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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全國航道管理與養護
發展綱要(2011-2015年)的通知

                            交水發〔2011〕7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長江等內河水運發展的意見》,指導今後5年我國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提高航道管理與養護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我部組織制定了《全國航道管理與養護髮展綱要(2011-2015年)》,現予印發。請各地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實施方案,並認真貫徹執行。

                       交通運輸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全國航道管理與養護髮展綱要
(2011-2015年)

  航道是國家重要的公益性交通基礎設施,加強航道管理與養護是實現水路運輸暢通、高效、平安、綠色的重要保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長江等內河水運發展的意見》,明確今後5年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提高航道管理與養護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適應水運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制定本綱要。
  一、發展現狀
  《內河航道養護與管理髮展綱要(2001-2010年)》貫徹實施以來,全國航道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航道管理與養護成效顯著,管理能力明顯提升,航道條件明顯改善,養護水平明顯提高,公共服務能力明顯增強,有力促進了水運和經濟社會發展。2010年,全國內河航道通航里程12.42萬公里,養護里程10.22萬公里,沿海航道養護里程1萬多公里,設標8000多座,基本形成了以長江幹線、西江航運幹線、京杭運河、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航道網為骨幹的干支直達、江海連通的航道網,遼寧、天津、河北、山東、江蘇、浙江、廣東、廣西等省(區、市)15-30萬噸沿海深水航道相繼建成。水路貨運量達到37.89億噸(其中,內河18.86億噸),貨物週轉量68427.53億噸公里,分別比2000年增長210%、188%,佔全社會貨運量、貨物週轉量的11.7%和48.2%。
  10年來,航道立法進程加快,一批部頒規章、地方性航道法規相繼發佈實施。對《內河通航標準》等技術標準進行了修訂,航道法規、標準體系不斷完善;航道養護專用航標測量船、大型疏浚船舶等裝備和多波束測量系統陸續投入使用,航道養護能力大幅提升;電子航道圖、航標遙測遙控系統、太陽能一體化航標燈、同步閃技術、差分GPS、AIS等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在航道養護中推廣應用,部分重點航道養護實現了信息化、數字化,航道養護科技含量不斷提高;創建國家級文明樣板航道1700多公里,省級文明樣板航道3000多公里,航道文明建設取得了新成果。
  按照建設現代化水運體系的要求,航道管理與養護仍然存在體制機制不適應、法律法規不健全、養護資金少和應急搶通能力不足等問題,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認真解決,以進一步提升航道管理養護能力與水平,不斷適應水運現代化發展的新要求。
  二、發展環境
  今後5年,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也是推進“兩型”社會建設,轉變交通運輸發展方式,大力發展水運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建設的深入推進,資源、能源和環境的約束日益加劇,經濟社會發展與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矛盾日趨突出,區域經濟發展和産業佈局調整迫切需要充分發揮水運的比較優勢,水運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
  《國務院關於加快長江等內河水運發展的意見》是國家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高度作出的戰略決策,標誌著加快內河水運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成為建設綜合運輸體系的戰略重點。《意見》提出,到2020年,國家“兩橫一縱兩網十八線”1.9萬公里內河高等級航道建成,全國內河水運貨運量達到30億噸以上。《交通運輸“十二五”發展規劃》明確提出,到2015年,內河高等級航道里程達到1.3萬公里,沿海港口深水泊位達到2214個。水運發展速度將明顯加快,在綜合運輸體系中的比較優勢將進一步發揮。隨著航道等級逐步提高,通航需求不斷擴大,與通航有關的設施建設逐漸增多,航道管理與養護的任務將更加艱巨。
  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要適應航道建設與發展以及水運現代化的需要,必須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提升航道暢通保障、公共服務、科技創新能力,著力加強航道管理,不斷提升養護水平,大力推進航道信息化、數字化、智慧化建設,為實現航道現代化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改革創新,轉變發展方式,堅持水資源綜合利用,樹立建設是發展、管理養護是可持續發展、建管養並重是科學發展的新理念。強化規範管理,推進科學養護,提高保障能力,不斷提高航道管理與養護水平,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為建設暢通、高效、平安、綠色的現代化水運體系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則。
  1.深化改革,管養轉型。逐步建立健全與航道事業發展相適應的航道管理體制和養護機制,推動航道服務由被動型向主動型轉變,管理手段由傳統型向智慧型轉變,養護方式由粗放式向精細化轉變。
  2.依法行政,強化管理。加快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建設,促進航道管理與養護法制化、標準化、規範化。強化行政管理,規範行政行為,有效保護航道資源。
  3.科學統籌,協調發展。統籌建設、管理與養護的協調發展,統籌地區間、流域間的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充分發揮高等級航道的骨幹作用。
  4.需求引導,服務至上。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根本,以水運需求為導向,拓展服務內涵,豐富服務形式,提升服務品質。
  5.科技引領,人才強航。加強航道管理與養護的科學理論研究和新技術推廣應用。不斷完善航道管理養護人才培養、使用機制,推進適應航道事業發展要求的人才隊伍建設。
  四、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發展目標。
  以構建現代化水運體系為中心,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為宗旨,逐步建立統一、高效、協調的航道管理體制和養護機制,建成比較完善的航道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基本建成管理規範、養護科學、信息暢通、保障有力的航道公共服務體系,初步形成以資金、科技、人才為核心的航道可持續發展保障體系,建設具有時代氣息和行業特色的文化體系。到2015年,實現航道更暢通、更安全、更綠色、更文明、更和諧,總體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二)主要任務。
  1.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釋放航道活力。
  ——按照國家關於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指導意見的要求,積極推進航道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逐步建立以中央和省兩級為主、相對集中管理的模式,建立適應航道管理與養護髮展的省級航道管理機構。加強航道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研究,探索內河、沿海主要幹線航道管理新模式。
  ——根據航道的公益性本質特性,以社會效益最大化為目標,強化航道管理機構的專業化養護。同時,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明確市場準入條件。
  ——研究解決制約樞紐通航的重大問題,逐步建立通航建築物運行考評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相關單位的責任和義務;研究推進幹線通航建築物管理體制改革。
  2.加快法制建設,保障持續發展。
  ——以《航道法》為重點,著力推進航道法律法規的立法進程,力爭出臺《航道法》,並做好配套法規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充分利用地方立法資源,加快制定地方性航道法規和政府規章,形成比較完善的航道管理與養護法律法規體系。加強航道管理與養護髮展的政策研究,積極爭取政策支持,促進航道管理與養護科學發展。
  ——制定長江幹線、西江航運幹線、運河通航標準,修訂《內河通航標準》、《內河航道維護技術規範》等技術標準;制定內河航標、電子航道圖、沿海航道養護等技術規範;制定航道養護分類定額,不斷完善航道技術標準和養護定額體系。
  ——加強航道管理與養護制度建設,制修訂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制度,完善通航建築物及航電樞紐管理制度,推動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3.強化行政管理,保護航道資源。
  ——加強對跨、臨、攔河(海)等與通航有關設施建設的通航安全影響論證審批工作,加強採砂、勘探等作業對航道影響的審查。
  ——強化對攔河建築物的通航標準審批、施工監督、運營監管,實現通航建築物與樞紐其他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避免出現新的礙航閘壩。推動有復航價值的樞紐、航道逐步進行復航建設和改造。
  ——做好專設航標行政許可工作,切實加強專設航標日常養護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加強與通航有關設施的施工、作業對航道影響的現場監管,做好航道專項查驗工作。加強對航道及航道設施的巡查與保護,對各種侵佔、破壞航道及航道設施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理、處罰,並責令賠償、修復。
  ——完善內河航道技術等級評定工作。
  ——加強航道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監督,進一步完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責任制度。嚴格按照交通運輸執法檢查行為、用語、禁令、風紀以及文書製作等規範要求,規範行為,文明執法。按照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形象建設的統一部署,統一執法標誌、統一執法證件、統一執法工作服裝、統一基層執法場所外觀,樹立良好執法形象。
  4.突出養護重點,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堅持分類養護,突出重點,兼顧一般。以長江幹線、西江航運幹線、京杭運河等內河高等級航道、沿海航道和國境國際河流航道為重點,干支聯動,推進全國航道養護工作協調發展。
  ——強化Ⅳ級以上高等級航道的養護,充分發揮高等級航道在水路運輸網絡中的骨幹作用;重點加強運量較大的航道、跨省航道的養護與管理;重視V級航道和中西部地區重要航道的養護;注重庫區、湖區、山區、沿海陸島和島際運輸等航道的養護,服務群眾便捷出行。
  ——加強沿海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延伸沿海航道管理養護範圍。開展沿海航道普查、測繪等工作,完善基礎資料,制定沿海航道通航標準。
  ——加強國境國際河流航道管理與養護,維護國家航行權益,加強裝備配置,完善船舶臥泊基地、越冬錨地等基礎設施,初步形成覆蓋國境國際河流區域的測繪保障系統,注重國境國際河流航道應急搶通能力建設。
  ——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反應快速、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航道應急搶通機制,建立完善特殊時段及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規範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置程序,加強應急搶通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應急搶通裝備,提高航道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有效應對航道突發事件。
  ——完善航道信息發佈機制,建立運轉高效的信息發佈平臺,增強信息發佈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航道信息的需求。
  ——加強數字航道建設,實現沿海航道電子海圖全覆蓋,實現長江等主要內河干線航道電子航道圖覆蓋。
  5.提高工作質量,增強養護能力。
  ——加強內部管理,認真執行《航道養護管理規定》、《內河航道維護技術規範》等規定規範,建立航道養護質量管理體系。科學制定並嚴格落實養護計劃,規範養護行為,重視航道及航道設施的日常養護、安全生産、基礎資料收集和統計等工作,定期開展航道養護管理檢查、考核。
  ——內河高等級航道和沿海航道維護水深年保證率達到95%以上,其他區域重要航道維護水深年保證率達到90%。航道設標里程達到5萬公里,實現長江幹線、西江航運幹線和沿海航道航標遙測遙控全覆蓋,其他重要航道積極採用航標遙測遙控技術。
  ——加強航標養護管理,堅持航標巡查與日常保養,確保標位準確、結構完整、燈光明亮、顏色鮮明,提高航標維護正常率。切實加強重點標位、重要河段航標的養護管理工作,在高等級航道和通航海輪航道上,設置大型浮標和塔型岸標;重要海輪航道重點標位配置雷達應答器,提高助航的可靠性。
  ——加強航道整治建築物觀測,定期開展技術狀況評價,樹立預防性養護理念,提高整治建築物的養護質量,保障整治建築物功能的有效發揮。充分利用自然水深,主動作為,最大程度地提高航道通過能力。
  ——加強通航建築物管理與養護,做到科學管理、合理調度、定期保養、計劃維修,確保正常高效運行,為船舶提供安全、及時、方便的服務。
  ——配備先進測繪裝備,運用現代測繪技術,逐步形成快速、準確、高效的測繪能力,加強淺灘、橋區、河口、庫尾等重點航段觀測,為航道管理養護、應急搶通和數字航道建設提供測繪保障。
  ——優化資源配置,完善養護船艇、工作船碼頭、養護站場等設備設施,逐步建成佈局合理、功能齊全、技術先進、運行安全、適應水運現代化要求的航道養護裝備和設施。
  6.堅持科技創新,推進航道現代化。
  ——建設長江幹線、西江航運幹線、京杭運河等數字航道,加快內河電子航道圖推廣應用。加快航道管理與養護信息化建設,建設航道綜合信息服務系統、船閘聯合調度系統,逐步實現航道實時動態監測、聯網便捷服務。積極開展智慧航道研究和建設試點工作。
  ——開展環保、節能航道養護設備研製,加強通航建築物管理與養護技術創新,加大航標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的研究和推廣應用力度,推廣應用太陽能一體化航標燈,積極推動綠色航道發展。
  ——加強航道整治建築物維修、航道減淤、生態航道、船閘運行維護等技術研究和示範應用,形成一批技術新成果。積極推進航道科研基地建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加強航道管理與養護技術國際交流與合作。
  7.健全協調機制,合力開發水運資源。
  ——加強與國土、環保、水利、電力、漁業等行業部門的溝通與聯絡,積極參與涉及航道權益的水利、水電及其他行業的規劃、建設過程,倡導聯合治水,提高水資源綜合利用效能,結合江河治理改善航道通航條件。
  ——加強部與省、省與省以及行業內部的溝通協調,形成合力。加強對跨省重要航道管理與養護的協調,促進航道資源利用、養護標準和信息服務的有效銜接。
  ——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仲介組織在航道法律法規制定與宣貫培訓、政策研究、溝通協調、行業自律以及信息收集與傳遞等方面的作用。
  8.加強隊伍建設,提供人才保障。
  ——樹立和落實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把促進航道事業發展作為人才隊伍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制定省級航道管理機構的人才規劃,加強隊伍建設,加大培訓教育力度,提高人員綜合素質和能力。
  ——以能力建設為核心,以重點航道管理養護、重大建設工程、重點科研項目和重點科研基地為依託,重點加強高層次科技人才、高技能實用人才、高素質管理人才的培養,造就一批在航道管理與養護重點專業領域中有影響的專業帶頭人和在交通運輸系統有較高知名度的專家;採取培訓、輪崗、挂職鍛鍊等措施,培養一批能滿足航道管理與養護綜合工作需要的骨幹隊伍。到2015年末,全國航道管理、養護專業技術人員佔職工總數的40%以上;專業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技術人才不低於40%;養護作業人員中,具有中級工及以上技術資格的技能人才達到50%以上;航道行政管理人員整體文化水平達到大專以上。
  ——健全從業人員崗位職責、能力水平、績效考評、考核標準等制度體系。建立職工培訓機制,利用現有培訓資源,建立航道管理與養護培訓基地,加強航道養護專業人員的培訓。實行職業技能認定和關鍵崗位從業資格制度。
  9.加強航道文化建設,凝聚行業力量。
  ——加強職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職業道德、航道文化教育,不斷提升職工的思想素質和職業認同感,增強職工創造力,激發工作熱情,強化責任意識。
  ——加強航道文化建設。以交通運輸行業核心價值體系為指導,明確航道管理與養護的使命追求、共同願景、行業精神和道德規範。構建與文化傳統相承接、與時代發展相適應、與航道特色相吻合的航道文化體系,增強行業凝聚力。確定全國統一的徽標,強化品牌效應,增強社會知名度和認同感。
  ——加強行業先進典型、勞動模範的選樹和培養工作,全國航道系統力爭培養、選樹5名以上全國勞動模範。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引領作用。
  ——進一步推進文明樣板航道創建,把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作為創建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創新創建方式,豐富創建內涵,提高創建成效。文明樣板航道達到6500公里,其中國家級文明樣板航道2000公里,省級文明樣板航道4500公里。
  ——開展航道養護示範工程、通航設施管理示範工程建設,精心打造一批內涵豐富、特點突出、體系完備、質量過硬、輻射帶動力強的航道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樹立科學發展的新理念。
  加強航道管理與養護,促進水運科學發展,對於構建安全、暢通、便捷、綠色的交通運輸體系,調整優化地區産業佈局,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節能減排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正確把握好建、管、養三者的關係,樹立建設是發展、管理養護是可持續發展、建管養並重是科學發展的新理念,以管理為根本,以建設為手段,以養護為保障,切實把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提高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實現航道更長遠、更持久地發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監督檢查激勵機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航道、海事管理機構要根據各自職責,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把加快航道發展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決心、更多的精力、更實的措施支持和促進航道事業發展。要加強領導、統籌安排、整體部署、明確責任、細化管理,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建立和完善監督、檢查、激勵機制,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自查、抽查、互查、巡查等方式對本綱要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加大資金投入,建立航道管理養護資金保障體系。
  各級政府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大對航道管理與養護的資金投入,加強航道養護設施設備建設和更新,確保日常養護資金需求。建立航道管理養護以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政投入為主的資金保障體系,將航道管理與養護資金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統籌使用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和規費收入,增加專項養護資金,航電樞紐部分收益用於航道養護,設立地方應急搶通專項資金等,拓寬籌資渠道,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對航道管理養護的投入。同時,要強化對航道管理養護資金的科學管理與使用。
  (四)加強輿論引導,營造良好氛圍。
  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和各種宣傳形式,制定宣傳方案,加強輿論引導,多角度深入開展航道的地位作用、發展形勢、政策法規、經驗成就、行業先進人物、典型事跡的宣傳,增強航道發展的凝聚力、向心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站在新起點,迎接新挑戰,搶抓新機遇,譜寫新篇章。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航道、海事管理機構要按照發展現代交通運輸業的總體要求,轉變觀念,開拓創新,積極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實現新突破,認真貫徹落實本綱要提出的各項任務,為實現水運現代化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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