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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
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管三〔2013〕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化工過程(chemical process)伴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料和産品,涉及工藝、設備、儀錶、電氣等多個專業和複雜的公用工程系統。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是國際先進的重大工業事故預防和控制方法,是企業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預防事故、構建安全生産長效機制的重要基礎性工作。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精神,加強化工企業安全生産基礎工作,全面提升化工過程安全管理水平,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一)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包括:收集和利用化工過程安全生産信息;風險辨識和控制;不斷完善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通過規範管理,確保裝置安全運行;開展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嚴格新裝置試車和試生産的安全管理;保持設備設施完好性;作業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變更管理;應急管理;事故和事件管理;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持續改進等。
  二、安全生産信息管理
  (二)全面收集安全生産信息。企業要明確責任部門,按照《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T3034)的要求,全面收集生産過程涉及的化學品危險性、工藝和設備等方面的全部安全生産信息,並將其文件化。
  (三)充分利用安全生産信息。企業要綜合分析收集到的各類信息,明確提出生産過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通過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制定應急救援預案、製作工藝卡片、編制培訓手冊和技術手冊、編制化學品間的安全相容矩陣表等措施,將各項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納入自身的安全管理中。
  (四)建立安全生産信息管理制度。企業要建立安全生産信息管理制度,及時更新信息文件。企業要保證生産管理、過程危害分析、事故調查、符合性審核、安全監督檢查、應急救援等方面的相關人員能夠及時獲取最新安全生産信息。
  三、風險管理
  (五)建立風險管理制度。企業要制定化工過程風險管理制度,明確風險辨識範圍、方法、頻次和責任人,規定風險分析結果應用和改進措施落實的要求,對生産全過程進行風險辨識分析。
  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下統稱“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産儲存裝置進行風險辨識分析,要採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術,一般每3年進行一次。對其他生産儲存裝置的風險辨識分析,針對裝置不同的複雜程度,選用安全檢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預危險性分析、故障類型和影響分析(FMEA)、HAZOP技術等方法或多種方法組合,可每5年進行一次。企業管理機構、人員構成、生産裝置等發生重大變化或發生生産安全事故時,要及時進行風險辨識分析。企業要組織所有人員參與風險辨識分析,力求風險辨識分析全覆蓋。
  (六)確定風險辨識分析內容。化工過程風險分析應包括:工藝技術的本質安全性及風險程度;工藝系統可能存在的風險;對嚴重事件的安全審查情況;控制風險的技術、管理措施及其失效可能引起的後果;現場設施失控和人為失誤可能對安全造成的影響。在役裝置的風險辨識分析還要包括發生的變更是否存在風險,吸取本企業和其他同類企業事故及事件教訓的措施等。
  (七)制定可接受的風險標準。企業要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的要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參照國際相關標準,確定本企業可接受的風險標準。對辨識分析發現的不可接受風險,企業要及時制定並落實消除、減小或控制風險的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
  四、裝置運行安全管理
  (八)操作規程管理。企業要制定操作規程管理制度,規範操作規程內容,明確操作規程編寫、審查、批准、分發、使用、控制、修改及廢止的程序和職責。操作規程的內容應至少包括:開車、正常操作、臨時操作、應急操作、正常停車和緊急停車的操作步驟與安全要求;工藝參數的正常控制範圍,偏離正常工況的後果,防止和糾正偏離正常工況的方法及步驟;操作過程的人身安全保障、職業健康注意事項等。
  操作規程應及時反映安全生産信息、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的變化。企業每年要對操作規程的適應性和有效性進行確認,至少每3年要對操作規程進行審核修訂;當工藝技術、設備發生重大變更時,要及時審核修訂操作規程。
  企業要確保作業現場始終存有最新版本的操作規程文本,以方便現場操作人員隨時查用;定期開展操作規程培訓和考核,建立培訓記錄和考核成績檔案;鼓勵從業人員分享安全操作經驗,參與操作規程的編制、修訂和審核。
  (九)異常工況監測預警。企業要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對重要工藝參數進行實時監控預警;要採用在線安全監控、自動檢測或人工分析數據等手段,及時判斷發生異常工況的根源,評估可能産生的後果,制定安全處置方案,避免因處理不當造成事故。
  (十)開停車安全管理。企業要制定開停車安全條件檢查確認制度。在正常開停車、緊急停車後的開車前,都要進行安全條件檢查確認。開停車前,企業要進行風險辨識分析,制定開停車方案,編制安全措施和開停車步驟確認表,經生産和安全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後,要嚴格執行並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
  企業要落實開停車安全管理責任,嚴格執行開停車方案,建立重要作業責任人簽字確認制度。開車過程中裝置依次進行吹掃、清洗、氣密試驗時,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引進蒸汽、氮氣、易燃易爆介質前,要指定有經驗的專業人員進行流程確認;引進物料時,要隨時監測物料流量、溫度、壓力、液位等參數變化情況,確認流程是否正確。要嚴格控制進退料順序和速率,現場安排專人不間斷巡檢,監控有無泄漏等異常現象。
  停車過程中的設備、管線低點的排放要按照順序緩慢進行,並做好個人防護;設備、管線吹掃處理完畢後,要用盲板切斷與其他系統的聯絡。抽堵盲板作業應在編號、掛牌、登記後按規定的順序進行,並安排專人逐一進行現場確認。
  五、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
  (十一)建立並執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企業要建立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體系,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明確教育培訓的具體要求,建立教育培訓檔案;要制定並落實教育培訓計劃,定期評估教育培訓內容、方式和效果。從業人員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十二)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企業要按照國家和企業要求,定期開展從業人員安全培訓,使從業人員掌握安全生産基本常識及本崗位操作要點、操作規程、危險因素和控制措施,掌握異常工況識別判定、應急處置、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技能與方法,熟練使用個體防護用品。當工藝技術、設備設施等發生改變時,要及時對操作人員進行再培訓。要重視開展從業人員安全教育,使從業人員不斷強化安全意識,充分認識化工安全生産的特殊性和極端重要性,自覺遵守企業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企業要採取有效的監督檢查評估措施,保證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質量和效果。
  (十三)新裝置投用前的安全操作培訓。新建企業應規定從業人員文化素質要求,變招工為招生,加強從業人員專業技能培養。工廠開工建設後,企業就應招錄操作人員,使操作人員在上崗前先接受規範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理論培訓。裝置試生産前,企業要完成全體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崗位技能培訓,確保全體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考核合格後參加全過程的生産準備。
  六、試生産安全管理
  (十四)明確試生産安全管理職責。企業要明確試生産安全管理範圍,合理界定項目建設單位、總承包商、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相關方的安全管理範圍與職責。
  項目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商負責編制總體試生産方案、明確試生産條件,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要對試生産方案及試生産條件提出審查意見。對採用專利技術的裝置,試生産方案經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後,還要經專利供應商現場人員書面確認。
  項目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商負責編制聯動試車方案、投料試車方案、異常工況處置方案等。試生産前,項目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商要完成工藝流程圖、操作規程、工藝卡片、工藝和安全技術規程、事故處理預案、化驗分析規程、主要設備運行規程、電氣運行規程、儀錶及計算機運行規程、聯鎖整定值等生産技術資料、崗位記錄表和技術臺賬的編制工作。
  (十五)試生産前各環節的安全管理。建設項目試生産前,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商要及時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生産等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開展“三查四定”(三查:查設計漏項、查工程質量、查工程隱患;四定:整改工作定任務、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確保施工質量符合有關標準和設計要求,確認工藝危害分析報告中的改進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已經落實。
  系統吹掃沖洗安全管理。在系統吹掃沖洗前,要在排放口設置警戒區,拆除易被吹掃沖洗損壞的所有部件,確認吹掃沖洗流程、介質及壓力。蒸汽吹掃時,要落實防止人員燙傷的防護措施。
  氣密試驗安全管理。要確保氣密試驗方案全覆蓋、無遺漏,明確各系統氣密的最高壓力等級。高壓系統氣密試驗前,要分成若干等級壓力,逐級進行氣密試驗。真空系統進行真空試驗前,要先完成氣密試驗。要用盲板將氣密試驗系統與其他系統隔離,嚴禁超壓。氣密試驗時,要安排專人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氣密檢查記錄,簽字備查。
  單機試車安全管理。企業要建立單機試車安全管理程序。單機試車前,要編制試車方案、操作規程,並經各專業確認。單機試車過程中,應安排專人操作、監護、記錄,發現異常立即處理。單機試車結束後,建設單位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及製造商等方面人員簽字確認並填寫試車記錄。
  聯動試車安全管理。聯動試車應具備下列條件:所有操作人員考核合格並已取得上崗資格;公用工程系統已穩定運行;試車方案和相關操作規程、經審查批准的儀錶報警和聯鎖值已整定完畢;各類生産記錄、報表已印發到崗位;負責統一指揮的協調人員已經確定。引入燃料或窒息性氣體後,企業必須建立並執行每日安全調度例會制度,統籌協調全部試車的安全管理工作。
  投料安全管理。投料前,要全面檢查工藝、設備、電氣、儀錶、公用工程和應急準備等情況,具備條件後方可進行投料。投料及試生産過程中,管理人員要現場指揮,操作人員要持續進行現場巡查,設備、電氣、儀錶等專業人員要加強現場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投料試生産過程中,要嚴格控制現場人數,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七、設備完好性(完整性)
  (十六)建立並不斷完善設備管理制度。
  建立設備臺賬管理制度。企業要對所有設備進行編號,建立設備臺賬、技術檔案和備品配件管理制度,編制設備操作和維護規程。設備操作、維修人員要進行專門的培訓和資格考核,培訓考核情況要記錄存檔。
  建立裝置泄漏監(檢)測管理制度。企業要統計和分析可能出現泄漏的部位、物料種類和最大量。定期監(檢)測生産裝置動靜密封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定期標定各類泄漏檢測報警儀器,確保準確有效。要加強防腐蝕管理,確定檢查部位,定期檢測,建立檢測數據庫。對重點部位要加大檢測檢查頻次,及時發現和處理管道、設備壁厚減薄情況;定期評估防腐效果和核算設備剩餘使用壽命,及時發現並更新更換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
  建立電氣安全管理制度。企業要編制電氣設備設施操作、維護、檢修等管理制度。定期開展企業電源系統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風險評估。要制定防爆電氣設備、線路檢查和維護管理制度。
  建立儀錶自動化控制系統安全管理制度。新(改、擴)建裝置和大修裝置的儀錶自動化控制系統投用前、長期停用的儀錶自動化控制系統再次啟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要建立健全儀錶自動化控制系統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建立安全聯鎖保護系統停運、變更專業會簽和技術負責人審批制度。
  (十七)設備安全運行管理。
  開展設備預防性維修。關鍵設備要裝備在線監測系統。要定期監(檢)測檢查關鍵設備、連續監(檢)測檢查儀錶,及時消除靜設備密封件、動設備易損件的安全隱患。定期檢查壓力管道閥門、螺栓等附件的安全狀態,及早發現和消除設備缺陷。
  加強動設備管理。企業要編制動設備操作規程,確保動設備始終具備規定的工況條件。自動監測大機組和重點動設備的轉速、振動、位移、溫度、壓力、腐蝕性介質含量等運行參數,及時評估設備運行狀況。加強動設備潤滑管理,確保動設備運行可靠。
  開展安全儀錶系統安全完整性等級評估。企業要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確定安全儀錶功能(SIF)及其相應的功能安全要求或安全完整性等級(SIL)。企業要按照《過程工業領域安全儀錶系統的功能安全》(GB/T21109)和《石油化工安全儀錶系統設計規範》的要求,設計、安裝、管理和維護安全儀錶系統。
  八、作業安全管理
  (十八)建立危險作業許可制度。企業要建立並不斷完善危險作業許可制度,規範動火、進入受限空間、動土、臨時用電、高處作業、斷路、吊裝、抽堵盲板等特殊作業安全條件和審批程序。實施特殊作業前,必須辦理審批手續。
  (十九)落實危險作業安全管理責任。實施危險作業前,必須進行風險分析、確認安全條件,確保作業人員了解作業風險和掌握風險控制措施、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要求、預防和控制風險措施得到落實。危險作業審批人員要在現場檢查確認後簽發作業許可證。現場監護人員要熟悉作業範圍內的工藝、設備和物料狀態,具備應急救援和處置能力。作業過程中,管理人員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嚴禁監護人員擅離現場。
  九、承包商管理
  (二十)嚴格承包商管理制度。企業要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將承包商在本企業發生的事故納入企業事故管理。企業選擇承包商時,要嚴格審查承包商有關資質,定期評估承包商安全生産業績,及時淘汰業績差的承包商。企業要對承包商作業人員進行嚴格的入廠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的方可憑證入廠,禁止未經安全培訓教育的承包商作業人員入廠。企業要妥善保存承包商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二十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承包商進入作業現場前,企業要與承包商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交底,審查承包商編制的施工方案和作業安全措施,與承包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管理範圍與責任。現場安全交底的內容包括:作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觸電、墜落、物體打擊和機械傷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承包商要確保作業人員接受了相關的安全培訓,掌握與作業相關的所有危害信息和應急預案。企業要對承包商作業進行全程安全監督。
  十、變更管理
  (二十二)建立變更管理制度。企業在工藝、設備、儀錶、電氣、公用工程、備件、材料、化學品、生産組織方式和人員等方面發生的所有變化,都要納入變更管理。變更管理制度至少包含以下內容:變更的事項、起始時間,變更的技術基礎、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消除和控制安全風險的措施,是否修改操作規程,變更審批權限,變更實施後的安全驗收等。實施變更前,企業要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檢查,確保變更具備安全條件;明確受變更影響的本企業人員和承包商作業人員,並對其進行相應的培訓。變更完成後,企業要及時更新相應的安全生産信息,建立變更管理檔案。
  (二十三)嚴格變更管理。
  工藝技術變更。主要包括生産能力,原輔材料(包括助劑、添加劑、催化劑等)和介質(包括成分比例的變化),工藝路線、流程及操作條件,工藝操作規程或操作方法,工藝控制參數,儀錶控制系統(包括安全報警和聯鎖整定值的改變),水、電、汽、風等公用工程方面的改變等。
  設備設施變更。主要包括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非同類型替換(包括型號、材質、安全設施的變更)、佈局改變,備件、材料的改變,監控、測量儀錶的變更,計算機及軟體的變更,電氣設備的變更,增加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管理變更。主要包括人員、供應商和承包商、管理機構、管理職責、管理制度和標準發生變化等。
  (二十四)變更管理程序。
  申請。按要求填寫變更申請表,由專人進行管理。
  審批。變更申請表應逐級上報企業主管部門,並按管理權限報主管負責人審批。
  實施。變更批准後,由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實施。沒有經過審查和批准,任何臨時性變更都不得超過原批准範圍和期限。
  驗收。變更結束後,企業主管部門應對變更實施情況進行驗收並形成報告,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相關部門收到變更驗收報告後,要及時更新安全生産信息,載入變更管理檔案。
  十一、應急管理
  (二十五)編制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完善。企業要建立完整的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等。要定期開展各類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評估預案演練效果並及時完善預案。企業制定的預案要與周邊社區、周邊企業和地方政府的預案相互銜接,並按規定報當地政府備案。企業要與當地應急體系形成聯動機制。
  (二十六)提高應急響應能力。企業要建立應急響應系統,明確組成人員(必要時可吸收企外人員參加),並明確每位成員的職責。要建立應急救援專家庫,對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發生緊急情況後,應急處置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到達各自崗位,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處置。要授權應急處置人員在緊急情況下組織裝置緊急停車和相關人員撤離。企業要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動態管理,定期核查並及時補充和更新。
  十二、事故和事件管理
  (二十七)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的管理。企業要制定安全事件管理制度,加強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包括生産事故徵兆、非計劃停車、異常工況、泄漏、輕傷等)的管理。要建立未遂事故和事件報告激勵機制。要深入調查分析安全事件,找出事件的根本原因,及時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二十八)吸取事故(事件)教訓。企業完成事故(事件)調查後,要及時落實防範措施,組織開展內部分析交流,吸取事故(事件)教訓。要重視外部事故信息收集工作,認真吸取同類企業、裝置的事故教訓,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能力。
  十三、持續改進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九)企業要成立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工作領導機構,由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開展本企業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企業要把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納入績效考核。要組成由生産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負責,工藝、設備、電氣、儀錶、公用工程、安全、人力資源和績效考核等方面的人員參加的考核小組,定期評估本企業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功效,分析查找薄弱環節,及時採取措施,限期整改,並核查整改情況,持續改進。要編制功效評估和整改結果評估報告,並建立評估工作記錄。
   化工企業要結合本企業實際,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本指導意見,完善安全生産責任制和安全生産規章制度,開展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化工過程安全管理。

                            安全監管總局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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