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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 17 號


因機構調整和工作需要,現決定廢止《電力監管信息公開辦法》(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12號)。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主 任  何立峰      

2018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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