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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預算單位
2015-2016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

國辦發〔2014〕53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中央預算單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4年10月29日   

 

中央預算單位2015-2016年
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

  一、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
  以下項目必須按規定委託集中採購機構代理採購:

目錄項目

適用範圍

備  注

一、貨物類     
臺式計算機    不包括圖形工作站
便攜式計算機    不包括移動工作站
計算機軟體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業軟體,不包括行業專用軟體
服務器    10萬元以下的系統集成項目除外
計算機網絡設備   指網絡交換機、網絡路由器(單項或批量金額1000元以下的除外)、網絡存儲設備、網絡安全産品。10萬元以下的系統集成項目除外
影印機    
視頻會議系統及會議室音頻系統   指視頻會議多點控制器(MCU)、視頻會議終端、視頻會議系統管理平臺、錄播服務器、中控系統、會議室音頻設備、信號處理設備、會議室視頻顯示設備、圖像採集系統
多功能一體機    
打印設備   指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熱式打印機。外交專用的外交文書打印設備、貼紙(簽證、認證)打印機、護照打印機、護照加注及旅行證打印機除外,公安出入境制證設備及制證用打印機除外
傳真機    
掃描儀   包括平板式掃描儀、高速文檔掃描儀、書刊掃描儀和膠片掃描儀。檔案、工程專用的大幅面掃描儀除外,外交專用的護照照片掃描儀除外
投影儀    
複印紙

京內單位

 
電視機

京內單位

 
打印用通用耗材

京內單位

指非原廠生産的兼容耗材
乘用車    指單價在5萬元以上的轎車、越野車、商務車、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車 
客車   指單價在5萬元以上的小型客車、大中型客車,包含新能源汽車
電梯

京內單位

指單價在10萬元以上的電梯
空調機    指除中央空調(中央空調指冷水機組、溴化鋰吸收式冷水機組、水源熱泵機組等)以外的空調 
辦公傢具

京內單位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木制或木制為主、鋼制或鋼制為主的傢具
二、工程類    
限額內工程

京內單位

指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在京所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投資預算在60萬元至200萬元之間的建設工程
裝修工程

京內單位

指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在京所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投資預算在60萬元以上,與建築物、構築物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單獨的裝修工程
拆除工程

京內單位

指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在京所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投資預算在60萬元以上,與建築物、構築物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單獨的拆除工程
修繕工程

京內單位

指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在京所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投資預算在60萬元以上,與建築物、構築物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單獨的修繕工程
三、服務類    
車輛維修保養及加油服務

京內單位

 
機動車保險服務   京外中央預算單位可擇優選擇是否屬地化採購
車輛租賃服務   京外中央預算單位可擇優選擇是否屬地化採購
合同能源管理服務   中央預算單位與節能服務公司以合同形式約定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務,中央預算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服務項目
印刷服務

京內單位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本單位文印部門(含本單位下設的出版部門)不能承擔的票據、證書、期刊、文件、公文用紙、資料彙編、信封等印刷業務,不包括海關業務單證印刷、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印製、增值稅專用發票印製、增值稅普通發票印製、印花稅票印製、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印製
會議服務

京內單位

 
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京內單位

工程監理服務 

 京內單位

指對建設工程(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的監理 
物業管理服務

京內單位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本單位物業管理服務部門不能承擔的,用於機關辦公場所水電供應、設備運行、建築物門窗保養維護、保潔、保安、綠化養護等項目

   注:表中“適用範圍”欄中未註明的,均適用所有中央預算單位。
  二、部門集中採購項目
  部門集中採購項目是指部門或系統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門或系統統一配置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類專用項目。

部  門

品  目

備  注

外交部

邊界勘界和聯檢專用設備,其他打印設備項下外交文書打印設備、貼紙(簽證、認證)打印機、護照打印機、護照加注及旅行證打印機,其他識別輸入設備項下護照閱讀機,掃描儀項下護照照片掃描儀,其他辦公設備項下護照塑封機、外交及領事專用設備  

公安部

警車(指警用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中的乘用車、客車除外),專用飛機項下警用航空器,機動船項下警用船艇(指巡邏艇、警衛船艇、消防船、特殊工作船艇),被服裝具,物證檢驗鑒定設備,安全、檢查、監視、報警設備,爆炸物處置設備,技術偵察取證設備,防護防暴裝備,通信設備,信息安全設備,其他政法、檢測專用設備項下現場勘查裝備、物證保全裝備、核生化處置裝備、災害救援裝備、指揮調度系統、音視頻圖像裝備,出入境設備項下的出入境證件閱讀機、口岸邊檢專用設備(邊檢驗訖章、自助通道設備)、指紋採集儀、公安出入境證件資料採集設備、制證設備及制證用打印機、出入境證件、制證材料等  

民政部

邊界勘界和聯檢專用設備,救災物資(指救災帳篷、帳篷涂層布、棉被、棉大衣、棉衣、多功能睡袋、折疊床、折疊桌凳、軟體儲水罐、氣墊床、背囊、救災苫布、應急燈、場地照明燈、家庭用取暖設備、簡易廁所等)  

水利部

泵,發電機,變頻設備,車、船用燈,水下照明燈,應急照明燈,絕緣電線和電纜,鑽探機,樁工機械,排灌機械,特種作業船,機動船,加工天然石材、石料,其他橡膠製品  

衛生計生委

其他避孕藥物用具項下宮內節育器、避孕套,避孕藥注射液,避孕藥片劑,外用避孕藥(避孕藥栓劑、避孕藥凝膠、避孕藥膜)和皮下埋植劑等  

人民銀行

運鈔專用車,工業車輛項下蓄電池叉車,鈔票處理設備,貨幣清分處理設備,貨幣銷毀處理設備,其他貨幣處理設備,其他印刷服務項下重要空白憑證、貨幣發行業務會計核算憑證印刷,貨幣處理專用設備維修和保養,審計服務項下基建項目社會仲介機構審計 重要空白憑證、貨幣發行業務會計核算憑證印刷項目適用範圍為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本級以外的人民銀行系統

海關總署

制服,鞋,被服附件,護照閱讀機設備,其他專用汽車項下改裝查驗車輛,機動船項下交通艇、緝私艇、監管艇、摩托艇,安全、檢查、監視、報警設備項下集裝箱和車輛檢查設備、X光機檢查設備、電子地磅、輻射探測檢查設備、檢查工具箱、施封鎖、化驗儀器(指對進出口貨物或物品進行海關工作需要的檢測鑒定的光譜分析、色譜分析、質譜分析、熱分析、元素分析等儀器設備,以及其他單項或批量採購金額一次性達到120萬元以上的化驗儀器設備),技術偵察取證設備,其他交換設備項下程控交換機,不間斷電源,信息安全設備,視頻監控設備(單項或批量採購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其他交換設備項下的程控交換機、不間斷電源、信息安全設備、視頻監控設備除外),單證印刷服務項下海關業務單證印刷,行業應用軟體開發服務,信息系統集成實施服務,硬體運維服務,軟體運維服務,紡織品、服裝和皮革製品製造業服務項下海關制服加工,其他維修和保養服務項下集裝箱檢查設備維護、緝私船艇維修 海關業務單證印刷項目適用範圍為海關總署以外的直屬海關

稅務總局

被服,信息技術服務,單證印刷服務項下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印製,票據印刷服務項下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印花稅票印製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印製項目,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印花稅票印製項目適用範圍為稅務總局以外的稅務系統

質檢總局

其他分析儀器項下定量聚合酶鏈式反應(PCR)儀、全自動生化分析儀、微生物鑒定儀、蛋白質測定儀、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能量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儀、紅外光譜儀、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原子熒光光度計、X光機,色譜儀項下離子色譜儀、氣相色譜儀、液相色譜儀,飲水器項下純水機,離心機,其他政法、檢測專用設備項下前處理系統(全自動固相、超臨界、加速溶解、微波消化等萃取儀)、B超機、酶標儀、微波消化器、放射性檢測儀、生物芯片檢測系統、培養箱、碳硫元素測定儀、生物安全櫃、紅外體溫測量儀、其他質檢大型儀器設備,行業應用軟體開發服務,軟體運維服務 其他質檢大型儀器設備指單項或批量採購金額一次性達到12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行業應用軟體開發服務、軟體運維服務指單項或批量採購金額一次性達到120萬元以上的信息管理系統開發和維護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廣播、電視、電影設備  

體育總局

體育設備,醫療設備  

地震局

地震專用儀器項下測震觀測系統設備、強震動觀測系統設備、重力觀測系統設備、地形變觀測系統設備、地磁場觀測系統設備、地電場觀測系統、地下水觀測系統設備、地震數據分析處理設備、地震計量檢測儀器設備、地震災害救援儀器設備,其他衛星通信設備項下地震衛星通信設備,移動通信(網)設備,其他專用汽車項下地震探察和救援專用車輛,專用飛機項下地震現場遙感災情採集小飛機  

氣象局

氣象儀器,地面氣象雷達  

海洋局

海洋儀器設備  

測繪地信局

測繪專用儀器項下經緯儀、水準儀、測深儀、地下管道探測儀、航空攝影設備、全數字攝影測量系統、測距儀、重力測量儀、三維激光測量儀、全站型速測儀、GPS測量儀  

民航局

票據印刷服務項下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印製  

高法院

制服,被服附件項下領帶、徽章,人民法院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項下囚車、執行死刑用車、執行車、巡迴審判車,其他輸入輸出設備項下法庭庭審記錄設備,行業應用軟體項下司法政務管理系統、審判業務管理系統,其他不另分類的物品項下法徽、法槌、人民法庭門楣標識、人民法庭名稱標識、路口指示牌

 
  注:①表中“品目”欄中所列項目名稱均為《政府採購品目分類目錄》(財庫〔2013〕189號)中的專有名稱。
     ②表中所列部門所屬各級中央預算單位均執行本目錄,地方預算單位不包括在內。
  三、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除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和部門集中採購項目外,各部門自行採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的項目、6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執行。
  四、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或服務的項目,單項採購金額達到120萬元以上的,必須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採購工程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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