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公  告

2014 年 第 13

  為大力推進貿易便利化,進一步改進貨物貿易外匯服務和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稅務總局于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相應調整出口報關流程,優化升級出口收匯與出口退稅信息共享機制。改革實施一年來,總體情況運行平穩,現決定廢止《海關總署、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外匯核銷進出口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的公告》(1999年1月3日發佈)和《海關總署、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試點和推廣進出口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的通知》(署通〔1998〕622號),上述規範性文件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廢止。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人民銀行       
外 匯 局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