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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 商務部 科技部關於批准
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等3個園區
為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的通知

環發〔2014〕199號    

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07〕188號)的有關規定,2014年4月至10月,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對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等3個園區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工作進行了現場驗收。經審查,上述3個園區完成了規劃設定的目標和任務,基本條件和主要指標分別達到了《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的要求。根據專家驗收意見和公示情況,經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科技部研究,決定批准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為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請你們在園區發展和建設工作中,繼續組織區內企業在廢物和能量利用方面開展合作,共同構建和完善園區內的生態工業鏈網,在完成規劃設定的階段目標和任務的基礎上,不斷探索創新,進一步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的産生和排放量,積極發揮示範和帶動作用,深入推動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實現持續健康發展。

環境保護部       
商 務 部       
科 技 部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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