬菜優勢産區建立生産基地,保證穩定的供應渠道。鼓勵銀行金融機構加大對蔬菜生産的信貸支持力度,改進金融服務。保險公司要完善蔬菜保險産品,積極引導菜農投保,有條件的地方可對保費適當給予財政補貼。農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蔬菜種質資源創新和良種培育,加大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力度,安排一定比例的種子工程投資,用於蔬菜品種改良中心和良種繁育基地建設,提高優良種苗供應能力,完善農技推廣服務體系。進一步加強蔬菜質量安全工作,加快建立高産、高效、優質、安全的蔬菜産業約束機制。支持蔬菜標準園創建工作,推進標準化生産。加強對蔬菜病蟲害統防統治、菜地質量修復與平衡施肥等技術指導,依法嚴禁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推廣使用蔬菜良種和高效低殘留農藥(含生物農藥),有條件的可實行重點品種免費供種供藥。制定蔬菜種植環境污染物的限量標準,並加強監測。建立質量安全檢測及追溯機制,嚴格産地準出制度。
  三、改善蔬菜流通設施條件
  加快推進農産品冷鏈物流發展,發展改革委要安排專項資金加強産地蔬菜預冷設施、批發市場冷藏設施、大城市蔬菜低溫配送中心建設,推廣節能環保的冷鏈運輸車輛及相關配套設備。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農業部要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繼續實施農産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工程和“雙百”市場工程,加快産地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在産銷銜接和市場調控的重要地區,升級改造一批帶動能力強、輻射大城市銷區的大型蔬菜批發市場。推進標準化菜市場示範工程建設,支持城市菜市場的建設改造。發展改革委、鐵道部要加強産銷地鐵路專用線、鐵路冷藏運輸車輛及場站設施建設,發揮鐵路運輸的比較優勢,促進大批量、長距離蔬菜的鐵路運輸。
  四、完善“綠色通道”政策
  省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在全國範圍內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産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交通運輸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解決擴大“綠色通道”政策覆蓋的蔬菜品種範圍,以及由於少量超載和少量混裝其他農産品而産生的整車全程收費等問題。同時,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重點企業要加強與鐵路部門的溝通協調,鐵路部門要及時掌握蔬菜運輸需求,妥善做好運力安排,優化運輸組織,適時組織開行蔬菜的班列,支持蔬菜運輸。
  五、提高蔬菜産銷的組織化程度
  農業部要進一步加強工作指導,加大支持力度,扶持蔬菜生産合作社的發展,提高蔬菜生産的組織化程度。商務部要以“農超對接”等工作為抓手,積極引導大型零售流通企業以及學校、酒店、大企業等最終用戶與産地蔬菜生産合作社、批發市場和龍頭企業等直接對接,提高零售環節産銷對接的蔬菜流通比重,降低營銷費用。為切實解決農民“賣菜難”和居民“買菜貴”的問題,各級人民政府要對各類蔬菜産銷對接活動予以積極扶持,引導産區和銷區建立穩定的産銷關係,促進蔬菜合理有序流通。
  六、強化蔬菜信息體系建設
  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商務部要根據部門職責分工,協調配合,抓緊研究建立覆蓋主要蔬菜品種的生産、流通、消費各個環節的信息監測、預警和發佈制度,對種植面積、産量、交易量、庫存量及價格進行及時監測,擴大監測品種和範圍,在大型蔬菜批發市場建立主要蔬菜品種的交易量、批發價格的日監測制度,提高信息傳遞效率,強化對蔬菜生産、市場和價格走勢的分析預警,按照公開、透明的原則,通過政府和部門網站、主流媒體以及手機報等新興傳播平臺,加強輿論引導,及時發佈相關信息,積極引導蔬菜種植戶、經營者合理安排生産和經營活動,穩定生産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市場預期;要積極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提倡節約,減少浪費。要加大對捏造、散佈虛假價格信息的新聞媒體、經營者或個人的監督查處力度,防止不實信息誤導市場。
  七、統籌抓好當前“菜籃子”産品生産供應
  今年入汛以來洪澇災害頻發,也給蔬菜生産供應造成一定影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採取措施,認真做好當前蔬菜恢復生産和市場供應工作,確保價格基本穩定。同時,要繼續落實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統籌推進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0〕18號),抓好肉蛋奶和水産品等“菜籃子”産品的生産與市場供應,繼續落實好國家關於支持生豬和奶業等穩定發展的政策措施。針對洪澇災害給蔬菜生産和畜禽水産養殖造成的損失,抓緊制定支持菜地大棚、畜禽圈舍、池塘網箱等災毀設施修復重建的政策措施,實行種苗補貼,搞好飼料供應,幫助迅速恢復生産。要加強生産和市場監測預警,及時發佈信息,積極組織貨源,做好區域調劑,及時動用儲備,嚴厲打擊囤積居奇、欺行霸市、串謀漲價等不法行為,維護正常市場秩序。
  做好促進蔬菜生産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工作,是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從管理好通脹預期、進一步貫徹中央“惠民生”方針政策和保護農民利益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職責分工,把各項工作措施儘快落到實處,為經濟社會保持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國 務 院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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