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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印發《國家教育事業發展
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教發〔201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現將《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教 育 部      
                                2012年6月14日   

 

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
(2012年6月)

  為全面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和《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特製定本規劃。
  一、發展環境
  “十一五”以來,我國教育改革發展成就顯著,教育事業發展主要目標全面實現,有力支撐了國家戰略目標的實現,為“十二五”時期教育改革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教育普及水平顯著提高,免費九年義務教育全面普及,職業教育發展實現重大突破,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超過80%,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26.5%,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進一步提升,繼續教育進一步發展。高等學校科技創新與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國家科技三大獎中一半出自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領域2/3成果由高等學校完成。教育公平邁出重大步伐,民族地區教育快速發展,城鄉和區域教育差距縮小,國家助學制度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殘疾學生受教育權益得到更好保障。教育發展的基礎更加堅實,教育投入明顯增加,教師隊伍建設取得新進展,一大批學校面貌煥然一新。語言文字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教育改革開放呈現新格局,素質教育不斷推進,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不斷完善,義務教育教師績效工資制度開始實施,教育國際合作交流全面推進。教育事業發展推動我國人力資源開發水平邁上新臺階,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輸送了近6000萬名畢業生,15歲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9年左右,有知識有文化的年輕一代成為新增勞動力的主體。我國教育實現了從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源大國的轉變,邁上由大到強的歷史新征程。

專欄1 教育事業“十一五”時期主要成就
2005年 2010年 比2005年提高

學前教育階段:

 學前三年毛入園率(%)

41.4 56.6 15.2

義務教育階段:

 小學畢業生升學率(%)

98.4 98.7 0.3

 初中毛入學率(%)         

95.0 100.1 5.1

 初中三年鞏固率(%)

92.8 93.8 1

 初中畢業生升學率(%)

69.7 87.5 17.8

高中階段:

 毛入學率(%)

52.7 82.5 29.8

 在校生(萬人)

4031 4671 640

  其中:普通高中

2409 2427 18

     中等職業教育

1600 2232 632

高等教育:

 毛入學率(%)

21 26.5 5.5

 在學總規模(萬人)

2300 3105 805

  其中:普通本專科

1562 2232 670

     研究生

98 154 56

     成人本專科

436 536 100

  高等學校科技創新

 普通高等學校獲得授權的專利數(項)

7399 43153 35754

 高等學校科技成果獲國家獎數(項)

143 198 55

15歲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8.5 9.0 0.5

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9 12.7 1.8

  2010年,黨中央、國務院召開了新世紀第一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發佈了《教育規劃綱要》,指明了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方向,描繪了教育改革發展的宏偉藍圖。全國上下積極貫徹《教育規劃綱要》,相繼啟動實施一系列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和重大教育工程項目,完善了公共教育投入的保障機制,出臺了若干重大教育政策,各級黨委政府更加重視教育,社會各界更加關心支持教育,廣大教職員工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投身於教育事業,開啟了教育改革發展全新的歷史篇章。
  “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也是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關鍵5年。教育改革與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
  從現代化建設的要求看,經濟社會發展對教育和人才的需求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建立現代産業體系,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迫切需要進一步提高勞動者素質,調整人才培養結構,增加應用型、技能型、複合型人才的供給。當今世界的大發展大調整大變革時期和科技創新的新突破,迎接日益加劇的全球人才、科技和教育競爭,迫切需要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加快拔尖創新人才的培養,提高高等學校的自主創新能力,推動“中國製造”向“中國創造”轉變。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加強社會建設,迫切需要進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更加有力地推進教育公平。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迫切需要全面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充分發揮教育的文化傳承創新作用,增強我國文化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總之,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科技是關鍵,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礎。
  從教育發展看,我國已進入了加快建設教育強國和人力資源強國的歷史新階段。到2020年要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進入人力資源強國行列,必須在“十二五”時期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人才基礎和條件基礎。教育要發展,根本靠改革。推進教育科學發展迫切要求把重大教育制度的改革創新作為著力點,改變一切不利於教育科學發展的觀念和體制機制,積極引領教育的變革和轉型。教育要發展,關鍵在人才。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迫切要求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擺在教育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切實加強教師專業化建設,培養和造就一批傑出的教育家。教育要發展,條件是基礎。辦一流教育、出一流人才迫切需要加大對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投入,不斷提高各級各類學校信息化、現代化水平,增強教育的發展實力,為建設教育強國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人力資本投資是回報率最高的投資,往往能改變一個人、一個家庭的命運,也是促進就業、增加收入的根本所在,事關人民福祉。教育投入是支撐國家長遠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投資,必將加倍回報于經濟社會發展。教育關係國計民生,關係民族未來。“十二五”時期,必須堅定不移地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克服當前教育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推動教育優先發展、科學發展,使教育更加符合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對人才培養的需要,更加符合廣大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殷切期望,更加符合時代發展的潮流。
  二、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基本思路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和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國家教育、人才和科技規劃綱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適應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要求、創新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發展道路為主線,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加快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為全面完成《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目標任務服務,為全面實現《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宏偉目標奠定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基礎。
  按照“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的工作方針,把育人為本作為根本要求,把促進公平和提高質量作為重點任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優先發展為保障,以重大發展項目和改革試點為抓手,堅持尊重規律、科學發展和依法治教的原則,正確把握和處理好優先發展與服務全局、促進公平與注重效率、擴大規模與提高質量、整體推進與分類指導、立足國情與面向世界、改革發展與維護穩定等重要關係,力爭在關鍵領域、薄弱環節和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上取得突破,推動教育事業在新的起點上實現科學發展,更好地服務於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人的全面發展。
  (二)主要目標。
  “十二五”時期教育改革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全面提高教育服務現代化建設和人的全面發展的能力,為到2020年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進入人力資源強國行列奠定堅實基礎。主要目標是:
  1.教育事業發展目標。基本普及學前1年教育,農村學前1年毛入園率達到80%左右,城鎮和經濟發達地區農村基本普及學前3年教育,基本解決“入園難”問題。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率達到50%以上,基本實現遠程教育班班通,實現縣(市)域內義務教育初步均衡。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87%。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協調發展,職業學校專業實訓基地達標率達到80%。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36%,畢業生就業率進一步提高,一批學科進入世界前列。義務教育階段新增教師具備高一級學歷的比例達到85%以上。完成新一輪教師全員培訓,全面提高現有教師的專業能力。
  2.教育體系和制度建設目標。初步建成體現終身教育理念,以政府辦學為主體,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共同發展,基本適應建設現代産業體系和加強社會建設需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教育體系。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基本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基本形成,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體系更加完善。教育體制更富活力,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取得階段性成果,教育制度創新取得重要突破,人才培養的體制機制更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建立起較為完善的保障教育優先發展的投入體制,2012年財政性教育經費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例達到4%,並保持穩定增長。教育法制更加完善。學校和教師的積極性、創造性得到進一步調動和發揮,形成全社會理解、支持和參與教育改革發展的氛圍。
  3.教育支撐經濟發展和科技創新目標。人力資源開發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顯著增強。人才培養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應用型、技能型、複合型人才的培養比重明顯提高,初步建成與現代産業體系相適應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強國。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3.3年左右,主要勞動年齡人口中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達到15%以上。進城務工人員通過多種方式受到基本職業技能培訓。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參與率達到40%左右。高等學校若干領域的科學研究水平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取得一系列重大理論和科技創新成果,解決國家重大科技問題的能力顯著提高,發明專利授權數大幅增加。高等學校成為國家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國防科技創新、區域創新的重要基地。
  4.教育服務社會和文化建設目標。城鄉之間和東中西部之間教育發展差距顯著縮小,義務教育擇校問題明顯改善,人民群眾對教育公平的滿意度顯著提高。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接受免費義務教育的比例達到85%以上。形成覆蓋城鄉的職業教育培訓體系,在促進就業和改善民生方面發揮更大作用。教育資助和保障體系基本覆蓋到所有困難群體,保障水平不斷提升。青少年健康素質不斷提高,貧困地區兒童營養狀況有較大改善。基本構建起大中小幼有效銜接,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有機結合的德育體系,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不斷深入,為實現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戰略目標作出新貢獻。

專欄2 我國教育事業發展和人力資源開發“十二五”主要目標

2010年 2015年
學前教育:
 幼兒在園人數(萬人)
 學前一年毛入園率(%)
2977
81.7
3700
90.0
 學前兩年毛入園率(%)
 學前三年毛入園率(%)
70.9
56.6
75.0
65.0
九年義務教育:
 在校生(萬人)
 鞏固率(%)
15220
89.7
16100
93.0
高中階段教育:
 在校生(萬人)
  其中: 中等職業教育
 毛入學率(%)
4671
2232
82.5
4500
2250
87.0
高等教育:
 在學總規模(萬人)
 在校生(萬人)
  其中:研究生(萬人)
 毛入學率(%)
3105
2922
154
26.5
3350
3080
170
36.0
繼續教育:
 從業人員繼續教育(萬人次) 18500 29000
人力資源開發:
 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受過高中階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12.7
67.0
13.3
87.0
 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6 10.5
  其中: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 10.5 15.0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數(萬人) 11964 15000

  (三)基本思路。
  “十二五”時期教育改革發展的基本思路是:更新教育觀念,堅持改革創新,抓好工作落實,提升基礎能力,促進協調發展,服務國家戰略。
  更新教育觀念。樹立全面發展的觀念和人人成才的觀念,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成長成才;樹立多樣化人才觀念,不拘一格培養人才;樹立終身學習觀念,為學生的全面發展奠定基礎;樹立系統培養觀念,推進各級教育有效銜接,教學、科研、實踐緊密結合,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樹立科學的質量觀,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堅持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堅持改革創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培養的需求,以人才培養體制改革為核心,著力推進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完善現代教育體系和國家基本教育制度,系統推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學校制度、招生考試製度、投入保障機制改革,實施教育對外開放戰略,為《教育規劃綱要》的實施提供堅實有力的制度保障。
  抓好工作落實。推進目標落實,將長期目標落實到今後5年的目標,將總體目標落實到分領域的目標,將全國目標落實到不同區域的目標。推進投入落實,完善教育經費保障制度,落實增加教育經費的各項政策,提高經費使用效益。推進項目落實,穩步推進各項重大發展項目和改革試點項目,確保取得成效。推進政策落實,優先解決人民群眾當前最關心、社會反映最強烈的問題,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
  提升基礎能力。完善公共教育財政體制,實施重大工程項目,加強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教師隊伍建設、教育科研能力建設,加快建設服務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形成支撐教育現代化、服務國家現代化的人才和物質基礎。
  促進協調發展。按照建設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的要求,積極發展學前教育,鞏固提高義務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加快發展繼續教育,支持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發展。特別是加大對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強學前教育和職業教育等薄弱環節,努力實現區域城鄉和各級各類教育的協調發展。
  服務國家戰略。將服務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要求和理念貫穿到教育工作全局。進一步發揮教育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的作用,大力調整人才培養結構,擴大緊缺人才特別是技能型、應用型、複合型人才培養規模,著力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提升高等學校基礎研究和高技術領域創新的能力。推進區域教育發展與國家區域發展、城鎮化戰略的緊密結合。發揮國民教育在文化傳承創新中的基礎性作用,讓學校成為優秀文化傳承的重要陣地和思想文化創新的重要源泉。
  三、構建更加完善的教育體系
  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強關鍵和薄弱環節,著重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完善高等教育體系,推進繼續教育體系建設。到2015年,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教育體系。
  (一)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
  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按照基本公共服務普及普惠的要求,鞏固城鄉免費九年義務教育,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重點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基本建立“廣覆蓋、保基本、多形式、有質量”的學前教育體系,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殘疾學生的教育保障政策體系。基本建成服務全民的教育信息與資源共享平臺。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提升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推進語言文字規範標準和信息化建設。根據經濟發展和教育發展水平、群眾意願,不斷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務的總供給水平。探索多樣化提供形式,積極引入競爭機制,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的供給體制。
  建立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評價機制。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監測與評價指標體系。以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和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為重點,開展對地方落實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目標、推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建設情況的監測評價,引導地方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推動各級政府將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作為全社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評價的核心指標。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能力評價體系,研究建立以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為導向的公共教育財政體制和分配方式。政府一般性轉移支付向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傾斜,重點扶持薄弱地區、薄弱學校、困難群體,努力讓廣大人民群眾共同享有更加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
  (二)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完善職業教育體系結構。編制《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按照遵循規律、服務需求、明確定位、系統思考、整體設計、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的原則,完善職業教育的層次、佈局和結構,健全制度、創新機制、完善政策,加快形成服務需求、開放融合、有機銜接、多元立交,具有中國特色、世界水準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框架,系統培養初級、中級和高級技術技能人才。
  加強職業教育內部的有機銜接。遵循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打通和拓寬技術技能人才成長、成才通道。堅持面向人人,面向社會,實行學校職業教育、企業職業教育和社會化職業教育並舉、學歷職業教育與非學歷職業教育並重、全日制職業教育與非全日制職業教育共同發展,促進職業教育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的多樣化。完善中等和高等職業學校的佈局結構,明確中等和高等職業學校定位,在各自層面上辦出特色、提高質量。中等職業教育重點培養現代農業、工業、服務業和民族傳統工藝振興需要的一線技術技能人才;高等職業教育重點培養産業轉型升級和企業技術創新需要的發展型、複合型和創新型的技術技能人才。完善高等職業教育層次,建立高級技術技能人才和專家級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制度。積極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在人才培養目標、專業結構佈局、課程體系和教材、教育教學過程、信息技術應用、人才成長途徑、教師培養培訓、行業指導作用、校企深度合作和教育評價改革等方面的銜接。統籌職業預備教育、職業教育和職業繼續教育。建立開放溝通的職業教育學歷、學位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以工學結合、學分認證為基礎,創新學習方式,積極推進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融通”。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行業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企業根據用工需求與職業學校實行聯合招生(招工)和培養。
  促進職業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有機結合。著力推進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建設,落實各方主體責任;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學結合、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創新職業教育人才培養體制;完善政産學研的協作對話機制,推進行業企業全過程參與職業教育;積極探索多元主體合作共贏的集團化辦學機制。充分發揮勞動力市場對人才培養的引導作用,根據産業需求優化專業結構,促進職業教育與勞動力市場的開放銜接,推動職業院校面向市場自主辦學。加強行業指導能力建設,有效發揮行業在建立健全行業人才需求預測機制、行業人才規格標準和行業職業教育專業設置改革機制等方面的指導作用。鼓勵各地、各行業從自身實際出發,實行多種形式的産教結合和校企合作,促進職業院校的專業設置與産業佈局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産過程對接、學歷證書與資格證書對接、職業教育與終身學習對接。建立職業教育與産業體系建設同步協調製度,實現職業教育體系與現代産業體系、公共服務體系的融合發展。
  加強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繼續教育的相互溝通。建立學分銀行,完善學分互認、累積制度,探索同一層次普通學校和職業學校之間的課程互設、學分互認、學生互轉的機制,推動應用型本科課程進入職業院校。鼓勵開放實訓基地、示範專業、名師名課、精品課程等職業教育資源,為各類學生提供職業教育課程和技能培訓。適度擴大高等職業學校單獨招生試點規模,擴大應用型普通本科學校招收中等職業教育畢業生規模。建立社區和職業教育聯動機制,鼓勵職業院校探索社區化辦學模式,滿足社區群眾多方面、多層次的教育需求。有效整合多種教育資源,統籌城鄉、區域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切實加強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推進職業教育、基礎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統籌、農科教結合。

專欄3 改革職業教育辦學模式和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改革試點

  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體制機制,創新政府、行業及社會各方分擔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機制,推進校企合作制度化。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規範化建設,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探索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模式。開展民族地區中等職業教育“9+3”免費試點,改革邊疆民族地區職業教育辦學模式和人才培養體制,加快民族地區、經濟欠發達地區中等職業教育發展。開展地方政府促進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綜合改革試點。探索建立職業教育人才成長“立交橋”,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三)完善高等教育體系。
  優化高等教育宏觀佈局結構。將高等教育作為科技第一生産力和人才第一資源的重要結合點,加快建設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以重點學科建設為基礎,繼續實施“985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繼續實施“211工程”和特色重點學科項目。按照國民經濟佈局和城鎮化體系建設要求,完善中央部屬高等學校和重點建設高等學校的戰略佈局,加強區域高等教育中心建設,形成與國家生産力佈局和社會發展需要相銜接的高等學校佈局結構。
  推進高等學校有特色、高水平發展。堅持穩定規模、優化結構、強化特色,走以質量提升為核心的內涵式發展道路。探索建立科學的高等學校分類體系,推進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的修訂工作,研究制訂核定普通高等學校規模暫行規定。調整和完善高等教育宏觀政策,引導高等學校合理定位,辦出特色。為高等學校創造開放、公平、有序競爭的發展環境,使各類高等教育都能涌現出一批有特色的一流學校。
  支持地方高等教育發展。制訂實施“十二五”高等學校設置規劃,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與支撐能力,優化地方高等學校佈局結構。推動地方各級政府加大對高等教育的投入,促進區域內高等學校與企業、科研院所、社區的緊密結合,中央各項工程計劃加大對辦學有特色的地方高等學校的支持。進一步落實對地方所屬行業特色高等學校的支持政策。
  改進研究生培養體系。有序推進學科設置權下放,取消對研究生院設置的行政審批,優化研究生培養的佈局結構。積極發展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開展專業碩士培養模式改革試點,探索科教結合、産教結合的培養模式;面向重大科技專項需求,開展工程博士培養試點,逐步形成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均衡發展的研究生培養體系。
  加強高等學校創新服務體系。加強高等學校重點學科、科研創新重點基地、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創新團隊建設,實現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能力的躍升。建設一批綜合性國際聯合研究中心、前沿技術實驗室和區域創新中心。按照“需求導向、全面開放、深度融合、創新引領”的原則,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組建一批國家協同創新中心,探索協同創新長效機制。深入實施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啟動哲學社會科學基礎研究中長期重大專項,加強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建設。以重大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組織開展對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問題研究。實施高等學校“數字人文”建設計劃,加快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學科體系、理論和方法創新。鼓勵高等學校開展戰略決策諮詢研究,瞄準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建設服務政府決策的智庫。深化高等學校科研體制改革,推進重點學科基礎研究改革試點,加快科研組織創新,促進科技教育資源共享,完善以科研成果質量和貢獻為評價導向的激勵機制。
  發揮高等學校文化傳承創新作用。創新文化人才培養模式,實施高端緊缺文化人才培養計劃。將中華優秀文化和世界優秀文明成果融合到教學和學術創新活動中。建設一批高等學校文化創新平臺。實施學術文化工程,加強對優秀傳統文化思想價值的挖掘和闡發,積極研究吸收世界優秀文化,推出一批對文化傳承創新具有重大影響的標誌性成果。

專欄4 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

  按照國家急需、世界一流的原則,充分發揮高等學校多學科、多功能的優勢,以學科為基礎,以改革為重點,以創新能力提升為突破口,建立一批相對獨立、集人才培養和解決重大問題為一體的協同創新平臺,構建多元、融合、動態、持續的協同創新模式與機制,推動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區域創新的戰略融合,培養一批拔尖創新人才,形成一批具有國際重大影響的學術高地、行業産業共性技術研發基地、區域創新發展的引領陣地和國家創新團隊的主力陣營。


專欄5 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改革高等學校辦學模式試點

  推進高等學校與地方、行業、企業合作共建,探索中央高等學校與地方高等學校合作發展機制,建設高等教育優質資源共享平臺,構建高等學校産學研聯盟長效機制。發揮行業優勢,完善體制機制,促進行業高等學校特色發展,培養高水平專門人才。完善來華留學生培養體制機制,擴大留學生招生規模。探索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模式,培養國家緊缺的國際化創新人才,建立具有區域特色的國際教育合作與交流平臺,完善中外合作辦學質量保障機制,提高中外合作辦學水平。加強內地高等學校與港澳知名高等學校合作辦學,探索閩臺高等學校教育合作交流新模式。

  (四)推進繼續教育體系建設。
  把發展繼續教育作為建設學習型社會的重要戰略舉措。在全社會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在終身學習框架內推動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加強對學習者學習興趣和自主學習能力的培養。統籌學歷、非學歷的繼續教育,大力發展面向社區、農村、中西部和民族地區的繼續教育,加強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緊缺專門人才的繼續教育,形成“廣覆蓋、寬領域、多層次”的繼續教育體系。
  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在繼續教育中的作用。以衛星電視、互聯網為載體,聯合高等學校、行業企業和社會組織,整合繼續教育資源,建設開放、共享的繼續教育服務平臺,充分發揮大眾傳媒繼續教育功能,努力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各種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高質量的教育和學習服務。
  發展多樣化的繼續教育機構。繼續辦好學校繼續教育機構,發展社會化職業培訓機構,以廣播電視大學為基礎建設開放大學,大力建設社區教育中心,完善自學考試製度,辦好老年教育機構,形成覆蓋城鄉的繼續教育網絡。以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專業組織為重點推進學習型組織建設,建成一批示範性學習型組織。
  制定和完善繼續教育發展政策。推動各級政府成立跨部門繼續教育協調機構。研究起草推進終身學習的法律法規。制訂各領域繼續教育發展規劃。推動各級政府、行業和企事業單位加大對繼續教育的投入。建立繼續學習成果認證、學分積累和轉換制度,促進不同類型教育之間的銜接和溝通,搭建通過各種學習途徑成才的“立交橋”。

 

   四、創新國家教育制度
  以人才培養體制改革為核心,以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為突破口,以制度建設為導向,積極推動教育優先發展、教育公平和教育與經濟社會結合製度化,推進教育宏觀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和學校制度改革,著力完善教育標準、績效和招生考試製度,強化教育督導制度,基本建立起科學的教育資源配置體制、管理運行體制和質量保障體制。
  (一)落實教育“三個優先”的保障制度。
  推進教育“三個優先”的制度化建設。把優先發展教育作為黨和國家全局工作中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形成保障教育優先發展的領導體制、決策機制和制度規範。把教育“三個優先”(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發展,財政資金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需要)落實到政府的規劃編制、年度計劃、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政績考核等各項工作中。加強區域教育發展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鎮化規劃、國土開發利用規劃、産業振興規劃、科技規劃和財政支持政策的有機銜接。
  推動全社會更加重視人力資源開發投資。強化人力資本投資優先於物力資本投資的導向,研究人力資源積累和人力資本投資核算方法,促進全社會改變重物力資本投入、輕人力資本投入的傾向,加快國家人才儲備、知識積累,充分發揮人力資源開發促進經濟自主發展、科技自主創新、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作用。
  建立教育優先發展的監督機制。建立教育優先發展問責制度。對各地區教育發展水平、各級政府優先發展教育的努力程度進行年度評價,納入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體系。完善政府及有關部門向人大、政協及其專門委員會定期報告教育工作的制度。
  (二)完善教育公平制度。
  建立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體系。健全法制保障。把依法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權利作為制定和修改教育法律法規的重要原則,清理有關行政規章和管理制度,完善教育行政執法制度和權利救濟制度。完善資源配置制度。以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重點,建立區域、城鄉和校際差距評價指標體系,促進教育資源向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困難地區和薄弱學校傾斜。以扶持困難群體為重點,建立全面覆蓋困難群體的資助政策體系和幫扶制度。
  健全保障教育公平的規則程序。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在實施重大教育政策及改革舉措前,要制定實施程序、規則。對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政策調整、規則變更必須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各級各類學校要公開辦學條件、招生章程、規章制度。繼續推進高等學校招生“陽光工程”,促進招生考試製度更加完善。規範高考加分政策和特殊類型招生工作並向社會公開。
  (三)完善教育與經濟社會結合的制度。
  促進教育與經濟社會各領域融合發展。推動各級政府統籌區域發展和教育發展、産業發展和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和創新人才培養、公共服務體系和公共教育體系建設、城鄉建設和城鄉教育發展。建立地方特色優勢産業和特色優勢學科對接機制,促進人才培養鏈、科技創新鏈和産業價值鏈緊密結合。推動教育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示範區建設。
  完善産學研合作機制。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和政策項目引導,推動高等學校與企業、高等學校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與地方政府、高等學校與高新區和開發區開展多種形式的産學研合作。充分發揮高等學校重點學科、重大科技創新平臺的作用,辦好大學科技園,探索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有效機制,促進創新型中小型企業的孵化和發展壯大。支持高等學校與企事業單位共建實習和科研基地。鼓勵各級政府出臺引導高等學校開展科技創新、社會服務和發展文化創意産業的優惠政策。
  推進職業教育産教合作、工學結合製度化。建立職業教育行業指導委員會。發揮國有大型企業在産教結合中的示範作用。推進職業教育法的修訂工作,出臺促進校企合作辦法。企業支付給職業教育學生的實訓實習工資支出,符合條件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健全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制度。發展以骨幹職業院校為龍頭、行業和大中型企業緊密參與的職業教育集團,探索職業教育集團的有效組織方式和運行模式。積極推進對生産教學過程一體化、校企一體化、職教基地和産業集聚區一體化的探索,把車間辦到學校,把學校辦到企業。
  強化實踐育人制度。制定中小學生校外實踐辦法和高等學校實踐育人辦法,增加實踐教學比重,把學生走進科研院所、走進社區、走進企業、走進農田開展不同形式的實踐活動列入教學安排。推動建立黨政機關、城市社區、農村鄉鎮、企事業單位和社會服務機構接收學生實踐的制度,推動各級政府出臺進一步擴大實施公共文化、教育、體育設施向學生免費開放或優惠的政策。把企業家、科學家、工程師等各類人才請進學校,增強學生的科技意識、創業意識和創新精神。
  (四)完善民辦教育制度。
  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依法落實民辦學校、學生、教師與公辦學校、學生、教師平等的法律地位。推動各級政府履行發展民辦教育的職責,建立健全民辦教育綜合管理與服務體系,加快解決影響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法人性質、産權屬性、教師權益、會計制度、社會監管等重點和難點問題。制定和完善支持民辦教育發展的財政、稅收、金融、收費、土地等政策。完善民辦學校教師參加社會保險的辦法,探索民辦學校教師職業年金制度。對具備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條件的民辦高等學校,按規定程序予以審批。推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民辦學校。國家對發展民辦教育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學校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
  逐步建立民辦學校分類管理制度。按照“學校自願選擇、政府分類管理”原則,開展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試點,逐步建立分類管理制度和監管機制。新建民辦學校必須符合法人條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落實法人財産權。重點完善民辦學校章程建設、理(董)事會制度建設。完善獨立學院管理和運行機制。建立健全民辦學校財務、會計和資産管理制度,強化財務監管、風險監控和財務公開制度,完善民辦學校學費收入監管制度。建立民辦學校變更和退出機制。加大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支持力度,將非營利性民辦教育納入公共教育體系。政府採取購買服務、資金獎補、教師培訓等辦法,支持非營利性民辦教育加快發展。
  鼓勵和規範社會化教育服務。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鼓勵發展職業技能培訓、專業資格教育、網絡教育、早期教育服務。培育教育評估、監測、考試、管理等教育仲介服務組織。有序開放和規範教具、教材等相關市場,完善産品和服務標準。

專欄7 改善民辦教育發展環境,深化辦學體制改革試點

  探索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辦法。清理並糾正對民辦教育的各類歧視政策,保障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支持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公共財政資助民辦教育的具體政策,支持民辦學校創新體制機制和育人模式,辦好一批高水平民辦學校。改革民辦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民辦學校財務、會計和資産管理制度。

  (五)建設現代學校制度。
  健全學校管理的法律規章制度。開展《學校法》的調研起草工作,依法理順政府和學校的關係,探索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學校制度。以公辦學校財政撥款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為重點,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保障教師和學生的民主管理權。發佈實施高等學校章程制定辦法,加強高等學校章程建設,明確學校的基本定位、服務面向、治理結構、基本管理制度,保障高等學校依法自主辦學。到2015年,高等學校完成“一校一章程”的目標。
  完善各類學校治理結構。制定“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施意見”,健全重大問題學校黨委集體決策制度。積極探索建立高等學校理(董)事會制度,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制度。建立民主選舉産生的學術委員會,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健全高等學校的管理制度、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推進高等學校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建設,克服學校內部治理上的行政化傾向。加強中小學校管理能力建設,推動中小學全面設立家長委員會,並使家長委員會有重大事項知情權、參與決策權、評價權、質詢權、監督權。探索行業企業參與的職業院校治理結構,積極探索實行理(董)事會決策議事制度和監督制度。
  提高各類學校的服務管理能力。把育人為本的理念貫穿到學校工作的各個環節,以服務學生、服務家長、服務教師為導向,改進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學校常規管理、教學管理和安全管理。推進校務公開,貫徹落實《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和《關於推進中小學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研究制定信息公開的考核指標體系,暢通群眾反映問題、表達合理訴求的渠道,充分發揮廣大群眾的監督作用。

專欄8 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設現代大學制度試點

  探索高等學校分類指導、分類管理的辦法,落實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推動建立健全大學章程,完善高等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建立健全符合高等學校特點的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推進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改革高等學校基層學術組織形式及其運行機制。建立高等學校總會計師制度,完善高等學校內部財務和審計制度。改革學科建設績效評估方式,完善以質量和創新為導向的學術評價機制。構建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監督查處機制,健全高等學校廉政風險防範機制。

  (六)創新教育家辦學制度。
  堅持教育家辦學。培養造就一批熱愛教育、熟悉教育規律、擁有系統教育理論和豐富實踐經驗的教育家。制訂各級各類學校校長的任職資格標準。改進高等學校主要領導選拔任用與管理、培訓制度,努力使其成為社會主義政治家、教育家。探索建立中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資格制度。中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要具備豐富的教學(保教)經驗,一般從教學一線選拔任用。鼓勵從具有企業管理經驗的人員中聘任職業院校領導幹部。
  改革校長選任制度。推動各地制訂實施辦法,開展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和校內民主選拔各類學校校長試點,取得經驗後加以推廣。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校長選任範圍。
  創造教育家成長的環境。健全校長考核評價制度,引導校長潛心辦學。實施中小學校長國家級培訓計劃和校長、骨幹教師海外研修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校長任職培訓、提高培訓、高級研修和專題培訓。實施中小學教學名師培養計劃,修訂《特級教師評選規定》。教育科研經費向實踐性教學研究傾斜,鼓勵教學科研工作者和優秀教師在教學一線長期開展基礎性、持續性的教學實驗。提高教學成果獎勵中基層教學實驗成果所佔的比例,為教師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七)完善教育行政管理制度。
  明確各級政府教育管理責任。以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為重點,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基本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範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完善高等教育以省級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充分發揮中心城市支持高等教育發展的作用。完善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探索經濟較發達地區鄉鎮政府支持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的有效機制。
  轉變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減少和規範政府對學校的行政審批,培育專業教育服務機構,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專業學會、教育基金會等各類社會組織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綜合運用立法、撥款、規劃、信息服務、政策指導和必要的行政措施進行管理的能力。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完善中國特色教育法律法規體系,大力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落實教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做好申訴和行政復議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學生、教師等法律關係主體的合法權益。
  提高教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決策諮詢制度,充分發揮國家教育諮詢委員會和各類教育決策諮詢機構的重要作用。建立重大教育決策出臺前充分論證和公開徵求意見的制度。依託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建立一批教育科學決策研究基地,加強教育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
  (八)健全省級政府教育統籌制度。
  明確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的職責。省級政府統籌區域內各級各類教育改革發展,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明確省以下各級政府的教育職責。明確省級政府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統籌規劃職業教育的責任。積極推動中央部委院校的省部共建,推動部屬院校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實施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綜合改革試點,推動中央各有關部門向省級政府下放審批權。進一步明確教育部、其他中央部委和省級政府管理高等學校的職責和權限。研究制訂省級政府依法審批設立專科學歷高等學校的具體辦法。
  加強重大教育改革試點的省級統籌。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試點先行、動態調整”的原則,國家分期分批選擇部分地區和學校開展重大改革試點。省級政府加強試點工作領導,建立改革試點指導、監測、評估、交流機制,及時推廣改革試點取得的重大成果。
  建立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的考核評價體系。科學評估省級政府發展教育的努力程度和教育改革取得的成效,著重考察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推進和重大教育工程的實施。建立省域教育現代化評價體系。

專欄9 重點領域和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綜合改革試點

  在一些地方開展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民辦教育等重點教育領域和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綜合改革試點,通過加強地方政府統籌和系統配套改革,探索解決制約教育發展特別是一些重點領域深層次矛盾的途徑和方法,推動教育科學發展。

  (九)建立健全教育標準和績效評價制度。
  建立國家教育標準體系。建立標準修訂機制,定期對相關教育標準適用性進行審查。設立國家教育標準中心,加強教育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到2015年初步形成國家教育標準體系。
  完善標準實施和檢驗制度。開展教育標準的宣傳、培訓。落實教育行政部門實施標準的責任。鼓勵教育仲介組織積極參與標準的研究制定和實施檢驗。通過實施標準,推動學校達標建設,完善教育質量保障機制,推進教育評估科學化,促進學校管理規範化。

專欄10 完善國家教育標準體系

  建立健全具有國際視野、適合中國國情、涵蓋各級各類教育的國家教育標準體系,具體包括六大類別:
  一是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標準。包括教學、生活、體育設施、勞動和實習實訓場所以及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國家配備標準。
  二是學科專業和課程體系標準。包括學科、專業、課程、教材等標準。
  三是教師隊伍建設標準。包括校(園)長、教師的編制標準、資格標準、考核標準、教師職業道德和教師教育標準。
  四是學校運行和管理標準。包括學校生均撥款標準,學校行政、教學、服務行為的標準。
  五是教育質量標準,包括德智體美等各方面的人才培養質量標準。
  六是國家語言文字標準。

  建立教育績效評價制度。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為導向,以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制定科學評價政府、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鼓勵社會、家長、用人單位和第三方機構通過多種方式參與教育績效評價。將校長、幼兒園園長和教師的績效評價同績效工資挂鉤,並作為業績獎勵、職務(職稱)晉陞等的主要依據。將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的績效同政府對學校的獎勵性、競爭性教育撥款挂鉤。加快科研評價制度改革,完善以創新和質量為核心的科研評價機制,切實減少行政對學術評價的干預。
  (十)健全教育督導制度。
  加強教育督導工作。推進教育督導條例的制訂與實施工作。建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中小學教育質量和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等督導評估制度。建立和完善督學責任區制度,推行督學巡視、督學報告制度,實行定期督導制度和督導結果報告公報制度。
  推進督導機構建設。推動建立相對獨立的教育督導機構,獨立行使督導職能。建立督學資格認定制度,優化督學隊伍結構,建設一支專兼職結合、專業化的督學隊伍。
  建立教育督導問責制度。堅持督學與督政相結合,加強對地方各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學校規範辦學行為、實施素質教育的督導檢查。健全教育督導監測機制,強化限期整改制度,建立與督導檢查結果相結合的獎勵和問責制度,將督導檢查結果作為考察幹部和評價學校的重要依據。
  (十一)改革考試招生制度。
  推進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成立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行整體設計和評估論證,指導考試改革試點。開展高等學校分類入學考試改革,實行擇優錄取、自主錄取、推薦錄取、定向錄取、破格錄取等多種方式。有條件地區可對部分科目開展一年多次考試和社會化考試的試點。加強專業考試機構能力建設。推進國家考試題庫建設。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有機納入高等學校招生選拔工作。支持各地推進高等職業院校招生改革。由省級政府確定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辦法。開展具有高中學歷的復轉軍人免費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的單獨招生試點。健全研究生招生考試製度,非全日制研究生試行1年多次資格考試、培養單位自主錄取的制度。
  深化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省級政府制定改革方案和時間表並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完善中等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建立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推行優質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將初中畢業生有序輸送到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綜合高中。
  五、調整人才培養與供給結構
  按照服務需求、調整供給、完善機制的要求,大力推進人才培養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著力加強應用型、複合型、技能型人才培養。到2015年使我國人才資源總量增加4250萬人,其中高技能人才總量達到3400萬人,農村實用型人才總量達到1300萬人,對現代産業體系和公共服務體系的支撐能力明顯增強。
  (一)加快培養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緊缺人才。      
  加快培養戰略性新興産業急需人才。根據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的規劃和佈局,鼓勵高等學校參與國家産業創新發展工程,自主設立戰略性新興産業相關學科專業。國家支持在高等學校建立一批服務戰略性新興産業的創新人才培養和科技創新基地。加大高等學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的投入力度,超前部署基礎學科、前沿學科、交叉學科發展,縮小與發達國家科技創新的差距。

專欄11 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與新興學科建設

戰略性新興産業:新一代信息技術産業、節能環保産業、新能源産業、生物産業、高端裝備製造産業、新材料産業、新能源汽車 重點學科和創新平臺建設向戰略性新興産業傾斜
培養戰略性新興産業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鼓勵高水平大學參與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和戰略性新興産業創新發展工程
鼓勵學校自主設置相關學科
加快基礎學科、前沿學科、交叉學科發展
加強高等學校科技情報系統建設

  加快培養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急需人才。推動各地根據國家和區域重點産業結構調整規劃,制定高等學校特色優勢學科建設規劃。加大對地方高等學校和行業特色高等學校工程、技術教育的扶持力度。加大對能源、交通水利建設、循環經濟和生態保護等基礎産業相關院校、學科的支持力度。加強裝備工業和生産性服務業高技能人才培養。
  加快培養面向“三農”的急需人才。加強農林水利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建設,培養適應現代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科技人才、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面向重點産糧區、蔬菜生産區、畜牧區、林區和漁業區,重點支持一批以設施農業、農業機械化、農産品加工、現代林業、現代牧業、遠洋漁業等領域現代農業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為特色的職業院校。聯合職業院校和行業企業建設一批農民工文化補償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基地。
  加快培養文化、社會建設和公共服務急需人才。支持高等學校面向基層和社區加快培養公共管理、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城鎮規劃、文化創意、文化遺産保護、社區管理、健康服務、防災減災、心理諮詢等各類公共服務與社會工作急需人才;推動職業院校面向縣鎮農村,有計劃地培養提供公共服務、社區服務、家庭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技術技能人才。
  加快培養應對國際競爭的經濟、管理、金融、法律和國際關係人才。通過産教結合、中外合作,吸引一流人才,學習和借鑒國外先進的課程體系和教學方法,建設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商學院、公共管理學院、金融學院、法學院。
  重視培養國防人才。推動高等學校學科建設和國防人才培養、國防科技緊密結合。加強高等學校國防科研基地建設,鼓勵高等學校積極參與軍民結合産業發展重大科研項目,構建軍民結合産學研合作創新平臺,推動軍地兩用科技創新。積極參與國防重大科研項目。落實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退役後入學等優惠政策,鼓勵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加強國防生培養基地建設,探索高等學校與部隊緊密結合、接力育人的有效機制,逐步推行國防生“3.5+0.5”培養模式,提高國防生軍政素質。

專欄12 重點産業發展與急需人才培養

改造提升製造業 改造提升高等學校理工學科,培養基礎工藝、基礎材料、基礎元器件等研發和系統集成高端人才。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加快培養支撐裝備製造業等先進製造業的高技能人才。
推動服務業大發展 加快培養金融、現代物流、高技術服務和商務服務等生産性服務業急需人才,加快培養商貿、旅遊、家庭服務、養老護理等生活性服務業急需人才,開展服務業從業人員技能培訓。
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加強農林院校和涉農專業學科建設,建設農業科技創新和農業科技人才、經營人才和管理人才培養基地。加快設施農業、農業技術推廣、農業機械化等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培訓。
加快水利體系建設 加強水利院校和相關學科建設,加快培養水旱災害應急管理、水資源管理與水生態保護、泥沙治理、水土保持監測和治理、農村供水、節水灌溉、水利信息化等急需緊缺人才。
推動能源生産和利用方式變革 加強能源開發利用學科的建設,特別是加強新能源學科建設,加快培養石油、煤炭、核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開發利用的高端人才、複合型人才和一線技術技能人才。
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加快推進高校交通運輸學科改革,加快培養公路、鐵路、航運、水運、管道運輸等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培養新一代移動通信、下一代互聯網、軟體開發、集成電路、網絡安全等信息技術拔尖創新人才。加快培養電子商務、電子政務等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化應用型人才。培養軟體外包和電子信息設備生産技術技能人才。加強各級各類學校信息技術教育。
推進海洋經濟發展 加強海洋高等院校、涉海職業院校及學科專業建設,加快海洋能源、環境、漁業、生物、海洋運輸、濱海旅遊、國際海洋事務等海洋經濟專門人才培養。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大力發展環境保護、污染防治、生態治理、循環經濟等相關學科。開展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教育。

專欄13 社會發展重點領域與急需人才培養

政法 完善政法人才培養體系,在高等學校建設高質量的法律學科,加快培養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公安系統、司法行政系統、律師等急需的政法人才。
宣傳思想文化 加快培養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宣傳人才、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哲學社會科學人才、新聞傳播和文化藝術人才。加快培養數字出版、遊戲動漫、網絡信息服務等創意策劃、技術研發應用及管理服務人才。培養一大批有藝術造詣、熟悉市場、掌握文化産業運作規律的文化産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公共文化服務管理人才。
醫藥衛生 培養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公共衛生、中醫藥、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等領域高層次專業人才。加快培養衛生監督執法、衛生應急、精神衛生等社會急需人才。加快基層醫療服務機構急需的全科醫師、基層公共衛生人員、鄉村醫生等人才培養。
防災減災 加快災害預報與預警、防災減災工程設計管理、政策分析、損失與風險評估人才培養。
公共管理 加強基層社區管理人才培養培訓,加強大學生村官隊伍建設,重視培養基層社區服務人才。

  (二)擴大應用型複合型技能型人才培養規模。
  擴大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比例。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高等職業教育招生佔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規模的一半左右。地方高等學校以培養應用型、技能型人才為主。調整和優化研究生培養類型結構,加快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
  加強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學科專業建設。明確應用型、技能型學科專業的培養目標、課程標準和學位授予標準。普通本科學校要調整課程結構,增加應用性、實踐性的課程,加強學生基本功訓練。職業院校要完善專業教室、實訓基地和企業實習相結合的技術技能訓練流程。優化師資結構,鼓勵從企業和科研院所聘請專兼職教師。改進招生辦法,社會經驗和實際技能要求比較強的學科專業,逐步增加面向基層和一線工作者招生的比例。
  加強複合型人才培養。鼓勵學校加強學科專業整合,逐步提高高等學校按學科專業大類招生的比例。將結構性過剩學科專業改造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複合型、交叉型人才培養學科專業,促進多學科交叉融合。進一步完善學分制、主輔修制、雙專業制和雙學位制,拓展複合型人才培養渠道。
  (三)建立人才培養與供給結構調整機制。
  完善人才需求預測與發佈機制。整合政府部門和勞動力市場的信息資源,充分發揮行業企業作用,建立人才需求的預測和預警機制。建立分區域、分類別、分學科專業畢業生就業狀況統計監測體系。完善人才需求調查和信息發佈制度。加強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就業信息服務和指導機構建設,實施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建設計劃,進一步完善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
  加強學科專業結構的宏觀調控。完善以目錄指導、規劃引領、分類評估、計劃調控、撥款引導為主要手段的調整機制。研究制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下放研究生學科目錄二級學科設置權,建立和完善新增學位授予單位服務特殊需求的學位授權項目審批制度。省級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制定學科專業佈局和建設規劃。建立分學科、分專業的評估體系,引導學校調整學科專業設置和培養規模。對培養規模供過於求、就業水平持續過低或市場需求萎縮、就業面狹窄的學科和專業,實行招生計劃調控,減少招生規模直至暫停招生。教育經費向培養急需緊缺人才以及艱苦行業人才的學科專業傾斜。
  促進學校積極主動調整學科專業結構。推動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從學校的實際出發,以特色優勢學科建設為引領,制定學科專業建設規劃。調整結構性過剩學科專業,整合專業面過窄的學科專業,改造落伍陳舊學科專業。加強新設專業的師資隊伍、辦學條件建設。對不適應學科調整的教師進行轉崗培訓。

專欄14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建設計劃

  建立促進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制度體系,進一步統籌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開闢和拓寬高等學校畢業生到城市社區、社會組織、農村基層等就業的渠道,完善服務期滿有序流動的相關政策。建立完善學生職業發展和就業指導課程體系。構建科學、規範的就業統計工作體系和就業狀況反饋機制。建設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網絡和監測服務體系,實現就業狀況實時監測以及就業手續辦理自動化。建立就業困難畢業生幫扶體系,實行實名動態援助機制。重點建設500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培養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就業指導教師隊伍。建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督導檢查機制。

  六、擴大和保障公平受教育機會
  把促進公平作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著力促進教育機會公平。積極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師資、教學儀器設備、圖書、體育場地達到國家基本標準,有效緩解城鎮學校大班額問題,縣(市)域內初步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學前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等薄弱環節顯著加強;教育資助制度全面覆蓋各級各類學校的困難群體。
  (一)加快發展學前教育。
  落實各級政府發展學前教育責任。推進《學前教育法》起草工作。明確地方政府作為發展學前教育責任主體。省級政府制定本區域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完善發展學前教育政策,加強學前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建立學前教育的經費保障制度。以縣(區)為單位編制並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合理規劃學前教育機構佈局和建設,並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建設和新農村建設規劃。中央財政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和東部困難地區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加強對學前教育機構、早期教育指導機構的監管和教育教學的指導。
  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通過改造中小學閒置校舍和新建幼兒園相結合,重點加強鄉鎮和人口較集中的村幼兒園建設,邊遠山區和人口分散地區積極發展半日制、計時制、週末班、季節班、巡迴指導、送教上門等多種形式的學前教育。落實城鎮小區配套建設幼兒園政策,完善建設、移交、管理機制。城鎮新區、開發區和大規模舊城改造時,同步建設好配套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中央財政安排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獎補資金,支持普惠性、低收費民辦幼兒園。探索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實行分類管理。扶持和資助企事業單位辦園、街道辦園和農村集體辦園。
  多種途徑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各地根據國家要求合理確定生師比,核定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逐步配齊幼兒園教職工。實施幼兒教師、園長資格標準和準入(任)制度。切實落實幼兒園教職工的工資待遇、職務(職稱)評聘、社會保險、專業發展等方面的政策。將中西部地區農村幼兒教師培訓納入“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3年內對1萬名幼兒園園長和骨幹教師進行國家培訓。各地5年內對幼兒園園長和教師進行一輪全員專業培訓。
  提高學前教育保教質量。修訂《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質量評估指南》,發佈《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規範幼兒園保教工作,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堅決糾正和防止“小學化”,促進兒童健康快樂成長。加強學前教育科學研究,推動學前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結合,依託幼兒園,利用多種渠道,積極開展公益性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指導服務。

專欄15 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加快學前教育發展改革試點

  明確政府職責,完善學前教育體制機制,構建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探索政府舉辦和鼓勵社會力量辦園的措施和制度,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改革農村學前教育投入和管理體制,探索貧困地區發展學前教育途徑,改進民族地區學前雙語教育模式。加強幼兒教師培養培訓。


專欄16 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工程

  支持中西部農村地區和東部困難地區新建和改擴建鄉鎮中心幼兒園以及村幼兒園,配備教育教學和衛生保健設備設施。辦好中等幼兒師範學校、高等師範院校學前教育專業,建設一批幼兒師範專科學校,提高幼兒師資培養能力。

  (二)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制訂各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的實施規劃。重點支持革命老區、邊境地區、民族地區、集中連片貧困地區和留守兒童較多地區的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著力解決縣鎮學校大班額,農村學校多人一鋪和校外住宿以及留守兒童較多地區寄宿設施不足等問題。加強學校體育衛生設施、食堂、廁所等配套設施建設,提高學校教學儀器、圖書、實驗條件達標率。通過學區化管理、集團化辦學、結對幫扶等模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
  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資源。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義務教育階段校長和教師,建立合理的校長、教師流動和交流制度,完善鼓勵優秀教師和校長到薄弱學校工作的政策措施。新增優秀師資向農村邊遠貧困地區和薄弱學校傾斜。
  建立縣(市)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評價機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簽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備忘錄等形式,推動各地明確縣(市)域內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制定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學校標準化建設的監測和評價體系,開展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專項督導檢查,對基本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縣(市)予以表彰。國家和省級政府定期發佈各地縣(市)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評估報告和督導報告。

專欄17 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多種途徑解決擇校問題改革試點

  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探索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的有效途徑。創新體制機制,實施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際交流制度,實行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辦法,多種途徑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體制機制,探索非本地戶籍常住人口隨遷子女非義務教育階段教育保障制度。完善寄宿制學校管理體制與機制,探索民族地區、經濟欠發達地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模式。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考核和評估制度。


專欄18 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

  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提高保障水平。繼續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中央財政重點支持中西部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且人口稠密地區校舍安全建設。繼續實施中西部地區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重點支持革命老區、邊境縣、國貧縣、民族自治縣、留守兒童較多的縣和縣鎮學校大班額問題突出的中西部縣。

  (三)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
  落實政府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責任。推動各級政府把辦好中等職業教育作為促進就業、改善民生、保障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基礎,將主要面向未成年人的中等職業教育作為基礎性普惠性教育服務納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務範圍。逐步完善中等職業教育公共財政保障制度,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完善國家助學制度。
  探索中等職業教育公益性的多種實現形式。創新中等職業教育辦學機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政府通過專項經費、補貼和購買服務等財政政策支持中等職業教育發展。鼓勵各地統籌利用財政資金和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推動校企合作。探索政府、行業、企業、社會團體等通過合作、參股、租賃、託管等多種形式實行聯合辦學。
  完善中等職業教育佈局規劃。以地市州或主體功能區為單位,按照本地區特色優勢産業和公共服務需求,整合各類中等職業教育資源,優化佈局,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顯、規模適當、競爭有序的職業教育網絡。制定並實施中等職業學校建設標準。加快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校、優質特色學校建設,加強特色優勢專業平臺和實訓基地建設,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教學生活設施。
  (四)提高特殊教育的保障水平。
  擴大殘疾人受教育機會。推動殘疾人教育條例的修訂工作。繼續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完善配套設施。推動各地加強各級各類學校建築的無障礙設施改造,積極創造條件接受殘疾人入學,擴大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特教班規模,提高殘疾兒童少年九年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程度。發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擴大“醫教結合”試點。積極開展針對自閉症兒童的早期干預教育。開展多種形式殘疾人職業教育,使殘疾學生最終都能掌握一項生存技能。推動出臺和落實普通高等學校接收殘疾人就學的鼓勵政策,保障殘疾人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
  提升特殊教育質量。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逐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待遇,並在職務(職稱)評聘、優秀教師表彰獎勵等方面予以傾斜。制定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編制標準。推動各地制定明顯高於普通教育的特殊教育公用經費標準。完善盲文、手語規範標準。完善盲文、聾啞、培智教科書政府採購和扶持政策。加強對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的指導和督導檢查,推動特殊教育學校不斷提高教育質量。

專欄19 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工程

  繼續實施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工程,基本實現中西部市(地)和30萬人口以上、殘疾兒童較多的縣(市),有1所獨立設置的特殊教育學校。積極支持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基地、承擔特殊教育任務的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和自閉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的建設。為現有特殊教育學校添置必要的教學、生活和康復訓練設施,使之達到國家規定的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

  (五)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
  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權利。健全輸入地政府負責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公共財政保障機制,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需求納入各地教育發展規劃。加快建立覆蓋本地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義務教育信息服務與監管網絡。鼓勵各地採取發放培訓券等靈活多樣的形式,使新生代農民工都能在當地免費接受基本的職業教育與培訓。推動各地制定非戶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省內流動人口就地參加高考升學以及省外常住非戶籍人口在居住地參加高考升學的辦法。
  重視解決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加快中西部留守兒童大縣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配齊配好生活和心理教師及必要的管理人員,研究解決寄宿制學校建成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動態監測機制,保障留守兒童入學和健康成長。
  (六)完善學生資助政策。
  擴大資助覆蓋面、加大資助力度。建立獎助學金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區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各地結合實際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入園給予資助,中央財政根據各地工作情況給予獎補。落實和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制度。完善中等職業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涉農專業學生免學費、補生活費制度。國家資助符合條件的退伍、轉業軍人免費接受職業教育。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庫,提高資助工作規範化管理水平。
  完善高等學校助學貸款制度。探索由財政出資或由國家資助管理機構向中央銀行統借統還,國家和省級資助管理機構直接面向學生發放和回收助學貸款的辦法。大力推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完善國家代償機制,逐步擴大代償範圍。
  提高農村家庭經濟困難中小學生營養水平。建立中小學生營養監測機制,鼓勵各地採取多種形式實施農村中小學生營養餐計劃,中央財政予以獎勵和支持。
  七、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把提高質量作為教育改革發展的核心任務,為全體學生提供更加豐富的優質教育。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將文化知識學習和思想品德修養、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創新思維和社會實踐緊密結合,到2015年基本建立科學的質量評價體系和有效的質量保障體系,青少年學生身心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顯著增強。
  (一)建立教育質量評價體系。
  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堅持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學校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全社會宣傳和推廣素質教育的理念,形成尊重教育規律的環境和氛圍。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需要作為衡量教育質量的根本標準。堅持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把學生身心健康擺在首要位置。
  形成科學的教育質量評價辦法。開發體現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反映不同層次和不同類型人才培養要求的評價指標。強化學校質量主體意識,加強自我評價,完善質量內控機制,推動學校教學基本數據信息庫建設。中、高等學校要充分發揮教師、學生在教育質量評估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學校評估、專業評估、國際評估等多種形式結合的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辦法。
  加強質量評估機構和隊伍建設。依託高等學校和教育科研機構,分門別類建設一批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評估專門機構。鼓勵社會仲介組織對教育教學質量進行評估。加強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估人員的培訓,提升教育教學質量評估隊伍素質。
  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建立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和公告制度,加大對違反中小學辦學行為規範行為的懲處力度。建立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和標準的責任制度。建立各種教輔材料和課外補習班的管理制度,鼓勵家長、社區和新聞媒體進行監督。到2015年,基本實現中小學生全面減負的目標。

專欄20 國家教育質量標準體系

  研究制定適應不同類型教育特點和規律、體現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要求、可衡量、有針對性的教育質量標準體系。包括學前教育質量標準,義務教育質量標準,普通高中教育質量標準,中等職業教育質量標準,高等職業教育質量標準,本科教育質量標準,研究生教育質量標準;普通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學科專業質量標準;成人和網絡本專科高等教育質量標準;語言文字教育質量標準;科研質量評價標準;教育質量評價標準等。
  “十二五”期間,重點完成義務教育質量標準、學前教育質量標準和中等職業教育質量標準,以及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主要學科門類質量標準的研製工作。


專欄21  推進素質教育,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改革試點

  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改進考試評價制度,探索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途徑和方法。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教材和教學方法改革。整體規劃大中小學德育課程,推進中小學德育內容、方法和機制創新,建設民族團結教育課程體系,探索建立“陽光體育運動”的長效機制。開展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試驗,建立創新人才培養基地,探索西部欠發達地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措施和辦法。研究制定義務教育質量督導評價辦法,改革義務教育教學質量綜合評價辦法,建立中小學教育質量監測機制,探索地方政府履行推進素質教育職責的評價辦法。

  (二)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
  構建大中小幼有效銜接的德育體系。根據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身心特點,規劃德育目標、內容和課程體系,修訂中小幼德育規程。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為核心,把理想信念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質教育貫穿始終並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充分發揮德育課程、學科教學、社會實踐和校園文化建設的協同作用。加強形勢政策教育、民族團結教育、革命傳統教育、改革開放教育、國防愛軍教育,廣泛開展民族精神教育、時代精神教育;注重培育學生熱愛勞動、尊重實踐、崇尚科學、追求真理的思想觀念。辦好家長學校,探索學校、家庭和社會協同育人的機制,營造有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創新學校德育方式方法。堅持教書育人、環境育人、實踐育人、文化育人。開展德育內容、方式、方法以及課程、教材、評估監測指標體系的系統研究。實施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質量工程,開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測評。加強班主任、輔導員和黨團幹部隊伍建設。深入推進大學生素質拓展計劃,完善大學生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長效機制。
  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建設優良的教風、學風、校風。加強學生黨團組織、少先隊和學生會建設,積極發展學生社團和興趣小組。開展豐富多彩的具有時代特色的校園文化活動。優化、美化、綠化校園環境。引導高校凝煉和培育大學精神。在高等學校加強崇尚誠信、科學、創新、貢獻的學術文化建設,在職業院校推動現代工業文明進校園、企業文化進課堂。
  (三)落實教學改革重大舉措。
  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總結和推廣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成果,完善基礎教育課程教材體系。深化語文、數學和科學課程改革,精選對學生終身發展有重要價值的課程內容,強化課程教材與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學生經驗的聯絡。實行基礎教育課程專家諮詢制度和公開徵求公眾意見的制度,完善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管理制度。鼓勵普通高中開設豐富多彩的選修課程。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特別是聽説讀寫訓練。探索普通高中分層教學、走班制、學分制等教學管理制度改革。
  加快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實施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行動計劃。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更新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加強專業課程、教材體系建設,變革教學內容、方法、過程和技術手段。制定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標準,推動課堂教學、實踐教學的改革。推動建設技能教室、標準化廠房、開放式實習基地和虛擬倣真實訓系統。辦好全國和地方、行業、學校各個層次的職業技能大賽,並把職業技能大賽成績作為高一級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切實提高高等學校教學水平。牢固確立人才培養在高等學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實施“本科教學工程”,加大教學投入。切實落實教授為低年級學生授課和優秀教師為本科一年級上課的制度。加強圖書館、實驗室、實踐教學基地、工程實訓中心、計算中心和課程教材等基本建設。加強社會實踐、畢業設計、崗位實習和學生參與科學研究等關鍵環節。啟動實施“十二五”教材修編規劃。出臺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評估工作意見,按照新的目標和標準,改進方式方法,實施新一輪高等學校教學評估。
  切實加強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推動各級各類學校配齊音體美教師,配足器材設備,開好國家規定的音體美課程。廣泛深入開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組織好全國大中小學生運動會、藝術展演活動和高雅藝術進校園活動。組織實施體育藝術“2+1”項目,使中小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至少學會兩項體育技能和一項藝術特長。加強學生用眼衛生教育,改善教室採光條件,落實教室照明標準,完善中小學生近視防控責任制度,有效降低學生近視率。多種形式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學校公共衛生工作網絡,加強校醫和保健醫師隊伍建設,提高學校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加大學校飲用水、食堂、廁所等生活與衛生設施改造力度,加強食品安全與傳染病防控工作。進一步完善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制度。

專欄22 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行動計劃(2010-2012年)

  用三年時間實施10大計劃,33個子項目。
  10大計劃是:提升中等職業教育支撐産業建設能力計劃。教産合作與校企一體化辦學推進計劃。中等職業教育資源整合與東西合作推進計劃。 中等職業教育支撐現代農業及新農村建設能力提升計劃。中等職業學校科學管理能力、校長能力建設計劃。“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計劃。創新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與課程體系計劃。中等職業教育信息化能力提升計劃。完善中等職業教育宏觀政策與制度建設計劃。 成人職業教育培訓推進計劃。


專欄23  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試點

  完善教學質量標準,探索通識教育新模式,建立開放式、立體化的實踐教學體系,加強創新創業教育。設立試點學院,開展創新人才培養試驗。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改革研究生培養模式,深化專業學位教育改革,探索和完善科研院所與高等學校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體制機制。探索開放大學建設模式,建立學習成果認證和“學分銀行”制度,完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試製度,探索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推進學習型城市建設。

  (四)加強創新人才培養。
  加強創新意識和能力培養。把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保護學生的好奇心作為教學改革重要標準,努力營造鼓勵獨立思考、自由探索、勇於創新的良好環境。注重學思結合,知行統一,因材施教,推廣啟髮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方法。加強動手實踐教學,增加學生參加生産勞動、社會實踐和創新活動的機會。開展優異學生培養方式試驗。
  拓寬創新型人才的成長途徑。按照培養造就新知識的創造者、新技術的發明者、新學科的創建者的要求,深入研究拔尖創新人才的特徵和成長規律,有效識別具有創新潛質的學生。開好普通高中各種選修課,研究開發大學先修課程,探索建立高中學生大學先修制度,鼓勵有條件的高中階段學校和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聯合培養拔尖創新人才。支持部分高等學校探索建立科學基礎、實踐能力和人文素養融合發展的人才培養模式。推進高水平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實施卓越工程師、醫師、農林和法律等人才教育培養計劃。
  加快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全面創新研究生培養模式,完善以科學研究和實踐創新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推動高等學校與科研機構的聯合培養,著重提高學術學位研究生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強化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與行業的結合。推進研究生招生選拔制度改革。健全分類指導、自律為主、多元監控的質量保證監督制度。結合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搭建協同創新平臺,加強重點建設,加快政府管理方式改革和培養單位管理制度建設。
  (五)完善教育質量保障機制。
  加強教育質量保障機構與制度建設。推動建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認證機構,加強與國際高等教育評估及專業認證機構的聯絡和交流,在工程教育、醫學教育等領域按照國際慣例開展專業認證工作。鼓勵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參加國際質量管理認證。建立教育質量年度報告發佈制度。
  加大對提高教育質量各環節的投入。引導各級政府和學校把教育資源配置和學校工作重點集中到強化教學環節、提高教育質量上來。實施教育重大工程項目要與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緊密結合。

專欄24 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工程

  支持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校和優質特色學校、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支持適應區域經濟産業發展要求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實施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中、高等職業學校骨幹教師,設立特聘兼職教師資助崗位。


專欄25  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工程

  繼續實施“985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繼續實施“211工程”和特色重點學科項目。繼續推進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實施中西部高等學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支持中西部地方高等學校加強實驗室、圖書館建設。繼續實施高等學校高層次創新人才計劃和海外人才引進計劃,培養造就一批學科領軍人才和一大批青年學術骨幹。繼續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和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逐步化解高等學校債務。

  八、促進區域、城鄉教育協調發展
  服務國家區域發展戰略,推動區域城鄉教育協調發展。建立分區規劃、分類指導的有效機制,到2015年,區域、城鄉教育發展差距明顯縮小,民族地區教育加快發展,東部地區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教育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明顯增強,與港澳臺教育交流與合作更加緊密。
  (一)服務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
  提高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推進新一輪西部大開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和積極支持東部沿海地區率先發展等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圍繞區域發展的重點産業和特色優勢産業,科學規劃區域教育發展,調整區域教育佈局結構、層次結構和人才培養結構。支持各經濟區建立教育聯動合作平臺,更好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
  對主體功能區實行差別化的教育政策。在優化開發和重點開發的城市化地區,加快發展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提升為産業經濟發展服務與貢獻能力。加大對限制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和農産品主産區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在禁止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探索實行財政全額承擔基本公共教育服務的機制,大力發展職業教育與勞動力轉移培訓。在連片特困地區實施教育扶貧工程。
  提升高等教育支撐區域發展的能力。推動高等學校全面融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支持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哈長等區域建設高水平大學群,支持成渝、西安、武漢、長沙等地區建設中西部高等教育高地。支持沿海海洋高等學校建設和高等學校涉海專業發展。支持具有重要戰略地位的西部邊疆高等學校建設。

專欄26 教育扶貧工程

  在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所確定的連片特困扶貧攻堅地區實施教育扶貧工程,加快連片特困地區教育事業發展,將新生勞動力和富餘勞動力轉化為高素質勞動者,有效緩解自然環境承載壓力,根本改變貧困落後面貌。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費政策,開展區域、城鄉中等職業學校對口招生,加強片區內中等職業學校特色優勢專業建設。面向生態保護區實施教育移民,提高連片特困地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準和擴大覆蓋面。鼓勵教師在邊遠艱苦地區長期從教。率先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生源,每年專門安排一萬名左右專項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實行定向招生。加大現有國家教育發展項目對貧困地區的傾斜力度。

  (二)加快縮小區域教育發展差距。
   加大對中西部教育發展支持力度。公共教育資源繼續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加大東部發達地區支持中西部地區教育發展的力度,鼓勵東部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擴大在中西部地區招生規模。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支持中央部委屬高等學校和東部地區高等學校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啟動實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
  鼓勵東部地區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率先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學前教育,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現代化,積極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小班化,基本實現城鄉教育一體化,加快提升高等學校科技創新與服務能力,在更高層次參與國際教育交流與合作,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在完善教育體系,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調整教育結構等方面為全國教育現代化起引領示範作用。將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問題作為衡量教育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準。
  (三)推動民族教育加快發展。
  優先支持民族地區教育發展。提高義務教育普及鞏固水平,2015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0%,少數民族人口青壯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加快民族地區學前教育發展,學前3年毛入園率達到55%,雙語地區學前兩年教育基本覆蓋。以中等職業教育為重點,加快民族地區高中階段教育普及,在教育基礎薄弱民族地區改擴建、新建一批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接收初中畢業未升入普通高中就學的學生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支持人口較少民族的教育發展。完善對口支援機制,指導和協調各省市加強對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教育工作。
  積極穩妥推進雙語教育。在雙語地區建立學前教育和中小學教育相銜接,國家課程為主體、地方課程為補充,師資和教學資源配套,教學模式適應學生學習能力的雙語教育體系。加強雙語幼兒園、義務教育寄宿學校、雙語普通高中建設,根據實際推進各民族學生合校和混班教學。開發雙語教育教材、課外讀物、多媒體等教學資源,開展教學方法研究。建設一批雙語教師培養培訓基地,推進民族地區教師教育向培養雙語、雙師型教師轉變。通過增加編制、定向培養、“特崗計劃”、對口支援、加強培訓等措施加強民族地區雙語師資隊伍建設,並在績效工資發放、職務(職稱)評聘等方面向雙語教師崗位傾斜。建立雙語教學質量評價與督導機制,完善與雙語教學配套的升學考試、就業等政策措施。
  加快民族地區人才培養。根據民族地區特點和實際,推廣“9+3”中等職業教育模式,在部分地區實行“二一分段”或“3+1”初中職業教育。聯合文化、旅遊等部門重點支持一批以保護傳承民族文化藝術、民間工藝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産為特色的職業院校和特色專業。擴大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面向民族地區招生規模,到2015年普通本專科少數民族學生佔全國在校生的比例達到8%。進一步完善內地民族班辦學和管理體制,辦好內地西藏、新疆班,提高民族預科班辦學質量。啟動實施少數民族高端人才培養計劃,繼續實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積極支持民族地區高等學校和民族院校特色專業建設,培養民族地區留得住、用得上的各類人才。
  加強民族團結教育。在各級各類學校廣泛深入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民族團結主題活動,鼓勵內地學校與民族學校開展“結對子”、“手拉手”活動。組織修訂適合各學段特點的民族團結教育教材。在基礎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課程中,將基本的民族常識和民族政策作為重要內容,因地制宜地將民族文化和民族團結活動納入地方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中。在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中,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觀教育,在民族院校和部分民族地區高等學校開設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政策課程。

專欄27 民族教育發展工程

  落實中央要求,繼續加大對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區教育事業的支持力度。支持民族地區高中階段教育基礎薄弱縣改擴建或新建普通高中學校。加大對邊境地區學校建設和發展的支持力度。

  (四)統籌城鄉教育發展。
  制定城鄉學校佈局規劃。按照常住人口規劃學校佈局。統籌考慮人口變化和城鎮化趨勢,科學推進中小學佈局結構調整。加強新興城市(區)和縣鎮的學校建設,引導學齡人口有序流動。合理規劃農村學校佈局,保留和辦好必要的村小學和教學點。建立佈局調整規劃論證、聽證制度,中小學校撤銷與合併要公開徵求意見,嚴禁強行撤並。
  統籌規劃城鎮建設和學校佈局。實行城市開發建設和學校建設同步規劃,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學校建設同步規劃。鼓勵優質教育資源向中小城市和城鄉結合部延伸。探索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與高新技術開發區和産業聚集區配套建設,形成城市建設、産業發展、人才培養協調發展的産業生態系統。
  探索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機制。逐步統一城鄉教育規劃、建設標準、經費投入、師資配備和管理體制,探索城鄉教育聯動發展新模式,逐步實現城鄉一體化。
  合理規劃學校的服務半徑和辦學規模。綜合考慮人口、地理資源、環境、交通、經濟等多重因素以及中小學、幼兒園的辦學特點佈局學校,確定學校服務半徑,防止學生因上學距離過遠而失學。鼓勵採取開通校車等多種形式解決學生就學的交通問題。嚴格控制新建學校在校生規模,不搞超大規模學校。
  (五)加強內地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進一步提高內地(大陸)與港澳臺地區教育交流與合作的實效。鼓勵和支持港澳臺地區教育機構到內地(大陸)合作辦學、科研合作、互派教師授課、共同舉辦學術會議及建立産學研基地。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內地(大陸)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港澳臺地區學生的相關政策和辦法,擴大招生規模。積極推動島內全面承認大陸高等教育學歷。
  促進海峽兩岸、內地與港澳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進一步深化。搭建海峽西岸經濟區與台灣、珠三角與港澳的教育交流合作平臺,建設教育交流合作基地。支持珠海橫琴新區和平潭綜合試驗區教育發展。鼓勵和支持海峽兩岸、內地與港澳地區相關機構建立合作關係,密切相互間的校際交流、學術交流和人員交流。
  九、實施教育對外開放戰略
  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提高我國教育的國際化水平。到2015年,我國教育體系更加開放,國際合作、區域合作、校際合作呈現新的格局,教育的國際、區域影響力和競爭力大幅度增強,初步建成亞洲最大的留學目的地國和有影響的國際教育、培訓中心。
  (一)開展多層次、寬領域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推動教育雙邊、多邊和區域教育交流合作。擴大政府間學歷學位互認,積極推進我國與周邊國家以及聯合國相關機構、歐盟、上海合作組織、東盟、非盟、阿盟、美洲國家組織等全球性和區域性組織的教育合作。培養、選派高級別專家進入相關國際組織,參與國際教育政策、規則和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完善涉外教育監管體系。
  積極引進優質教育資源。鼓勵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重點支持一批示範性中外合作教育機構或項目。積極探索中外合作辦學新模式。完善中外合作辦學質量保障、辦學評估、財務監控、信息披露和學生投訴等機制。有計劃地引進世界一流的專家學者和學術團隊,引進境外優秀教材。研究制定外籍教師聘任和管理辦法,支持高等學校聘任外籍教師。
  (二)提高我國教育的國際影響力。
  實施留學中國計劃。到2015年全年來華留學人員達到36萬人次,逐步擴大政府來華獎學金規模,重點資助發展中國家優秀學生。
  積極參與國際學術交流。支持高等學校積極參與和舉辦具有國際影響的高水平學術會議,加大資助優秀學者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力度。逐步將中外大學校長論壇辦成具有品牌影響力的國際論壇。
  積極參與文化走出去工程。支持國際漢語教育。完善孔子學院發展機制,加強國際漢語師資隊伍建設,探索建立高等學校畢業生海外志願者服務機制,推動漢語國際地位提升。組織對外翻譯優秀學術成果和文化精品,建立面向外國青年的文化交流機制。向世界宣傳我國教育改革發展的成就和經驗。
  (三)提高服務國家對外開放能力。
  服務對外貿易、對外投資和對外援助。強化對外貿易特別是轉變外貿方式急需人才的培養。緊密跟蹤我國企業境外投資合作對各類人才的需求,努力實現投資、商品和人才同步“走出去”。加大對我國主要對外援助國急需人才的培養培訓,更好地支持受援國經濟社會發展。
  加強國際問題研究。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區域和國別研究行動計劃,組織高等學校對國家安全和世界各國的政治、經濟、文化進行長期跟蹤研究。加強高水平國際問題研究人才隊伍建設,培養一批政治素質高、外語好、業務精、善於對外溝通並開展國際合作的專家學者。加強對非通用語人才和對發展中國家及中小國家研究人才的培養。建立一批區域和國別研究中心,為國家外交戰略和參與經濟全球化提供諮詢服務。
  加強邊境學校建設。優先支持邊境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引進優秀教師,提高辦學水平。支持地處邊疆、海疆的高等學校充分發揮服務國家外交、促進國際合作交流的作用,擴大招收相鄰國家留學生規模,加大對外漢語教學,建立對外學術交流基地。
  積極開展教育國際援助。配合國家外交戰略,有計劃地開展對發展中國家的教育援助,為發展中國家培養培訓專門人才。把培養教師、醫生、管理人員等受援國急需人才作為重點援助項目。鼓勵高水平教育機構海外辦學。

專欄28  教育國際交流合作工程

  支持、引導辦好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國際聯合實驗室。實施大學校長和骨幹教師海外研修培訓計劃。實施出國留學資助計劃,到2015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規模達到2.5萬人。實施留學中國計劃,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逐步擴大來華留學規模,其中中國政府獎學金留學生規模2015年達到5萬人,使我國成為亞洲最大的留學目的地國。繼續支持孔子學院和孔子課堂建設,提高漢語的國際地位。

  十、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完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中國特色教師教育體系,提高師德水平和教師專業能力,顯著提高農村教師整體素質。到2015年,初步形成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造就一批教學名師和學科領軍人才。
  (一)加強和改革教師教育。
  優化教師教育結構。調整優化教師教育佈局結構,構建以師範院校為主體、綜合大學積極參與、開放靈活的現代教師教育體系。根據教育事業發展,科學預測教師需求,合理規劃師範教育規模、結構。提高師範生培養層次,根據培養質量和就業情況,調控師範院校、專業的招生規模。調整師範教育的宏觀結構,加大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師資的培養力度。規劃建設一批幼兒高等師範專科學校,加強學前教育學科專業建設。開展初中畢業起點五年制學前教育專科學歷教師培養試點。
  改革師範生招生制度。師範生實行提前批次招生錄取,加強錄取過程中的面試環節,探索開展教師職業性向測試,將測試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錄取樂教、適教優秀學生攻讀師範專業。
  完善師範生免費教育制度。建立免費師範生進入、退出和獎勵機制,改進就業辦法,確保免費師範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採取多種形式支持到農村任教的免費師範畢業生的專業成長和長遠發展。鼓勵地方發展師範生免費教育,採取提前招生、公費培養、定向就業等辦法,吸引優秀學生攻讀師範專業,為農村學校特別是農村邊遠地區學校培養大批下得去、留得住、幹得好的骨幹教師。
  創新教師教育培養模式。加強師範生師德和文化素質教育,注重通過文化熏陶培養教師氣質。加強師範生教學基本功訓練。提高新增教師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調整師範教育類專業設置和培養方案,推動學科專業教育與教師專業教育相結合,探索“4+1”、“4+2”中學教師培養模式。強化教學實踐環節,落實師範生普遍到中小學和幼兒園教育實習一學期制度。建設一批教師教育改革實驗區。積極推進教育碩士培養改革試點。
  建立教師教育質量保障制度。制訂實施中小學、幼兒園和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教師教育機構資質認證標準、教師教育質量評估標準、教師教育課程標準,實施師範教育類專業評估,探索教師教育機構資質認證,形成教師教育標準體系和質量保障制度。
  (二)深化教師管理制度改革。
  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註冊、績效考核、職務(職稱)聘任和評優獎勵的首要依據,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把師德教育滲透到職業培養、教師準入、職後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切實貫徹落實《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制訂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每年組織推選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大力宣傳模範教師的先進事跡。修訂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獎勵規定,完善國家教師表彰制度,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進行表彰獎勵。
  完善教師考核評價制度。建立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社會和業內認可為核心、覆蓋各類中小學教師的評價機制。完善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標準,國家制訂基本評價標準,各地區制訂具體評價標準。探索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中小學教師業內評價機制,健全工作程序和評審規則,建立評審專家責任制,推行評價結果公示制度。嚴禁簡單用升學率和考試成績評價中小學教師。加大教學工作在高等學校教師考核評價中的比重,探索實行學校、學生、教師和社會各界多元評價辦法。
  改革學校人事管理制度。制訂高等學校教師編制標準和幼兒園教師配備標準。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編制標準,對農村邊遠地區實行傾斜政策。鼓勵地方政府在國家標準的基礎上提高編制標準。按照“總量控制、統籌城鄉、結構調整、有增有減”的原則,探索更加科學的編制管理辦法。推動《教師資格條例》的修訂工作,完善教師資格制度。制訂中小學校長和教師專業發展標準,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和定期註冊試點,建立“國標、省考、縣聘、校用”的中小學教師職業準入和管理制度。建立五年為一週期的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建立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相銜接、符合中小學教師職業特點的職務(職稱)制度。制訂中小學教師、高等學校教師和職業院校教師聘任制辦法。建立健全招聘錄用、考核評價、培訓和退出等各級各類教師管理機制。全面實行聘任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行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推進管理人員職員制度建設。探索建立教師退出機制,不適應教學崗位需要的教師實行離崗培訓,培訓後仍然不能適應教師崗位要求的,可以實行調崗或另行安排工作;不符合教師資格標準要求的人員依法調整出教師隊伍。

專欄29 健全教師管理制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試點

  制定優秀教師到農村地區從教的具體辦法,探索建立農村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創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全員培訓模式,多種措施加強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完善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擴大實施範圍。創新教師教育體系和培養模式,探索中小學教師和校長培訓新模式,構建區域協作的教師繼續教育新機制,建設支撐教師專業化發展的教學資源平臺。完善民族地區雙語教師培養培訓模式。開展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和教師資格定期註冊試點,建立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和辦法,探索建立教師退出機制。探索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三)鼓勵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提高教師的地位待遇。推進《教師法》的修訂工作,依法保證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穩步推進非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實施工作。對長期在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在工資、職務(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完善津貼補貼標準,逐步縮小城鄉教師收入待遇差距。推動面向教師的社會保障房建設。落實和完善教師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制度。
  創新農村教師補充機制。完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積極推動地方採取到崗學費返還、補償、代償等措施吸引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擴大實施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堅持高年級師範生到農村學校教育實習一學期制度,健全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師制度,完善鼓勵支持新任公務員和大學生志願者到農村學校支教的政策。
  加強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鼓勵各級政府設立專項資金,支持學校聘用拔尖創新人才,建設中青年創新團隊,引進優秀外籍教師。繼續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和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等人才項目。完善職業院校兼職教師制度,允許職業院校自主聘用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擔任專兼職教師,在職稱、待遇上打破學歷限制。創新薪酬分配方式,探索協議工資制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

專欄30 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工程

  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農村學校薄弱學科教師培養計劃,通過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實施的培訓計劃,五年內對全國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師以及義務教育校長和農村幼兒園園長實施一輪全員培訓。實施邊遠艱苦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週轉宿舍建設工程。

  (四)實行教師全員培訓制度。
  實施五年一週期的教師全員培訓。各地制訂教師培訓規劃,以農村教師為重點,開展分層分類分崗培訓。中央財政支持實施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主要支持農村教師培訓,到2015年對550萬名中西部農村教師普遍開展一次培訓。擴大音、體、美、外語、科學等學科緊缺薄弱教師培訓的規模,加強幼兒教師、特教教師和班主任培訓。繼續實施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劃,加強縣級農村教師培訓機構基礎能力建設,整合資源,形成區域性農村教師學習與資源中心。落實學校公用經費5%用於教師培訓的規定。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設立教師培訓專項經費並納入財政預算。
  改進教師培訓體制機制。完善教師培訓項目管理制度和質量評估制度,建立健全教師培訓項目招投標機制。創新教師培訓模式,採取短期集中、帶薪脫産研修、遠程教育、學術交流、海外研修和校本研修等多種方式開展教師培訓。建立教師培訓與教師考核、教師資格再註冊和職務聘任等相挂鉤的機制。制定校本研修計劃和管理制度。將學校業務骨幹所承擔的培訓工作計入本人工作量,並在工資待遇、考核評定中予以充分體現。
  加強教師專業實踐。依託大型企業和高等學校建設一批職業教育教師培訓基地,培訓一批“雙師型”骨幹教師。落實職業院校教師企業實踐制度,資助職業院校教師到企業參加實踐,並納入教師培訓計劃。依託高水平大學建立一批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基地。推動高等學校與企業合作,加強工科專業教師的實踐研修。
  十一、加強教育條件保障
  完善教育投入保障、使用和管理機制,實施教育重大工程項目,加強學校基礎能力建設,加強學校運行保障,提高學校信息化和現代化水平,形成支撐國家“十二五”發展目標的保障體系和教育強國的物質基礎。
  (一)全面落實教育投入政策。
  切實加大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健全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經費的體制,增加教育投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把教育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予以優先保障。嚴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規規定,年預算和執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要體現法定增長要求,保障教育財政撥款增長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推動新增財力向教育傾斜,提高財政教育支出佔財政支出的比重,提高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用於教育的比重。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教育費附加制度,全面開徵地方教育附加,落實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按比例計算教育資金的政策,拓寬財政性教育經費來源渠道。
  拓展社會投資渠道。推動完善財政、稅收、金融和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捐資、出資辦學,推動有關部門出臺教育捐贈便利性措施,落實公益性捐贈所得稅前扣除政策。支持設立各種形式公益性教育基金會和學校基金會,拓寬社會教育捐贈的渠道。完善教育捐贈經費的監督管理制度。
  完善非義務教育培養成本分擔機制。制訂非義務教育階段收費標準調整的程序和辦法。各級學校收費標準在基本穩定的基礎上,依據經濟發展狀況、培養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逐步加以調整。

專欄31 完善教育投入機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改革試點

  探索政府收入統籌用於優先發展教育的辦法,完善保障教育優先發展的投入體制。探索高等學校多渠道籌集辦學經費的機制。根據辦學條件基本標準和教育教學基本需要,研究制定各級學校生均經費基本標準。

  (二)切實提高教育投入效益。
  加強教育規劃與經費安排的銜接。堅持以規劃引領投入、引領建設,通過科學規劃提高教育投入的宏觀效益。認真研究各級各類教育經費的宏觀結構,通過科學安排增量,優化教育投入結構。制定並嚴格執行教育重大工程項目規劃制度,嚴格按照規劃安排教育項目,避免重復建設和浪費現象。
  明確新增教育投入重點。新增教育投入主要用於促進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質量,集中力量解決制約教育改革發展中的瓶頸問題和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問題。中央財政繼續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力度,中央安排的教育建設項目對西部地區和集中連片困難地區取消縣級配套資金。省級財政重點支持本省農村和欠發達地區教育事業發展。
  全面推進教育經費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加強學校預算管理,提高學校經費管理水平。健全民主理財制度,對重大財務支出實行領導班子集體決策。穩步推行高等學校總會計師制度。加強經費監管,完善監督制度,對虛報數據、套取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嚴格教育經費審計制度,重點完善各級學校校長特別是高等學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健全財務公開制度,制定各級各類學校定期公開財務收支的細則,確保各級政府和學校用好教育經費,發揮最大效益。
  (三)加強學校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學校基本建設制度。政府保障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建設投入,公辦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學校基本建設以政府投資為主,多渠道籌措經費。推動地方各級政府統籌學校佈局規劃,完善“十二五”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科學安排教育基本建設投資,並納入基本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建立中央預算內投資教育項目績效評價制度。鼓勵各級政府出臺對各級各類學校基本建設規費的優惠政策。
  化解學校建設債務風險。全面完成義務教育債務化解工作。基本化解中央部屬高等學校債務風險。統籌研究解決農村普通高中學校債務。通過中央財政予以獎補等措施,推動地方各級政府化解學校債務風險。防止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出現新的負債建設。
  落實學校建設標準。繼續完善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標準,加強學校建設的專業指導和技術服務。推動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制定和完善校園建設規劃。加強學校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標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校舍安全、適用,防止追求建設豪華學校。
  改進學校基本建設管理。積極探索“代建制”,鼓勵各級政府探索學校基本建設融資機制。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嚴格項目資金管理,健全項目實施程序,做到程序公開透明,使所有教育項目可操作、可監控、可評估。
  (四)提高學校運行保障能力。
  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建立義務教育學生公用經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各地政府制訂公辦幼兒園、普通高中、職業院校和地方高等學校生均撥款標準和公用經費標準。創新學校撥款體制機制,促進教育財政政策和教育發展政策有機結合。在完善經費監管制度的基礎上,擴大學校經費使用自主權。設立高等教育撥款諮詢委員會,完善高等學校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構建以績效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機制。
  (五)加快實施教育信息化戰略。
  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網絡。發佈實施《教育信息化十年發展規劃》,把教育信息化納入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加快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中國教育衛星寬帶傳輸網升級換代,全面推進下一代互聯網建設與應用,建設先進的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堅持標準先行,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標準體系。探索數字校園、智慧教室建設,建立溝通學校、家庭、社區的學習網絡。到2015年,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更加完善,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基本實現班班通,數字化校園覆蓋率達到50%以上。
  推動優質資源的開發、集成與共享。出臺國家精品開放課程建設的實施意見,加快數字教育資源開發,啟動建設國家優質教育資源中心。支持、引導、激勵各級各類學校和社會機構開發優質教育資源,建立覆蓋各級各類教育所有課程的教育資源庫和公共服務平臺。推進中國語言資源有聲數據庫建設,保護中華語言文化資源。
  提高、發展教師的信息化技能。強化教師教育資源庫建設,探索建設“未來教室”,作為教師教育和實踐創新的重要平臺。開展教師信息技術應用全員培訓,組建多種類型的教師網絡學習共同體。到2015年,85%以上的教師基本具備運用信息技術開展教育教學的技能。推動信息化和教育教學改革有機結合,鼓勵各地大膽應用信息技術開展教學改革試驗。
  提高學生的信息化學習與生存能力。加強各級各類學校信息技術教學,使學生學會運用信息技術自主學習。大力營造良好網絡環境,強化校園網絡的管理與規範,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網絡平臺建設。
  建設全國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完善教育統計和基礎信息系統。建立國家教育基礎信息庫,開發教育管理應用系統、決策支持系統、監測分析系統和面向社會的教育信息服務系統。在建設和應用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基礎上,建立教育基本建設信息化管理系統。

專欄32  教育信息化建設工程

  提高農村中小學多媒體遠程教學水平,為農村中小學75%的班級配備多媒體遠程教學設備。中西部農村地區有計算機教室的中小學達到50%以上。積極推進數字化校園建設。整合、開發和引進各類優質教育資源,建設涵蓋各級各類教育的國家優質教育資源庫和共享服務平臺。基本建成較完備的國家級和省級教育基礎信息庫以及教育質量、學生流動、資源配置和畢業生就業狀況等監測分析系統。通過教育信息化帶動教育現代化,推動教育內容、方法和手段深刻變革。

  十二、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教育規劃實施的領導。把優先發展教育作為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並將落實“三個優先”的情況、實施《教育規劃綱要》和本規劃情況,作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健全規劃實施的中期評估和年度監測制度,完善考核機制和問責制度。將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定點聯絡的學校、聯絡責任和工作情況向社會公佈。
  加強和改進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加強黨對學校工作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牢牢把握黨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的主導權。紮實推進教育系統創先爭優活動和學習型黨組織建設,提高教育系統各級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的能力。進一步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積極探索黨組織發揮作用的途徑和方法。健全各級各類學校黨的組織,擴大覆蓋面。加強在優秀青年教師、學生中發展黨員工作,重視並加強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創新高等學校網絡思想政治教育。進一步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辦法。加強教育行政管理幹部培訓,提升教育管理能力。開展一輪面向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和校長的公共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提升與媒體和社會溝通及處置公共事件的能力。
  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大教育、監督、改革、制度創新力度,基本形成體現教育系統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堅決懲治腐敗和治理行業不正之風,深入開展專項治理,規範學校收費行為,樹立和維護教育系統的良好形象。加強職業道德和學術道德建設,對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和學術道德的行為加大懲處力度。
  (二)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
  落實責任分工。對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進行分解,明確責任分工,制訂實施方案。對改革和發展的重點任務,制訂時間表、路線圖並向社會公佈。加強國家和地方教育規劃、教育總體規劃和分項規劃的銜接。
  加強監測評估。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的中期評估和跟蹤監測。教育行政部門定期發佈教育改革發展動態,收集編輯教育改革發展案例,及時總結各地在實施規劃中的經驗教訓,積極推廣先進經驗。
  加強社會監督。及時向社會公佈規劃實施進展狀況,主動接受家長、社會、媒體參與規劃實施的監督。將社會各界對規劃的意見和建議作為規劃調整的重要依據。
  (三)加強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宣傳。
  構建立體化宣傳網絡。加強和改善對教育宣傳工作的領導,推動各地各高等學校指定專門的通訊員、觀察員、評論員和新聞發言人,通過培訓、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等多種形式,提升教育新聞輿論引導能力。發揮教育電視臺、報刊社作用,建立教育系統新聞宣傳聯絡協調溝通機制,按照中央關於教育工作、關於宣傳工作的要求,形成橫向和各類媒體密切聯絡,縱向與各級教育部門、各級各類學校有效對接的立體化宣傳網絡。
  做好宣傳工作。提升各級教育宣傳部門的組織策劃能力,組織各級教育宣傳部門深入挖掘、大力宣傳教育戰線的感人事跡,大力宣傳各級黨委政府重視教育的成功做法,大力宣傳社會各界關心支持教育的先進典型,以典型人物、典型經驗推動教育工作。制訂教育系統“六五”普法規劃,大力開展普法教育。
  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教育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加大權威信息發佈力度,大力宣傳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本規劃的思路、舉措、方案,及時了解人民群眾的所思、所盼、所憂,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教育需求。加大對重大教育政策的宣傳與引導,支持媒體對教育事件的全面準確報道,共同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四)確保校園穩定安全和諧。
  深入開展平安校園、文明校園、綠色校園、和諧校園創建活動。完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加強教育系統應對自然災害能力建設。加強教育系統穩定風險評估和監測,建立高等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部省校三級聯動研判制度。繼續推進高等學校後勤改革,建立學生食堂運行長效機制。在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
  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學校安全的行政法規。完善學校內部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學校食品安全、人身安全、設施安全和活動安全。建立多部門合作的校園安全責任制,建立校園安全預防、監測和處置機制,建立數字化校園安全監管系統,有效防範校園惡性安全事件。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配合交通安全和管理部門,加強高等學校校園交通管理,加強中小學校車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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