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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

第 75 號

  現公佈《關於廢止〈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的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局 長  張 茅    
2015年6月29日   

 

關於廢止《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的決定

  為了依法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促進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審批更多地轉為事中事後監管,根據《國務院關於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國發〔2014〕65號)的要求,經商商務部同意,現決定廢止《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2008年8月2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務部令第35號)。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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