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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關於進一步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

                            司發通〔2013〕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司法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切實做好新形勢下法律援助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各項工作,更好地發揮法律援助在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職能作用,現就進一步推進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新形勢下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法律援助工作快速發展,覆蓋面逐步擴大,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保障能力明顯增強,有效維護了困難群眾合法權益。同時也要看到,隨著我國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和民主法治進程加快推進,人民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不斷增長。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加強社會建設必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中強調要加大對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2013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健全法律援助制度,為進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做好新形勢下的法律援助工作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法律援助工作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法律需求的必然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援助制度,緊緊圍繞人民群眾法律援助需求,進一步做好服務困難群眾的各項工作,大力加強法律援助制度、經費保障和機構隊伍建設,著力構建規範高效的法律援助管理體系和組織實施體系,做大做強做優法律援助事業,為推進平安中國和法治中國建設、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二、加大對困難群眾法律援助服務力度
  積極做好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認真落實中央關於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決策部署,及時為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提供訴訟和非訴訟代理服務,幫助他們依法解決涉及基本生存、生産生活方面的問題。圍繞促進解決涉及困難群眾切身利益的社會熱點問題,積極組織辦理勞動爭議、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醫療等領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重點做好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等困難群眾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面向公眾免費提供來信、來訪和網絡等多種形式法律諮詢服務,加強“12348”法律服務熱線建設,積極開展法制宣傳和公共法律教育,引導群眾依法表達合理訴求。堅持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參與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及時疏導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適應困難群眾民生需求,及時調整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將就業、就學、就醫、社會保障等與民生緊密相關的事項逐步納入法律援助範圍;進一步放寬經濟困難標準,使法律援助覆蓋人群從低保群體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體。加快建立法律援助範圍和標準的動態調整機制,促進法律援助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認真貫徹執行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關於擴大刑事法律援助覆蓋面的規定,加強偵查、審查起訴階段法律援助工作,完善與公檢法機關的協作配合,依法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的訴訟權利。
  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健全基層法律援助服務網絡,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聯絡點建設,推進法律援助向社區、鄉村延伸。繼續推進臨街一層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建設,改善服務設施,優化服務環境,改進服務態度。完善便民利民舉措,拓寬申請渠道,簡化程序和手續,不斷豐富便民服務內容,實現法律援助申請快捷化、審批簡便化、服務零距離。創新服務方式和手段,開展流動服務和網上便民服務,將心理疏導融入法律援助服務,加強法律援助異地協作,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推行點援制,探索推行法律援助週轉金制度。健全完善便民服務機制,促進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態化。
  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認真履行受理、審查、指派等組織實施職責,教育引導廣大法律援助人員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執業規範,確保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援助服務。改進案件指派工作,綜合案件性質和辦案人員專業特長等因素指派合適承辦人,嚴格辦理死刑、未成年人等案件承辦人員資質條件,提高案件辦理專業化水平。推進信息化在法律援助流程管理、質量評估、業績考核等方面的應用,促進提高辦案質量。完善服務質量監管機制,綜合運用案件質量評估、案卷檢查、當事人回訪等措施強化案件質量管理,努力為受援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
  三、切實履行法律援助監管職責
  強化法律援助監管職能。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體制,配齊配強管理人員,落實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監督管理職責。開展法律援助機構和工作人員執業情況考評,規範法律援助機構運行。建立健全律師協會等行業協會,法律服務機構對律師等人員提供法律援助的考核機制,督促其自覺履行法律援助義務。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和法律援助志願者開展與其能力相適應的法律援助活動,依法規範機構設置,嚴格職業準入標準,維護法律援助秩序。加強法律援助經費監管,嚴格執行各項經費開支範圍、標準和程序,確保資金使用安全。推行援務公開,建立法律援助民意溝通機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制定完善《法律援助條例》配套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對質量監控、經費管理、組織機構和人員管理等進行規範。根據《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要求,健全完善組織實施各環節的業務規範和服務標準,制定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指南。建立健全投訴處理制度和業務檔案管理、信息統計等內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中央有關部署安排,深化法律援助體制機制改革。做好立法前期準備工作。
  四、加強法律援助工作保障
  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水平。認真貫徹“三個納入”要求,爭取縣級以上政府全部將法律援助業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協調加大中央和省級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建立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拓寬社會籌資渠道,提高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水平。完善公檢法機關和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支持配合法律援助工作機制。加強法律援助隊伍思想政治、業務能力和工作作風建設,加大培訓力度,建立健全學習、實踐和交流機制,提高廣大法律援助人員群眾工作能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能力、新媒體時代輿論引導能力、科技信息化應用能力和拒腐防變能力。
  加強對經濟欠發達地區和律師資源短缺地區法律援助工作扶持。加大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資金對連片特困地區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傾斜力度;推動省級財政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專項資金,加大司法行政機關政法轉移支付資金對本行政區域經費保障能力較低地區支持力度,促進提高貧困地區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水平。多渠道解決律師資源短缺和無律師地區法律援助工作力量不足問題,充實縣(區)法律援助機構專職辦案人員,在農村鄉鎮注重發揮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作用,合理調配本行政區域內律師資源豐富地區律師支持律師資源短缺地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開展“1+1”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選派優秀律師、大學生志願者到無律師和律師資源短缺地區服務,滿足當地群眾法律援助需求。加強對經濟欠發達地區和律師資源短缺地區法律援助人員培訓工作的支持,在課程設置、人員名額等方面充分考慮這些地區實際需求,促進提高法律援助服務水平。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強統籌協調,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貫徹執行中的問題請及時報部。

                           司 法 部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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