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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
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

國辦發〔2015〕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務,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創新和改進公共服務方面積極探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領域,困擾基層群眾的“辦證多、辦事難”現象仍然大量存在,不利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嚴重影響了創業創新。為切實解決這些問題,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為基層群眾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務,更好地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經國務院同意,現就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協同推進的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創新工作思路,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立行立改,務求在簡環節、優流程、轉作風、提效能、強服務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不斷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和群眾滿意度。
  ——服務便民利民。簡化辦事環節和手續,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明確標準和時限,強化服務意識,豐富服務內容,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讓群眾辦事更方便、創業更順暢。
  ——辦事依法依規。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善於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規範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權,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推進公共服務制度化、規範化。
  ——信息公開透明。全面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實現辦事全過程公開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數據開放共享。加快推進“互聯網+公共服務”,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強化部門協同聯動,打破信息孤島,推動信息互聯互通、開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務整體效能。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編制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以及規範行政審批行為等相關工作,對本地區、本部門以及相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仲介服務機構的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列出目錄並實行動態調整。要以創業創新需求為導向,明確有關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諮詢、知識産權保護、就業技能培訓等綜合服務事項;以公共服務公平、可及為目標,明確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扶貧脫貧等與群眾日常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事項。要對所有公共服務事項逐項編制辦事指南,列明辦理依據、受理單位、基本流程、申請材料、示範文本及常見錯誤示例、收費依據及標準、辦理時限、諮詢方式等內容,並細化到每個環節。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等須通過政府網站、宣傳手冊等形式向社會公開。
  (二)堅決砍掉各類無謂的證明和繁瑣的手續。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原則上一律取消。確需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要嚴格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並作出明確規定,必要時履行公開聽證程序。辦事部門可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各地區、各部門可結合實際,探索由申請人書面承諾符合相關條件並進行公示,辦事部門先予以辦理,再相應加強事後核查與監管,進一步減少由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提高辦事效率。
  (三)大力推進辦事流程簡化優化和服務方式創新。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改進服務質量。加快政務大廳功能升級,推動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進駐,探索將部門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窗口,變“多頭受理”為“一口受理”,為群眾提供項目齊全、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並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積極推行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同城通辦、委託代辦等服務,消除“中梗阻”,打通群眾辦事“最後一公里”。
  (四)加快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強協調配合,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加快推動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涉及公共服務事項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驗核對。依託“互聯網+”,促進辦事部門公共服務相互銜接,變“群眾奔波”為“信息跑腿”,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從源頭上避免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等現象,為群眾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
  (五)紮實推進網上辦理和網上諮詢。推動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凡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事項,都要推廣實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實現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網上實時查詢;暫不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事項,要通過多種方式提供全程在線諮詢服務,及時解答申請人疑問。逐步構建實體政務大廳、網上辦事大廳、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相統一的公共服務平臺,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樣化服務。
  (六)加強服務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各地區、各部門要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從群眾利益出發,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建立健全服務規則,提升運用新技術新方法為民服務的能力。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加大問責追責力度,對存在問題的地方和單位及時督促整改,大力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庸懶散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以及服務態度生硬等問題,堅決克服服務過程中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加大效能評估和監督考核力度,探索運用網上監督系統,確保服務過程可考核、有追蹤、受監督,辦事群眾可以現場或在線評價。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舉報受理、處理和反饋制度,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
  三、工作措施
  (一)儘快推出新舉措。各地區、各部門要重點針對群眾期盼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查找現行公共服務流程存在的不足,找準癥結,儘快整改,拿出具體解決方案,成熟一個、推出一個、實施一個,同步向社會公開,以改革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工作方案,于2016年1月底前報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
  (二)回應關切促服務。各地區、各部門要將群眾反映的公共服務“堵點”、“痛點”、“難點”作為改進工作、優化服務的著力點和突破口,探索建立“群眾點菜、政府端菜”機制,及時了解群眾需求,在改進公共服務中汲取群眾智慧,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接受社會監督。
  (三)協同推動抓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把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擺到突出位置,主動作為、相互協同,持續下功夫,力求新成效。面向群眾提供公共服務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及仲介服務機構,也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實改進工作,不斷優化服務,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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