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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十二五”
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的通知

                          發改高技〔2012〕1202號  

黨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中央軍委辦公廳、各總部、各軍兵種、各大軍區,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
  根據《國務院關於“十二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的批復》(國函〔2012〕36號),現將《“十二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也是我國政務信息化深入發展的重要階段。各單位要認真領會國務院批復精神,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圍繞“十二五”期間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任務,以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升治國理政能力為宗旨,以推動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經濟社會安全為目標,加快推進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要加強頂層設計,堅持需求主導,強化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和互聯互通,突出建設效能,有效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強化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推進國家信息化建設步伐,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請各地區、各部門及有關單位按照國務院批復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保障《規劃》有效實施,大力推進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到“十二五”期末,要形成統一完整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基本滿足政務應用需要;初步建成共享開放的國家基礎信息資源體系,支撐面向國計民生的決策管理和公共服務,顯著提高政務信息的公開程度;基本建成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基礎設施,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作用明顯增強;基本建成覆蓋經濟社會發展主要領域的重要政務信息系統,治國理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我委將按照國務院的批復精神,進一步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科學組織工程建設,推進管理創新,強化信息安全保密,確保完成工程建設任務,要進一步明確工程項目完工投用後的共用共享機制,增強部門間的業務協同能力,確保取得實際效果,切實提高投資效益。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評估工作,對《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評估結果和總體實施情況向國務院報告。

                             發展改革委      
                               2012年5月5日   

 

“十二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

  一、現狀和形勢
  加快國家信息化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順應世界信息化發展趨勢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政務信息化建設是國家信息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十一五”時期,我國政務信息化建設快速推進,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經過多年努力,圍繞各級黨委、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政務機構、政府部門以及政協、法院、檢察院有關政務機構(以下統稱政務部門)的辦公自動化、重要領域和重點業務信息化、網絡與信息安全基礎設施保障開展的一系列信息化工程建設取得了實質性進展,金盾、金關、金財、金稅、金審、金農等近百個重大信息化工程項目陸續建成,相關業務信息系統順利投入運行,各級政務網站成為信息公開、網上辦事、便民服務的重要渠道,對於強化科學民主決策,保障政務部門高效運轉,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保障信息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我國政務信息化建設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需要儘快加以研究解決。主要是:一批面向公共服務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信息化系統尚需加快建設,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和服務應用程度需進一步提高,網絡和信息安全形勢不容樂觀。
  “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也是我國政務信息化深入發展的重要階段。編制和實施《“十二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是強化頂層設計,加強規劃指導,大力推進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的基本要求和重要舉措,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2006-2020 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的具體部署。《“十二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是“十二五”期間安排國家投資建設重大政務信息化工程的重要依據。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十二五”期間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任務,以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升治國理政能力為宗旨,以推動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經濟社會安全為目標,加快推進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要加強頂層設計,堅持需求主導,強化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和互聯互通,突出建設效能,有效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強化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推進國家信息化建設步伐,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協調。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結合各政務部門核心職能,深入開展需求分析,合理設定建設任務,科學量化效能目標。加強頂層設計、統籌規劃,分步實施,試點先行,成熟一項,建設一項,確保工程應用實效。
  ——堅持協同共享。科學規劃工程項目,統籌部署應用系統,支持跨部門、跨區域的業務協同和信息資源共享,共用基礎網絡,有效控制投資規模,切實發揮投資效益,堅決避免重復投資、重復建設。
  ——堅持創新發展。結合公共服務模式改革和政務運行機制創新,優化業務流程,順應新技術發展趨勢,探索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運行管理的新模式,提高投資管理水平。
  ——堅持安全保障。強化與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相適應、滿足信息化發展實際需要的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堅持自主可控,強化安全保密措施,確保重要信息系統安全可靠,著力提升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三)主要目標。
  通過實施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到“十二五”期末,形成統一完整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基本滿足政務應用需要;初步建成共享開放的國家基礎信息資源體系,支撐面向國計民生的決策管理和公共服務,顯著提高政務信息的公開程度;基本建成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基礎設施,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作用明顯增強;基本建成覆蓋經濟社會發展主要領域的重要政務信息系統,治國理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重點任務
  “十二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為依據,重點明確以下建設任務:
  (一)構建國家電子政務網絡。
  基於國家電子政務傳輸骨幹網,建好內網,擴展外網,整合優化已有業務專網,構建完整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加快推進專網業務向國家電子政務網絡遷移,確需保留的部門專網根據業務需要實現與國家電子政務網絡互聯互通。
  1.國家電子政務內網平臺。
  建設目標:形成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內網平臺,主要用於承載各級政務部門的內部辦公、管理、協調、監督和決策等業務信息系統,並實現安全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
  建設內容:加快建設統一的電子政務內網平臺。規範網絡連接,整合網絡資源,確保安全接入。重點建設中央級平臺,儘快實現頂層互聯互通。各部門按照業務系統部署和安全管理要求,依託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內網平臺,開展跨地區跨部門業務應用,實現網絡資源的共享共用。
  2.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平臺。
  建設目標:實現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平臺的互聯互通,為各級政務部門履行職能提供服務,為面向公眾、服務民生的業務應用系統以及國家基礎信息資源的開放共享提供信息支持。
  建設內容:完善國家電子政務外網中央級平臺,整合地方網絡資源,加大地方各級電子政務外網建設,推進中央級電子政務外網平臺與地方各級電子政務外網的有效聯通。
  (二)深化國家基礎信息資源開發利用。
  基礎信息資源庫包括基礎信息庫和業務信息庫,並依法向政務部門和社會開放。基礎信息庫要按照一數一源、多元採集,共享校核、及時更新、權威發佈的原則建設。業務信息庫要按照物理分散、邏輯集中、共享校核的原則建設。
  1.人口信息資源庫。
  建設目標:初步實現相關部門人口信息資源的實時共享,為區域資源承載能力、實有人口統籌管理、人口全生命週期管理、社會治安狀況、人力資源能力素質、社會就業形勢、市場消費能力和公益事業發展水平、城鎮化水平等的監測分析和評價決策提供信息支持,提高管理、服務和決策水平。
  建設內容:建設和完善覆蓋全國人口、以公民身份號碼為標識、以居民身份證信息為主要內容的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以人口基礎信息為基準,建立信息共享和校核機制,充分利用全國人口普查信息,逐步建設人口總量和靜態動態分佈、戶口登記、健康素質、殘疾人口、年齡和性別結構、教育程度、就業狀態、居住狀況、收入水平、納稅情況、參保繳費、社保待遇、婚姻狀況、優撫救助、扶貧開發、黨員、公務員、專業技術人才等方面的業務信息庫。
  2.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
  建設目標:初步實現相關部門法人單位信息資源的實時共享,為企業技術創新、産品質量保障、中小企業發展、勞動就業需求、行政資源配置、産業經濟安全、社會事業發展、市場開放競爭、社會信用體系等的監測分析和評價決策提供信息支持,提高管理、服務和決策水平。
  建設內容:建設和完善以法人組織機構代碼為標識的機關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社團法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各類機構單位基礎信息庫。以法人單位基礎信息為基準,建立信息共享和校核機制,充分利用經濟普查信息,逐步建設法人信用、固定資産投資、産業結構、就業規模、生産經營、稅源稅收、法人業務範圍等方面的業務信息庫。
  3.空間地理信息資源庫。
  建設目標:初步實現相關部門空間地理信息資源的實時共享,為自然資源儲備和開發利用狀況、人居環境、生態環境、自然災害、交通資源配置和物流配送效率的監測分析和評價決策提供信息支持,提高國土空間資源配置效率。
  建設內容:在國家自然資源和地理空間基礎信息庫一期工程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充和整合相關數據資源,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建設和完善以測繪基礎地理信息為主要內容的國家空間地理基礎信息庫。以國家空間地理基礎信息為基準,建立信息共享和校核機制,逐步建設土地礦産資源、海洋環境狀態、地質地震構造、耕地草原狀況、森林濕地荒漠、水源水系分佈、城鄉建設規劃、綜合交通佈局、水域空域航線、網絡資源分佈、重點水利工程分佈、行政區劃和地名、郵政編碼和地址、地理數據資源等業務信息庫和國土資源監管信息系統。
  4.宏觀經濟信息資源庫。
  建設目標:依據業務需要實現宏觀經濟信息的共享,為有關部門和地方開展經濟運行動態監測、産業安全預測預警等分析決策提供信息支持,確保金融、稅收、統計等宏觀經濟基礎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提高政府統計公信力,提高宏觀調控的科學性、預見性和有效性。
  建設內容:強化金融、稅收、統計等基礎信息資源開發利用,逐步完善消費、投資、進出口以及經濟運行、節能減排、知識産權等方面的業務信息資源。建立完整、統一、高效、適用的國家統計信息系統,完善國家統計數據庫,建成安全暢通、便捷高效的聯網直報系統。
  5.文化信息資源庫。
  建設目標:推動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和開發利用,促進中華文化的傳承和傳播,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
  建設內容:完善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逐步建設以國家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産信息、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國家重要文物、國家檔案信息等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庫。完善文化市場信息監管平臺,加強重點新聞網站建設,推動新聞信息搜索引擎發展,完善國家級網絡視頻內容傳播和共享平臺。
  (三)完善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基礎設施。
  堅持以促發展、保安全為主線,按照規制為主、疏堵兼顧、科學管控、共建共享、政企結合的方針,加快網絡與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我國基礎信息網絡和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保障能力。
  1.網絡與信息安全基礎設施。
  在已有設施和資源的基礎上,重點圍繞提高網絡輿情監測能力、網絡失竊密監測預警能力、網絡有害信息監測和管控能力、網絡違法犯罪防範和打擊能力等,逐步建立科學高效的信息安全管控機制,建設統一的網絡與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健全重點信息安全管理業務系統,構建密碼保障、身份認證、保密監管、檢測評估和監測預警等技術支撐體系,切實保障我國信息網絡空間的安全可控。
  2.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設施。
  減少各部門互聯網出入口數量,推進黨政機關互聯網統一接入。加強涉密信息系統與信息資源的安全保密設施建設,統籌應急響應與災難備份能力建設,增強電子政務網絡、基礎信息庫和重要業務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護能力建設,為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可控運行提供支撐。完善密鑰管理基礎設施,推進電子政務網絡信任體系建設,充分利用已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機構,實現面向電子政務內外網與各級各類業務應用的身份認證、訪問授權和責任認定等安全管理,為跨部門、跨地區的政務業務應用提供安全保障。
  (四)推進國家重要信息系統建設。
  在繼續加快推進金盾、金關、金財、金稅、金審、金農等重要信息系統建設的基礎上,重點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經濟社會安全、提升治國理政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統。根據各部門的職能分工,整合部門工程項目功能,實現重要信息系統的跨部門協同互動和資源共享,形成相關部門項目關聯組合的信息化一體工程。
  1.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實現相關政務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重大疾病防控能力、衛生監督和公眾健康保障能力,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醫療衛生事業行政監督管理水平。提高遠程醫療服務能力,促進醫療衛生公共服務均等化,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醫療衛生需求。
  建設內容: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要求,完善以疾病控制網絡為主體的中西醫協同的公共衛生管理信息系統。建立涵蓋基本藥物採購供應和使用管理、居民健康管理、診療導航與管理、綜合業務管理和績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層醫療衛生管理系統。以建立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中西醫電子病歷、推廣醫保“一卡通”為重點,建設支持各級醫院上下聯動、醫保醫藥醫療業務協同、居民健康監測諮詢等的醫療健康公共服務信息系統,支持醫療機構分級協作和醫保支付即時結算。建設基本藥物制度運行監測評價信息系統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質量與績效評價信息系統。推動遠程醫療試點。
  2.全民住房保障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實現相關政務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為加強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增強國家房地産市場宏觀調控能力,提高科學決策水平。
  建設內容:以人口分佈、建設用地供給信息監測為基礎,整合房屋權屬信息和房地産市場交易信息,重點建設住房信息系統,加強對保障性住房資源配置的監管、互助性住房建設資金的監控以及投資性住房需求的監測。
  3.全民社會保障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實現社會保險經辦服務的多險種跨省區可接續,規範業務辦理流程,控制資金風險,實現精細化管理,為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提供信息支持,不斷提升國家社會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建設內容:在金保一期工程基礎上,加快社會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設。推進社會保障卡應用,建設覆蓋鄉村社區、實現多險種和跨省區接續的社會保險經辦服務信息系統。在低保一期工程基礎上,建設由城市延伸到農村的統一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社會保障監管信息系統。
  4.藥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實現相關政務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進一步加強對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産、流通和使用全過程監督,實現藥品流通過程的透明監管,有效提高對藥品全生命週期安全監管的水平,強化藥品(含醫療器械)安全監管,滿足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需求。
  建設內容:建設藥品監管信息化工程。建成國家藥品監管信息系統一期工程,支持藥品真偽鑒別、來源追溯、過程追蹤、快速召回和緊急調配。在此基礎上,加快建設藥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
  5.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逐步實現食品生産、流通、消費全程監管業務的緊密協同和數據共享,支持食品安全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滿足預防為主、科學管理、明確責任、綜合治理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求,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建設內容:加快建設食品(含農産品)生産、加工、流通(含進出口)、消費等環節的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利用物聯網技術、溯源技術、防偽技術、條碼技術、雲計算技術等,建設支持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産達標的生産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支持食品及食品添加劑品牌真偽認證、來源追溯、過程追蹤、責任追查及召回銷毀的流通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支持對食品生産商、經營商和餐飲服務商進行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食品經營者信用監管信息系統。建設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信息系統,建設相應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臺。
  6.安全生産監管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推進各級安全生産監管部門對安全生産信息的共享共用,提升重大危險源管理和生産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監管監察和應急處置能力。
  建設內容:按照加強安全生産監管監察能力建設的要求,在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病險設施、特種設備、工業生産、工程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充分利用企業安全生産的實時監測信息,完善和建設安全生産監管信息系統。
  7.市場價格監管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實現相關政務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切實加強價格調控監管,防範市場投機炒作和價格異常波動,提升重要商品的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價格調控、監督檢查,以及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效率。
  建設內容: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化設施,優化整合現有信息化資源,加快建設和完善價格監管、價格監測預警、成本調查、價格鑒證、藥品和醫療器械價格評審、價格監督檢查等信息系統,形成統一協調的價格管理和數據共享平臺,加強對生産、流通、消費各環節的價格監測分析。
  8.金融監管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實現相關政務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為金融市場平穩運行和國民財富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監管提供信息支持,逐步增強金融信息服務能力,規範金融機構行為,提高對金融風險的防範預警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
  建設內容:按照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和加強金融監管的要求,加快建設金融監管信息系統,完善針對金融業系統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的風險管控和信息共享系統,重點加強對外匯業務、資本市場交易和跨境資金流動等的動態監測和信息共享。建設和完善金融信息平臺。
  9.能源安全保障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實現相關政務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提高對油、氣、電、煤等能源供需、價格走勢、國際能源市場發展變化,以及重點能源企業財務狀況的監測預測和預警能力,為提高國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提供信息支持。
  建設內容:按照構建安全、穩定、經濟和清潔的現代能源産業體系的要求,建設能源安全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設覆蓋能源資源、能源生産、運輸、儲備、庫存、價格、進出口、消費等各個環節,能源上下游相關産業的監測預警與監督管理信息系統。重點建設支持國內能源生産結構調整、合理佈局、確定能源定價策略、制定重大能源戰略規劃的宏觀決策信息系統。
  10.信用體系建設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依法實現信用信息的跨部門共享,有效支撐對失信行為的懲戒和守信行為的激勵,提升信用監管水平,推進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
  建設內容:按照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利用人口和法人基礎信息庫,依託部門和地方建設的業務信息系統,進一步完善公民和法人的信貸、納稅、履約、生産、交易、服務、工程建設、參保繳費,以及違法違紀等信用信息記錄。根據客觀需求,結合實際條件,建設公民和法人信用信息徵信信息系統。
  11.生態環境保護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逐步實現污染源、污染物、生態環境質量等方面的信息共享,不斷提高對重點流域、區域的環境治理水平,有效增強對環境生態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監測、評估、服務能力,有效遏制工業污染,促進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建設內容:針對危害群眾生命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按照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的要求,充分利用物聯網、遙感等先進技術,進一步完善土壤、森林、濕地、荒漠、海洋、地表水、地下水、大氣等方面的生態環境保護信息系統。運用新一代信息網絡技術,動態匯集工業企業污染監測信息,加強工業污染和溫室氣體排放的評估和監測能力建設。
  12.應急維穩保障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實現相關政務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有效提高對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防範和應對能力,提升應急維穩信息預測預警通報、綜合分析研判和決策指揮支持能力,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國家安全。
  建設內容:進一步建設和完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群體性事件的信息報送、預測預警、分析評估、輿論引導、應急預案智慧化聯動、預警信息發佈、應急通信、應急指揮、防災減災、應急隊伍和物資調配、應急處置責任認定等信息能力建設。充分利用、整合和完善各類社會管理動態綜合信息,拓寬民意反映渠道,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信息系統,面向重點地區、特殊群體、敵對勢力和矛盾多發領域,加強輿情蒐集和信息監測。
  13.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為有效防控廉政風險,促進行政權力規範運行,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大行政復議指導監督力度,提高面向公共財政資源配置的制度監督水平等提供信息支持,規範行政自由裁量行為,促進依法行政。
  建設內容:加快建設行政監察信息系統,以落實違法違紀責任追究為重點,加強行政權力運行監察監管機制,完善電子監察系統。以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執法行為為重點,建設行政執法監督信息系統。以公共財政運行安全和績效評價為主要內容,在金審工程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政府預算執行監督的審計信息系統。
  14.民主法制建設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有效滿足立法和監督等工作需求,為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提供信息支持。進一步提高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能力。有效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效率、確保司法公正、推進司法公開。實現檢察信息資源的整合與共享,促進公正廉潔執法。
  建設內容:圍繞國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建設,加強人大信息系統建設,完善法律信息庫。整合共享有關信息資源,完善政協業務網絡系統。加快推進法院系統信息化,建設完善法院案件管理及決策支持系統。加快推進檢察系統信息化,建設以控告舉報與刑事申訴、職務犯罪偵查與預防、偵查監督、刑事審判監督、民事審判與行政訴訟監督、刑罰執行監督為主要內容的檢察院法律監督信息系統。
  15.執政能力建設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黨的建設,優化配置黨的執政資源。為不斷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提高執政能力提供信息支持。
  建設內容:整合利用各級黨委、政府和其他相關機構的信息資源,建設完善黨的決策指揮管理系統、執政資源配置和運行監測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系統、社會管理和群眾工作服務系統。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學組織工程建設。
  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任務涵蓋的具體工程項目,均應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審批。要加強工程建設的跨部門統籌協調,確定牽頭建設部門,建立健全“一把手”負責制,確保完成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牽頭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嚴格依照規劃要求,對具體工程項目開展專題研究,逐項細化工程體系架構和具體項目的建設範圍,落實實施步驟和部門職責分工。各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充分利用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開展本部門信息化工程建設,避免重復投資、重復建設。對各自為政、不支持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不能滿足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整體建設要求、論證不充分的項目不予審批。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部門現有業務專網遷移規劃,促進部門業務網絡儘快向國家電子政務網絡遷移。原則上不再審批新建部門信息化專網。要進一步明確工程項目完工投用後的共用共享機制,增強部門間的業務協同能力,確保工程項目取得實際效果,切實提高國家投資效益。鼓勵採用物聯網、雲計算、下一代互聯網、綠色節能、模擬倣真等新技術,以促進信息基礎設施和信息資源共享,培育多元化公共服務為重點,在相關領域開展政務信息化試點示範工程建設。
  (二)落實工程建設資金。
  充分保障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的建設資金和運維經費。中央地方共建項目按照統一規劃,根據中央地方事權劃分確定相應的建設內容和建設資金。建設資金列入同級政府固定資産投資,運維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國家對西部地區和中部欠發達地區的中央和地方共建項目予以適當補助,通過中央基建投資安排解決。中央和地方的建設資金、運維經費必須及時到位,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三)加強工程全過程管理。
  項目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相關規定加強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嚴格項目概算調整管理,嚴格工程項目信息通報制度和檔案管理制度, 同步推進電子化檔案管理,進一步強化工程監理。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效能評價指標體系,在項目驗收階段和投入運行後對工程項目進行效能評價,評價結果作為項目驗收和後續項目建設立項的重要參考。要深入開展項目需求分析,科學確定項目建設內容和投資規模,確保政務信息化工程取得實效。
  (四)推進工程建設管理創新。
  鼓勵項目建設單位積極採用服務外包、項目代建等專業化和市場化方式,探索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運行的新機制新模式。有關部門應抓緊研究編制國家數據中心和災備中心的整體規劃,制定促進部門信息化建設採用共建、代建、服務外包等方式的具體措施,以及與之配套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有效促進部門信息化建設的改革發展,合理控制、切實降低建設與運維成本,提高專業化水平和服務質量,確保重要信息系統安全可靠運行。工程建設中應按照優先採購安全可控、綠色節能軟硬體産品的原則進行設備選型和招標,並將採購情況作為項目驗收和效能評價的重要內容。繼續組織實施信息安全産品和服務産業化專項,推進自主創新産品發展,為政務信息化工程提供技術支持。
  (五)加強信息安全保密。
  工程建設必須與安全保密措施有機結合,做到安全保密措施先行。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依據國家關於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和非涉密信息系統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有關規定,在政務信息化工程項目的需求分析報告和建設方案中同步落實分級保護和等級保護要求,制定實施與業務應用緊密結合、技術上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和保密解決方案。項目建成後的試運行期間,項目建設單位應按有關規定組織開展信息安全風險評估,確保信息化工程項目安全保密。
  (六)強化規劃監測評估。
  建立動態評估機制,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發展改革委要對規劃實施的年度進展情況進行總結,並適時開展中期評估,不斷優化規劃實施方案和保障措施,促進規劃工程建設目標和任務的順利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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