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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


第 39 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廢止〈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部 長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廢止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決定


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廢止《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64號)。現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