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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南海博物館

冠 名 問 題 的 函


                                           國辦函〔2017〕35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使用“國家南海博物館”機構名稱的請示》(瓊府〔2017〕12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覆如下:

南海博物館館名可定為“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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